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上月29日的網誌文章提及:「本港第三季經濟按年負增長2.9%的其中兩個百分點,便是這些暴力衝擊與社會動盪因素所造成」。當筆者看見這分析,不禁問:「財爺如何計這條數出來?」筆者作為計量經濟學專家,明白要將一件「重大事件」對經濟所產生的影響來做一個量化分析是絕對不容易,因為要將其他因素控制住才可以作出較準確的估算。一旦沒有做好這步驟,所推算出來的結果便變得非常值得懷疑了。
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對以上財爺提出的估算曾作出解釋,其中兩個百分點的經濟收縮是「根據這三個最受影響的行業(零售、餐飲和訪港旅遊業)在第三季的業務表現來推算其經濟損失。經濟損失是以增加值(Value Added)計算,主要包括利潤和薪酬的損失。……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作出粗略推算,本地社會事件在第三季對零售、餐飲和酒店業,以及訪港旅客的其他消費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130億元(以2018年價格計算),約相當於2018年第三季本地生產總值的2%」。
忽視其他因素的影響
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的解釋正好犯上筆者所提出的基本問題。假若讀者仍然記得上年第三季發生的大事,除了反送中運動所帶來的影響外,中美貿易談判出現明顯惡化也曾令恒指由上年7月的高位約29000點急回至8月中的24800點水平。大家可以想像,港股在大約一個月內回調4200點,調整幅度達一成四,即使沒有反送中運動出現,零售和餐飲業在市民財富蒸發的影響下,消費意欲自然變差,最終拖累這兩個行業的表現,然而,政府卻沒有將中美貿易談判的負面影響剔除(或控制住),如果只是聚焦所謂三個重災區行業的損失高達130億元,已犯上誇大由社會運動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因為其中部分損失肯定與本地股市表現惡劣引致消費情緒轉差有重大關係。
其實,筆者提出的問題是非常基礎的,因為所有理論都必須透過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在經濟學稱之為「Ceteris Paribus」)來簡化現實。這個前提假設是必須的,原因是在其他變數的值仍在變的時候,用來分析兩個變數的關係時便會失去準確性。
如果特區政府仍然堅持將現時的社運不斷醜化,意圖將自己錯誤推到其他人身上,令人感覺到反送中運動才是罪魁禍首,而持續的遊行、示威和警民衝突為香港經濟帶來沉重的成本。但現實是林鄭政府愈無視民意和愈不問責,香港市民便愈不會放棄抗爭,因為以德服人才是治國之道,但林鄭本人卻是無德無能,這又怎能令香港市民聽你支笛呢!
原刊於《蘋果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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