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應在對話會提警暴濫捕問題

為了避免對話會變成毫無意義的政治騷,我建議區議員把握這個機會,向政府反映不少市民對警方在處理示威上涉嫌使用暴力及濫捕的不滿,並要求政府採取適當措施,避免香港陷入法治變警治的危機。

政府邀請18區全體區議員於本周三(18日)在政府總部與特首林鄭月娥和部分主要官員對話,期望他們對如何解決反修例風波表達意見。這個「對話會」相信是讓政府官員為稍後落區與各階層市民對話試水溫。然而,無論是建制或泛民區議員,一般的反應皆是不積極。事實上,全港有450多名區議員,即使有三分之一的議員出席,並撇除官方回應,在預計兩小時的會議上,各名議員平均發言時間不夠一分鐘。從官員角度看,他們完全有心理準備變成「出氣袋」,任區議員責罵(建制議員最多是小罵,不會逆民意撐政府)。同時,政府對泛民議員代示威者提出「五大訴求,尚欠四項」的批評,只會重複說了多遍的標準答案。

為了避免對話會變成毫無意義的政治騷,我建議區議員把握這個機會,向政府反映不少市民對警方在處理示威上涉嫌使用暴力及濫捕的不滿,並要求政府採取適當措施,避免香港陷入法治變警治的危機。

有心做實事,還是做騷

一直以來,林鄭對警方執法的立場是無限度包容,更擔心警員沒有足夠權力止暴制亂。至於個別警員涉嫌濫捕或使用暴力的問題,她的標準答案是有投訴便交由監警會處理。問題是,不計監警會的往績(不足1%投訴成立),以及其缺乏公信力(不信政府可以做個獨立民意調查),按現時投訴由警方調查得到結果後,才由監警會審議的辦事方式,今天被投訴的幾百宗個案可能要到兩年後才有結果。在此期間,大規模的警方涉嫌失職或使用過分武力的事件(例如7‧21元朗暴行和8‧31太子站警方嚴重傷人案),往往令人慘不忍睹。這是我之前在此欄提出政府應該責成警方在7.21事件上提交報告及要求監警會首先檢視8‧31事件的原因。此外,警方日前決定向休班警員派發伸縮警棍,讓他們在有需要執法時使用,令不少市民在部分警員敵視對他們不敬的黑衣人或年輕人的環境下,感到無比恐懼。之前向警方跟進速龍小隊無警員編號的投訴毫無進展的監警會,對這個新猷可以被濫用的措施不聞不問,更加深市民對這個機構的無能印象。

對話重效果而非巧言。希望區議員在對話會提出不少街坊極度關注的警暴和濫捕問題。政府會否就此認真處理而不是敷衍推卸,可以讓市民判斷政府這個高調倡議的對話動作,是有心做實事,還是做騷。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王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