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0月
10月5日,嚴鏡海妻因病去世,蓮達成為嚴兩名年幼子女的褓母,嚴李親如一家人。
10月10日,柔道成為是屆東京世運會正式比賽項目,二戰後日本在國際上的聲望,至此已大致恢復,而日本武術作為親善大使的功效,亦為南韓跆拳道起了一個示範作用。
10月30日和11月21日,致函澳洲朋友兼詠春同門張卓興(張學健的幼叔),閒話家常外,聲稱他當時已在加州買屋、正在加州大學修讀哲學學位課程、已結婚近一年、和蓮達現在的學業成績仍是甲級。顯然,這全都是老朋友之間無傷大雅的「白色謊言」。
1964年11月
因一年租約期滿,西雅圖大學區的振藩武館正式結束,木村武之改在家中或其它無長租約的地方繼續教拳。
1964年12月上旬(24歲)
與黃澤民(Wong Jack Man,比李小龍年輕一歲)在屋侖振藩武館內比武,嚴鏡海任拳證。黃是精武門人(鐵砂掌顧汝章徒孫),原籍廣東台山,八歲開始習武,主要是北派拳術,1950年代在香港生活,60年代初移民美國,當初在餐廳做侍應,工餘在三藩市華埠以精武體育會名義設館授徒,終生在美國教拳,桃李滿門,2005年才退休。
眾多有份量的文獻對此役都有所論述,但對其成因、準確日期、目擊人數、過程和結果等,都有多個版本。蓮達(目擊者之一)指控黃澤民是為種族問題而來「踢館」,如果李小龍打輸便不能繼續收洋人為徒,李只用了三分鐘便將黃打倒在地上,比武以黃認輸告終。黃澤民的版本則否認教西人是個問題,指出李在公開表演場合失言(若台下不信他有真功夫,隨時候教比試)是比武的主因。黃亦誠實地自我批評,承認他當年對李的挑戰,是少不更事的表現,打了約二十分鐘仍不分勝負,互有得失,最後雙方都筋疲力盡以言和告終。
姑勿論誰勝誰負或打和,蓮達日後書作對此役的論述,側面地帶出一個嚴肅的議題。她堅持比武的主因是種族歧視(唐人街不准李小龍教西人),這是十分荒謬的,因當年美加各地,已有不少公開教西人的國術班和武館,太極拳早在1939年已開始在美國開班,到了是年的鄭曼青抵美,更在主流社會造成一個小熱潮,而眼前的嚴鏡海,亦已教西人多年又已出英文書多本。
蓮達的指控,實顯示出她當時對華人社群認識之淺,和她仍用已過時半個世紀的排華思維(唐人街充滿神祕與罪惡、自私的華人不願與外人分享),去凸顯出她丈夫的正義感,卻不顧此歪理指控,實對整個華人族群是不公的,而這種軟性的種族歧視、對華人臉譜式的誤解,她本人亦是受害者,她在書作中便指出,她家人反對四個月前與李的婚事,主因便是李的華人身份。但不幸地,由於她是李小龍遺孀的身份,而她亦從未對此說作出任何修正補充,拾她牙慧的寫作(中英文皆是),到如今卻仍絡繹不絕。
在眾說紛紜的各版本當中,有一點似乎是公認的,就是自此李小龍大舉加強體能的鍛練,並積極地增添其它搏擊技巧,以彌補詠春之不足,尤其是在踢腿方面。
1965年2月1日
兒子李國豪(Brandon)出生。
1965年2月4日
應杜沙之邀,往荷李活二十世紀霍士(20th Century Fox)片廠試鏡。從試鏡短片中看出,此面試的成功,是拜李小龍在香港多年的童星經驗所賜。而他亦有在此試鏡中,直言中國功夫是空手道和柔術的祖先,和重述他在大學主修哲學(應是戲劇)的白色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