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難審政治 明人不投暗票

香港人信任法庭,但法官在「能力範圍」內處理涉及政治訴求的案件,始終有其極限。政治爭拗和衝突,主要應該由政府和議會去處理,法庭的角色應該很小。

佔中九子案審結,涉案9人全部被定罪,2014年的佔中事件正式告一段落。

佔中一役,源於爭取行政長官普選、要求擴大民主,這是政治訴求,結果卻要由法庭為事件做一個總結。很明顯,法官判辭雖然力求「依法判決」,但不管如何努力,仍然是「文不對題」!

政治訴求、爭取民主,只能循政治途徑解決,法庭是幫不上忙的。可惜的是,香港愈來愈喜歡把各種紛爭交給法庭裁決,原因是公眾仍然相信司法系統──或者更清楚地說,是只相信司法機關。結果是政府和政客都在消費法庭的公信力,法官的處境因此會愈來愈艱難。未來如果通過修改《逃犯條例》,法庭還要負責把關!

法治是指依法辦事。但法律是文字,是「死」的,現實世界則複雜多變,是「生」的。良好管治,是在「依法」之餘,尚要明辨大局、恤察民情、法理情兼顧。一個社會的政治紛爭,皆因不同利益集團在追求自己的目標時,不惜用盡各種方法和手段。而政府的對策,通常都是一手軟一手硬,硬的就是利用法律、監獄等專政工具,務求能起震懾作用;軟的一手,就是透過對話、協商或各種懷柔手段,務求能夠在對話中化解矛盾、促成妥協,以政治手段達到社會和諧的目的!

政治爭拗 應由政府和議會處理

政治訴求能夠觸發一場大型群眾運動,背後必有相當數量的民意支持。政府的對策,除了以武力鎮壓,然後交法庭審理,同時也要深入調查群眾運動的成因,尋根究柢,對症下藥,務求把群眾運動背後的民怨化解。2014年佔中和隨後2016年旺角騷動,政府都沒有成立「調查委員會」,原因應該不說自明。

香港人信任法庭,但法官在「能力範圍」內處理涉及政治訴求的案件,始終有其極限。政治爭拗和衝突,主要應該由政府和議會去處理,法庭的角色應該很小。

今次佔中九子案,公眾焦點並不在法官判辭,而在9名被告的自我陳情。經媒體廣泛報道,這些陳情成為了一篇又一篇的政治宣言,重新喚起了公眾對未來民主和普選訴求的思考。然後大家驚覺,一個爭拗了22年的議題,我們其實仍未解決。法官結案,只是「技術上」結束了一場政治抗爭!

本屆政府表明不會提出政改,下屆又如何?對民主的問題,只能由香港人提供答案,法庭是做不到的。

醫委能否表決放寬方案 仍是未知數

醫委會在4月3日否決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期的建議,引起社會不滿,輿論認為醫學界不識大體,無視本地醫生人手不足的困境;醫委會主席劉允怡早前提出在下月召開會議,表決暫緩執行上次會議決定,盡快就放寬海外醫生來港工作表決,並主張不投暗票,改為投明票。

我在上周三專欄中說過,有人歸咎醫委會否決放寬建議是因為「投票機制」,實情卻是4項建議都得不到半數委員支持。換言之,不管「機制」如何,放寬建議都無法獲大多數醫委會成員支持,跟投票機制無關!

現在即使醫委會能夠在下月再開會,但能否表決出一個結果,仍是未知數,因為先要表決暫緩執行上次會議決定,然後有委員可能提出新方案,又要決定如何改善表決程序……程序繁、意見多,到最後是否又會議而不決?

很多人以為,醫生組織是反對輸入海外專科醫生,其實不然。現在沒有任何一個醫學界組織(包括醫學會)公開反對放寬輸入醫生。在這個大原則上,各方是沒有異議的,問題只是怎樣放寬。

放寬的第一道關卡,是本地執業資格試。這方面並沒有太大分歧,基本上醫學界、政府和公眾都認為海外醫生應該要先參加本地執業資格試,及格後方可在港執業。仿效新加坡設一份認可海外院校名單,或英聯邦國家醫科畢業生免試,始終都未成主流,因為大家都明白,免試或直接可以來港執業,引起的爭議也會很激烈,不容易取得共識。

第二個關卡,是實習期。實習期長短,最初仍有爭議,後來分歧收窄,醫學會也不再堅持海外醫生通過本地執業試之後,仍然要經一段實習期才可以在本地執業,但條件是海外醫生必須在醫管局工作一段時間。

第三個關卡,也是最關鍵的分歧,就是海外醫生通過執業試,可以毋須實習期,但要在醫管局工作多長時間?醫學會的意見認為,海外醫生應該主要在醫管局醫院或大學工作,他們認為這樣才能解決醫生荒,因為醫生人手不足,主要是在公立醫院而非私人執業。

醫學會會長何仲平早前曾經表示,「我們主要希望(海外醫生)在醫管局醫院工作,如果是在大學,可以在瑪麗醫院或威爾斯親王醫院等大學(教學)醫院,我們會接受」。醫學會的立場是不反對引入海外醫生,但應該留在公營部門,而且時間愈長愈好。

醫學會主要是代表私人執業的醫生,引入外來醫生加入公營的醫管局或大學,對本地私人執業醫生的影響自然大大減低,相信這是醫學會接受放寬海外醫生來港的底線。但是,海外專科醫生來港主要在公營醫院工作的建議,能否得到醫委會內大多數成員支持?

醫委會如果短期內開會再表決,主席劉允怡認為應該以明票方式投票,醫學會的代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表示支持。明人不投暗票,我在上周的文章是這樣說的:「醫委會內反對引入海外醫生的『勢力』到底來自哪裏?公眾無法得到答案,因為醫委會投的是暗票,令某些人真的可以『講一套做一套』而不為人知。」既然醫學會代表也不反對,那麼以明票表決,大家就可以知道到底醫委會內各成員是什麼立場、他們要爭取的到底又是什麼。

立會議員介入 添煩添亂

立法會議員警告,如果醫委會不改革,議員會提出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代醫學界做決定,令海外醫生可來港執業。議員介入,會否對問題有幫助?

即使立法會通過修例,但容許哪些海外醫生可以來港?由哪個機構把關去評核海外醫生的資格?有建議仿效新加坡用名單制,名單上的醫學院畢業生可免試;但新加坡名單上有8家中國大陸醫學院,香港是否也願意接受內地畢業醫生免試來港?民意會否接受?如果只容許英聯邦醫生免試來港,又會否有質疑為何只優待英聯邦國家醫生?

立法會議員「自告奮勇」,相信會愈幫愈忙、添煩添亂,卻未必可以更好地解決當前的難題。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陳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