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期文章提及,特區政府必須想辦法解開示威者的心結,也就是他們口中的「警暴」問題,否則止暴制亂只能治本不治根,落得徒勞無功的下場。警暴問題的核心是一般市民對警方拘捕行為的觀感,原因是現今各式各樣的網上傳媒,充斥市場,差不多都有實時傳遞最新的警方一舉一動,全部過程都被放在顯微鏡下,不同的傳媒工作者對警方行動每每有不同的解讀,而警方使用的武力,更被傳媒普遍被認為是過度,而這個取態更廣為巿民所認同。
無可否認,警隊連月以來一直面對極大壓力,當中的辛酸不足為外人道,總有時候需要用強硬的執法手段去對應特別難以處理的情況。但在公開回答有關事件的詢問時,往往忽略市民觀感的問題,沒有詳細清楚解釋及交代警方動用武力的有關情況。普通來說,市民是接受警方為為拘捕嫌疑罪犯必須先制服彼等,而揮動警棍打向腳部,減低逃脫的機會是會被認為合適的做法。但打嫌疑罪犯的其他身體部位,尤其是頭部,廣不為市民所接受。但這些情景時有出現,其中揮之不去的一幕,發生在8月31日晚上的港鐵太子站內,新聞直播片段看到速龍小隊衝入車廂,向跪在地上舉手求饒的市民施放胡椒噴霧及揮動警棍打向頭部。警方事後雖然堅持所使用的是最低武力,但缺乏清楚使人信服的詳細解釋,給公眾一個有理有據的交代,從而使到形象受損,這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警方管理層抗拒承認或面對,警員執法時出現的不必要行為或錯誤,每每以強硬態度回應市民質疑,令人感覺到警方是沒有認錯的勇氣。我相信警方管理層並非不知道前線執法出問題,只是恐怕一旦認錯便會打擊前線士氣,出現「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局面。其實人誰無過,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向鄧竟成學習
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先生就是有勇氣為警隊犯下的錯誤向公眾道歉,我記得當時有不少人對此都不以為然,我卻非常欣賞他的做法,他的處理方式充滿人情味,充分展示他的睿智、他的胸襟。面對現今的問題時,借鏡他的做法,不失為解開面對死結的第一步。雖知暴力分子自稱「若水」,而古今以來對付洪水氾濫的專家就是大禹,方法很簡單不是築牆壁圍堵,而是疏浚障礙,將強大的水壓消失於無形。這也是止暴制亂的重要方針之一,因為若市民抗拒警方執法,又如何能夠有效止暴制亂呢?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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