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50年:23條立法的罩門

本文提出的教訓並非全部,但能覆蓋國安、機密立法時要考慮的主要問題,有利完善法律條文內部的完整性,方便檢視有關條文是否合理處理國安、機密事項的整個生命周期。

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官場熱鬧,市面淡靜,只是造就了一批哎呀國安KOL。世故點理應遵循古訓:「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註1)

但今年也是我接觸內地國安各方面整整50年,期間還被動參與成立國家安全部和2003年23條立法失敗後的部署。五秩歷練,難免悟出一些正、反啟示。特別是都在揣摩上意時,警惕不要應驗馬克思的告誡:「黑格爾在某個地方說過,一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可以說都出現兩次。他忘記補充一點:第一次是作為悲劇出現,第二次是作為笑劇出現。」(註2)

為第23條立法是香港憲制責任之一,要從一國兩制治國高度通盤思考問題,要全面檢視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增減得宜,而不是地區性報復式拼湊修補。遺憾的是,這次諮詢期不足到一個月,不僅倉促,還跨越春節長假,只得挑出個別條款粗線條分析。

公眾諮詢文件封面。(保安局圖片)
公眾諮詢文件封面。(保安局圖片)

以點帶面三部曲

本文分三篇:先在適當範圍內,分享一下我接觸內地國安的體驗,以作警示,鋪墊解構此次立法的思路。

第二、三篇檢視公眾諮詢文件的幾個建議,分別涉及最新的和最老的條款:

第二篇評述第5章(A)(III)5.12(4)段:「與『非法紕漏』相關的罪行」和第3章(B)3.4段:「普通法的『隱匿叛國』罪」。概括而言,有關建議條款羅列拼湊,反映解讀、認知盲點乃至誤讀的嫌疑。

第三篇則評述第3章(D)3.10段:「非法操練罪」。有關建議條款囿於香港本位的小格局,未能從國家高位思考。

50年目睹之怪現象

1972年,我作為保衛釣魚台第一團團員訪問內地(此前有個保密0團),自此好像有緣分,經常接觸國安問題,愈發精彩。不妨挑出一些方便評論的事件,提示國安立法應如何興利除弊。可以説,每次不期而遇得出的經驗,都可列入檢驗23條立法草案是否成熟的清單。

1971年籌備保釣團,適逢中國歷史轉捩點:先是7月基辛格秘密訪京,繼而9月黨副主席兼國防部長林彪「叛逃」。事件雖對內地百姓隱瞞,幸好海外早知道,否則差點耽誤尼克遜訪京,敗了國家大事。(註3)事件也成了一團行程中的幽靈,有關官員以為團員不知情,以不同方法宣解這不能挑明的醜聞;有些辯解,卻異化成翌年批林批孔的「理據」,荒唐至極。教訓:國安、秘密是雙刃劍,被操弄容易成為國家隱患,要從制度重點防範,過度過時保密弊多於利,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

1971年7月基辛格秘密訪京,籌備時任美國總統尼克遜訪華。(網絡圖片)
1971年7月基辛格秘密訪京,籌備時任美國總統尼克遜訪華。(網絡圖片)

一團還有個「特權」:只要提到想會見尚未解放的文革受害者,一般會盡量提前平反,做套衣服安排見面;若來不及則留給日後的團。我後悔沒有提出要見潘漢年,到78年提出時很遺憾他已瘐死(註4)。但我提出要拜訪北大法律系,卻以保密被拒。日後到了北大,被告知當年法律系根本沒開,保密只是遮醜布,藏污納垢。教訓不言而喻,問題是有沒有審查、監督、防範機制。

在延安攀登寶塔山,突然被喝着,原來有幾個民兵在土法挖防空洞(註5),自行定為軍事禁區,解釋後才放行,還高興一起拍照。教訓:隨意訂定保密事項是通病,要有監督、防範機制。

78年到北京工作,又一再接觸濫用國安鬧劇。當時北京只發行旅遊、交通地圖,詳細街道圖要保密,不利交往,有關係的,只好找美國中情局(CIA)整理的詳盡衚衕圖。

1969年的北京交通圖(下圖展示同樣地方)。
1969年的北京交通圖(下圖展示同樣地方)。

1982年北京市城區街道圖(局部)。
1982年北京市城區街道圖(局部)。

1982年北京市城區街道圖。
1982年北京市城區街道圖。

我入住北京飯店,得知東翼原來要多蓋好幾層,但蓋到十幾層時,因能遙遠看到中南海,驚動最高層,周恩來決定工程立即刹停封頂,還破壞文物,拆掉故宮原西華門南北的城牆,加蓋龐大的假故宮屏風樓遮擋視線,造價比蓋北京飯店高近10倍!(註6)

正在進行東翼加蓋工程的北京飯店。
正在進行東翼加蓋工程的北京飯店。

北京飯店遙望能看到中南海。
北京飯店遙望能看到中南海。

西華門假故宮,只有連接橋的部分是原西華門。
西華門假故宮,只有連接橋的部分是原西華門。

「是可忍,孰不可忍」(註7),幸好新的高層當時痛定思痛,明白泛國安化或過度保密只會窒息發展,鼓勵海外多提意見。一批海外友人隨即籌辦《科技導報》針砭落後思維。1980年1月創刊號是在我香港家中排版的,封面當然針對性選用北京全區的衛星遙感圖,中南海一望無遺(註8)。《導報》現在已升格為中國國家科學技術協會的學術會刊。

《科技導報》1980年1月創刊號封面,左下角是北京市。
《科技導報》1980年1月創刊號封面,左下角是北京市。

機場的現在遙感圖,細節清晰可見。
機場的現在遙感圖,細節清晰可見。

北京也開始發行街道圖,但出了點差錯:第一版標識了白廣路附近的國家造幣局(類似大埔工業邨的印鈔公司)認為洩密,遂逐張貼小紙條蓋住,反而引起好奇,成了打卡點,也從側面反映另一弊病:僅僅為了想被重視爭流量才不合理標上密級,要杜絕此陋習。

舉一反三,知識在更新,很多範疇都逐漸失去保密意義(註9)。教訓:要有機制定期、適時解密,或訂定日落條款,否則會成為當代的「愚民政策」。

小結:三個範疇

以上是流水式分享親身體會,行家必定能悟出更多警示。概括而言,國安、秘密體系,涉及三個範疇:法律條文內部的完整性、法治的制衡以及人員、機構的配置。

上文針對第一範疇提出的教訓並非全部,但能覆蓋國安、機密立法時要考慮的主要問題,有利完善法律條文內部的完整性,方便檢視有關條文是否合理處理國安、機密事項的整個生命周期,即:該不該定、由誰定、定什麼、訂的標準,直至確定過時撤銷等等。這是依法治國的起碼要素。

法治的制衡範疇,涉及衡平、程序正義、公義等等,體現在公眾利益抗辯、司法覆核、新聞自由等等,兹不贅。

第三範疇涉及執行國安法的人員和機構,留待第三篇,分享80年代成立國家安全部和2003年應對23條立法失敗的教訓。

註:

  1. 《論語八佾篇第二十一》。
  2. 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3. 基辛格10月二度赴京做安排,但接待冷淡緊張,釣魚台國賓館住房還放上「打倒美帝及其走狗」標語。幸好美方估計是林彪事件的後遺症,而非政策轉向,冷靜應對,直至毛澤東托周恩來傳話才完全釋懷。
  4. 潘公是傳奇人物。瘐:監獄死的人多,居然有專用詞。
  5. 當時號召「深挖洞、廣積糧」,全國普遍土法上馬。
  6. 別的酒店最高層一般用作頂級消遣或總統套間,北京飯店卻另有它用。
  7. 《論語八佾篇第三》。稀奇古怪難忍的包括輕唱會是亡國的「靡靡之音」……
  8. 1962年首次多光譜遙感成形;烏克蘭反侵略戰促使合成孔徑雷達商業化,隨便可買,原生數據分辨率為30公分,可算出高分辨15公分圖,不必在20世紀仿效公元前200年蕭何闖阿房宮搶地圖。
  9. 現在還嘮叨供電設施要保密,卻不知當下更為重要的設施如數據中心、光纖登陸點不僅業已公開,還無法隱藏。

從《基本法》23條說國家安全系列 3-1

延伸閱讀:
〈國安50年:23條立法的數典忘洋祖〉(3-2)
〈國安50年:23條立法的事在人為〉(3-3)

黃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