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香港眼前的困局?

香港現時的問題已非只是對《逃犯條例》有分歧那麼簡單;而是出現了憲政危機,導致特區政府的認受性不斷受到挑戰,對單一事件進行獨立調查根本解決不了問題,所以必須重新檢討回歸以來整個一國兩制的定位與立論。

為了修訂《逃犯條例》,結果導致社會嚴重撕裂。若然什麼東西也不做,任由事情自己發酵、演變,局面將愈來愈失控,港人要付出的代價只會愈來愈大。

有人提議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為事件作一個全面的檢討,以為事件作個公論,避免社會的爭拗沒完沒了,同時亦可總結經驗,避免重蹈覆轍。

政府認受性不足 設獨立調查委員會反易惹爭拗

這本是一種王道的做法,社會輿論亦大都支持。但我擔心在香港現時的情況下,這種做法不易有成效,反而可能引起更多的爭拗。因為只有當一個政府還有一定的認受性的時候,它所委任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所作的結論才會被社會接受,否則這個委員會所做的一切都會被質疑,很難達得到原先期望的作用。

調查委員會怎樣才算獨立呢?找一個大法官牽頭就成嗎?現在社會分歧這麼嚴重,連法庭的判決都會受到挑戰(反對派就不接受有議員被DQ,亦有人支持德國政府庇護香港的逃犯)。此外,亦有法官為政治議題作表態,令人覺得法官亦會有自己的政治意向,不一定獨立。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委任的法官,反對派不一定會接受,而反對派屬意的法官,政府亦未必肯信任。結果,委員會未開展工作,社會已得為委員會的組成再次角力。

此外,社會對委員會的調查範圍、調查方向、調查方法,以及調查時所採取的立場與觀點,都會有不同意見,因為這些都會影響調查的結論,屬兵家必爭之地。舉個簡單的例子,建制派會想查有沒有外國勢力干預,反對派則想查中聯辦有沒有插手。要為這類政治問題作結論,無論委員會如何獨立公正,一樣會有人沒法認同。結果只會令社會的爭拗進一步擴大。

必須重新檢討「一國兩制」

香港現時的問題已非只是對《逃犯條例》有分歧那麼簡單;而是出現了憲政危機,導致特區政府的認受性不斷受到挑戰。所以只是對單一事件進行獨立調查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必須重新檢討回歸以來整個一國兩制的定位與立論,並重訂一套更有利餘下的27年順利過渡的「遊戲規則」,以取代已被反對派阻撓得難以貫徹的原有管治模式。說得白一點,就是要研究是否需要對「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某些內容作一定的修訂,以適應新的歷史環境。

這是北京一向堅決不肯做的事,但礙於回歸後北京在爭取民心方面的確不甚成功(對年輕一代的爭取尤其失敗),若北京不願作些根本性的改變的話,真的很難扭轉自己所處的劣勢。

相反,若是北京肯破戒,讓香港人也能參與過渡期下半段的管治方式的設計工作,反可促進香港人用正面的態度去設想未來生活應該怎樣過。這樣,香港人就會客觀地去評估自己的處境,並遏抑激進派的那些不可行的方案。

北京要做的是清楚劃定幾條政治紅線,其他的就可以讓香港人自己來設想。事實證明,北京若是什麼都想自己背後操控,香港人的抗拒情緒只會更高。相反,北京若是讓港人有自己的自主空間,港人反會知所行止。沒有香港人的重新投入,香港建制是難以獲得認受的。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施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