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一篇文章討論市場經濟的發展怎樣會影響所得分配。本文先回顧中國的市場經濟和社會福利發展的歷史,再討論政府對社會福利的權責。
中國社會福利三個時期
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政府對社會福利的供應可分三個時期:計劃經濟時期、經濟體制改革初期和市場經濟成熟後的時期。在計劃經濟時期,社會福利都是由政府或集體供應:在農村的各種社會福利是由公社供應,如醫療,職業與養老等;在城市內則由國營企業保證職工固定的工作,供給他們醫療服務和退休後的生活費用。
經濟體制改革開始以後,農村實行承包責任制使農民富有起來。但是公社的組織解散了,赤腳醫生從事私人營業,農民失去了醫療服務和老年的生活保障。有人說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後人民生活最大的損失,是農民失去醫療的供應。城市內的國營企業獲得自主權後,工人的鐵飯碗被打破,有些工人失業,需要自己去找工作。
市場經濟開始建立後約20年,政府一方面深化經濟改革,在1998年建立了國有企業的股份制,另一方面開始建立重要的社會福利項目,包括1997年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1997年公布的農村醫療制度和1998年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險等。2009年,政府計劃擴大醫療保險的範圍,增加保險的人數到9億人,同時增加給於每人保險費到120元。
今年實施的全國居民養老金
2015年1月,中國政府公布了全國居民養老金的政策,針對社會福利的需要,保證老人消費的水平,基於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一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併前的養老保險制度保持一致。資金來源包括個人繳、集體助、政府補三方面。經費方面,中央財政按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為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更鼓勵公益慈善等社會組織為個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個有關社會福利的問題
建立社會福利,有三個相關的重要問題: 1)誰負責推行福利工作。 2)如何決定福利範圍。 3)如何籌支付福利費用。
1)在中國和香港的傳統社會,醫療、養老和失業的費用和相關的保險經費,大部分由個人和家庭負擔。如果政府決定承擔這些社會福利,也應讓私營企業同時參與,以增加供應的競爭與效率。各種社會福利可由政府與私營企業同時供應,以擴大福利的範圍和提高福利的質量。
2)關於福利的範圍,如果福利是由私營企業供應的,福利的種類和價格便會像其他的消費品由市場決定。如果是由政府供應的,政府在決定福利範圍時可用各種方式徵求人民的意見,還應讓私營企業參加供應以應付社會的需要。
3)如果社會福利是由私營企業供應的,所需的費用便是福利的價值,有如一般貨物的價值,由市場決定。如果是由政府供應的,政府同時須要決定福利的範圍和支付福利費用的方案。這是政府決定收支問題之一。還有很多其他項目(包括基礎設施),也須要政府決定它的供應與經費來源。有些基礎設施,政府也可以讓私營企業承包。從香港到廣州的第一條高速公路是由私營企業建築的。
上面討論政府制定的各種社會福利政策。我們要留意制定的政策常有實施的困難。不能假定所有制定的社會福利政策都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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