應先救市民還是先救企業

市民當然要救,但光救市民不夠,還要救企業,經濟才可以如常運作。只有這樣,市民才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去追求美好的生活,而不是長期依賴政府的救濟。

為了抗疫,政府不得不推出一些有利於阻止疫情擴散,卻會妨礙經濟運作的措施。如果這些措施只是暫時性的,三兩星期就可以結束的話,企業還有機會支撐得住。但現在這些措施可能要持續幾個月,甚至有機會超過一年,那就不是一般企業可以承受得起的了。如果政府不出手去救企業,任由企業倒閉的話,那疫情消退後,經濟就不容易迅速復甦,市民要過的苦日子就會很長。在這種考慮下,政府不但應該出手,而且還要出重手才是。

不過,社會上有一些民粹主義者就認為:政府應首先用手上的資源去救市民,而不是去救商家。我發覺,這種想法在社會上有不少支持者,但並不代表這種意見是正確的。希望政府在決策時,不會被這種意見左右。

市民當然要救,但光救市民不夠,還要救企業,經濟才可以如常運作。只有這樣,市民才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去追求美好的生活,而不是長期依賴政府的救濟。有點社會常識的人都知道,企業的存在,對一個社會的健康運作是極其必須及重要的。貶低救企業的需要的想法是非常不智的!

企業所受的衝擊往往比個人大

其實,在出現像新冠肺炎肆虐這類突發事件時,企業所受的衝擊往往比個人大。因為一個社會平時已會有為個人而設的社會安全網,但不會有為企業而設的常備扶助方案。要救個人,政府只要增撥更多的資金給現有的社福系統,已可解決大部分的問題;但要扶助企業就一定要花心思制訂新政策,因為社會原先根本沒有常設的扶助企業政策。

我們不妨參考一下美國的救市政策,就可以知道美國是怎樣構思這些政策的。

從資源分配的角度來看,就可以看得出,美國是既救國民亦救企業的,他們撥給企業的資源多過撥給國民的。

美國國會通過的財政刺激政策合共2.2萬億美元,分作三類用途:(一)是資助地方政府用作防疫開支的;(二)救企業的;(三)救個人的。其中救企業的就有三種:(i)撥給受疫情重創的企業的就有5000億美元,受惠的不少是大企業;(ii)扶助中小企的有3490億美元;(iii)給企業減稅的有2210億美元。合起來已1萬億美元。至於撥給個人的分兩輪派發,成年人每輪派1200美元。兒童每輪500美元,合起來不到5000億美元。由此可見,美國府在資源劃撥上,是首重企業,然後考慮政府,最後才是個人。這個準則,不但得到執政的共和黨支持,亦得到在野的民主黨認同,才可以經過辯論,在參眾兩院通過,應該錯不到哪裏去。

美國的做法,還有一點值得參照的是:暫時不要拘泥這些救市的錢可以從哪裏來,眼前危急,就先花了再算。若是還要斤斤計較如何量入為出,如何符合一貫的財政政策,那就什麼都不用救了!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施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