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譽應升而非降港評級

暴力示威活動持續接近3個月,政府一直採取防守策略,最嚴厲的用詞就是譴責,不敢用緊急法大家可以理解,但連禁止蒙面亦不敢提,令到示威者有恃無恐,處處搞破壞,這才是惠譽降低香港評級的理由。其實惠譽是錯了。

惠譽有24年時間沒有降低香港評級,當中包括1997年香港回歸,2003年沙士(SARS),2008年環球金融海嘯,所以我認為惠譽其實待香港已經不薄,但今次由於《逃犯條例》引致的示威活動不斷升級,最終亦令到惠譽忍不住要降低香港評級,由「AA+」下調至「AA」,前景展望「負面」。

港府難答允五大訴求

老實說,評級下降一定有負面影響,但影響有幾大我就唔知,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大機構融資成本就會增加,特首林鄭月娥亦不敢怠慢,即使遠在廣西亦立刻公開表示不同意,由此可見,暴力示威活動開始影響金融業,香港最後的支柱,如果金融業崩潰,香港亦會崩潰。

惠譽提及由於暴力示威活動衝擊一國兩制,所以將香港評級降低,我又想知道,假如政府答應網民的五大訴求,惠譽是不是不會降低香港評級,我認為惠譽不但不會,而且立刻將香港評級連降兩三級,展望則為不穩定,因為五大訴求之一,就是要政府特赦所有參與暴力示威的人士,這代表香港法治淪亡,已經變成了一個人治社會,商業合約根本是名存實亡,單是這個理由,惠譽就可以降低香港評級,另外一個理由是雙普選,如果不依照中央定下的框架選特首候選人,以現在環境,所選出的特首便會處處與中央政府作對,甚至在半推半就下宣布香港獨立,到那時候,中央不得不提早結束一國兩制,到那時候,惠譽可以將中國,香港的評級連結在一起,根本不用替香港評級,所以我認為惠譽今次做錯决定。

不明為何不立「禁蒙面法」

暴力示威活動已經持續接近3個月,政府一直採取防守策略,最嚴厲的用詞就是譴責,不敢用緊急法大家可以理解,但連禁止蒙面亦不敢提,令到示威者有恃無恐,處處搞破壞,這才是惠譽降低香港評級的理由。其實惠譽是錯了,緊急法或者《基本法》第14條、18條當然最好唔用,但禁止蒙面法則隨時可用,或者警方可以向戴了口罩的人查身分證,此法一出,參與暴力示威活動的人一定會大幅減少,而且還會發現一件事,很多參與暴力示威的人可能根本不是香港人,甚至是非華裔,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政府始終不肯提及禁蒙面法,或者政府認為可以控制大局,如果是真的話,惠譽是應該提升而非降低香港評級,不過惠譽這樣做亦有好處,就是世界各金融評級機構關注香港的暴力示威活動,香港政府如果不盡快用有效的方法解決,評級有機會不斷被下降,就算林鄭呱呱嘈都沒有用。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湯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