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文:〈學校日常二三事〉
之前我分享過一些學校日常的趣事,引起不少迴響,紛紛希望我能透露多點異聞,想來箇中肯定有抱吃瓜心態的看倌,然而我本着家、校、師能互相理解的初衷,因此再多談一點我聽過的校園瑣事:
學校趣事舉隅
(一)有位同工時任小五班主任,在開學初期向學生訓勉:「你們已將大了,需要學習處理問題,不能像小孩子那樣事事奢望別人幫助。有些問題就算告訴家人,家人也未必能即時伸出援手……」沒想到幾天後,學校收到家長投訴,指他教導學生:「遇事不要告訴家人……」他對於一番肺腑之言,竟被演繹至如斯版本,除了向校方耐心解釋,以祈將本意轉達家長外,一份無奈亦湧上心頭,日後只好提醒自己說話要留多些心眼。
(二)一位高小家長在臨近學期末,向科任老師表示學生遺失了作業,請求幫忙。由於只餘兩個練習未完成,老師便答應可以影印給孩子,不用再買新的。將影印本交予學生時,他跟學生說影印有這樣那樣不便,希望對方知道凡事沒必然,要珍惜別人的額外付出,不要隨便為人添煩添亂云云。怎料,第二天家長至電給老師,說是老師主動承諾可給予協助,為什麼要向學生「口出惡言」。老師還得慶幸家長是直接找自己,而不是通過學校其他人轉達意見,讓他可當面詮釋誤解。
(三)有學校打算年尾舉辦節日慶祝活動,為讓師生有足夠時間籌備,校方擬停課一天。整個活動的細節,已在大半月前通知家長。殊不知,在活動舉行前夕,有極少數家長提出雨季時受天雨影響,停了幾天課,不宜再停課辦活動。校方竟然從善如流,果斷變陣,最後既順得家長之意,活動亦完滿結束。可是,這兩全其美的成果是建築在誰的苦之上?大家應該都懂的!
(四)又有學校規定默書前一天,不能給予抄寫類功課,因為怕家長投訴學生不夠時間溫習。類似的一句「怕家長……」在校內成了魔術詞語,不管考試出題、制定規則等,凡事都得以它為思考方向,只要想到家長有可能覺得不妥,就得堵塞空子,或砍掉重練。
客大欺店
全港中小學過千數,每所學校天天都有不計其數的大小事,上述有沒有以訛傳訛、以偏概全?是不是主人翁無病呻吟?會不會看到類似經歷的影子?我無從稽考,大家心中都有一把秤,能秤得出輕重。
諺語有「未見官先打八十大板」,描述古時告狀須付出代價,經常被引用為專制腐敗,欺壓小民的例子。不過,我認為要提告方也承擔一些成本,實乎合情理。一則,在如此情況下仍要控訴,側面反映事情確有不可調解的嚴重性;二則,必然減少誣告、誹謗,既節省行政開支,也保障當事人;三則,讓控方有三思機會,為大事化小提供迴旋空間。
現時,家、校就像顧客與店家的關係,特別是在適齡學童不足,以及傳媒喜好炒作負面,吸引眼球的社會氛圍下,教師動輒得咎,一旦被套上任何照顧兒童不周的罪名,無論結果如何,先免不了一輪解釋和被指指點點,對極講求形象的教育工作者而言,已成輸家。要是影響收生,更萬事俱休。
總之,為防不必要的麻煩,「智者」自然是依書直說、依規辦事、按章工作,把保障自己當作座右鉻。誰還懷抱嚴師出高徒的理想,誰便是落伍的「愚者」。自古忠臣良將的下場,都在聖賢書中寫得明明白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