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即將推出一手樓空置稅。其實空置稅並非新鮮事物,加拿大、澳洲、英國、法國等國都有,但多數在二手市場實施。二手市場空置稅基本上是逼使業主將單位出租,以有效利用空置和未充分利用的房屋。目前,世界上很多發達國家和地區都通過賦稅手段來調控住房市場,雖然徵稅力度和對象不同,但目的都是抑制投機行為,以避免房屋空置浪費。政府推行一手樓空置稅,究竟有沒有實質幫助?發展商又會不會乖乖就範呢?
政府稱市場有9,000個空置單位,但其實真正拿了滿意紙而空置一年或以上的,可能不多。若徵收兩年應課差餉租值,即樓價的4%左右,相對於15%的印花稅其實很低。發展商有可能聯合起來,將這稅項轉嫁給市民,屆時樓價可能更高。就算空置稅高於15%,發展商也可成立一間子公司,將樓盤賣給這間公司,或將單位作內部轉讓,將一手樓變成二手樓免交空置稅。
發展商也可成立大量空殼公司,交15%印花稅,再以公司轉讓形式把印花稅轉嫁給買家,從而避開高空置稅。此外,發展商也可能先清理存貨,減慢推出新盤的速度,樓宇供應的速度反為更慢。
空置稅應於一二手市場同時實施
我認為一手樓空置稅未必能幫助買不起樓而要租樓的市民,因為一手樓主要是買賣,而不是放租,故措施未必能令租盤增加,真正捱貴租的人卻難以受惠。如果政府認為空置稅有效,應於一二手市場同時實施,才是公義的做法,不能因二手市場實施有技術或政治難度就不去做。很多人指二手空置的盤比較少,然而,現在不少內地人一年內往來香港數次做生意,在香港買樓以後,未必會放租,二手空置稅則可能會驅使這批人將樓盤放租,令租盤盤源上升,租金下降。但這些樓盤始終較多為豪宅盤,所以空置稅礙於盤源太少而效果有限。
政府可以出招,但發展商也有法子逃避,甚至轉嫁給市民,所以我認為政府今次推一手樓空置稅幫助不大, 甚至可能令供應速度減慢。除非政府採取累進式,第一年5%,第二年加至10%,逼發展商去減價賣樓。
最後,空置稅的推行不可過急,不能今日頒布,明天實施。因為發展商沒有預期政府將會收此稅項,理論上也要等一年,待發展商先清存貨,清不完再罰,這樣才較公平。而這些懲罰性差餉,將來政府派糖時會不會寬免,這也是特區政府要注意的地方。
原刊於《頭條日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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