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本屆政府推出社創基金,希望達到扶貧及防貧的效果,政府一直致力推動社企發展。本文將討論香港社企現階段所面臨的困難,以及提出一些改善建議。
社企的效益與成功案例
社會企業(社企)目前在香港沒有統一定義,一般看法為:社企是一盤生意,透過企業策略和自負盈虧的營運方式,以達到特定的社會目的,而其不少於65%的可分發利潤將再投資於本身業務。
社企有如下社會效益:
一、解決社會問題;
二、提高弱勢社群的社會地位,讓他們重返就業市場;
三、創造另一種創新組織,將社會目標帶入追求利潤的經營模式;以及
四、幫助政府部門運用上述的另類途徑,提供更多樣的公共福利。
其中一個例子,便是位處香港中文大學內的「女工同心合作社」,於2001年3月由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協助一群失業婦女組織成立,在中大校園供應小食、飲品等。成立迄今,它不僅是一間合作社,對於中大師生來說,它是校園社區的一棵樹,所提供的服務,讓每位路過的員生都願意停留,是中大社區內一隅,充滿生命力與故事的地方。
合作社的存在意義遠大於一般市場經濟。除了提供就業機會外,也翻轉了女工的生命。女工經常在社區與學生互相交流,在今天到處都是連鎖商店的中大校園,唯有這一間合作社充滿人情味,也代表着中大多元開放的價值。
現階段香港社企面對困難
「仁人學社」是本港專注社會創新發展顅問機構之一,致力培養新一代的社會企業家,協助社福機構、商界和政府部門推行創新服務。該學社每年參與超過80個社會項目,其中包括協助發表《社會創新恵澤香港──政策工作報告》。
根據仁人學社在2016年,以電話訪問在其名單上的社企,發覺超過1/4已停止運作。香港社企的失敗率偏高,其中一個原因是香港缺少「社會企業家」──以解決社會問題且有營商經驗的企業家。他們須有社會創新的才幹,社企才能成長。另外,融資困難亦是社會企業普遍面臨的困境。配合社會企業的資本市場,仍未發展至可接受的水平,而銀行往往只樂意貸款給有持續成長的企業。社企申請政府的資助則手續困難,而且曠日持久。
現時尚欠缺一系列全面政策以支持社企。「社會採購」是指機構透過其購買力,創造高於其採購面額的社會價值。目前港府未有政策支持社會採購,連邀請招標名單都鮮有社企。
香港也沒有社企註冊制度。目前資助社企的計劃由不同部門管理,不同的資助計劃有不同目標,且部門之間的協調並不足夠,致使有資源重疊的問題。審計署早於2014年5月發展《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報告書,已建議政府清晰界定「社企」的定義,以確定公共資源用得其所。
影響未來社企路向的關鍵
香港政府將社企置於扶貧框架之內,但對其為香港經濟帶來的貢獻,卻甚少提及;相反,南韓政府視社企為社區經濟的一部分,政府有必要認真審視社企在整體經濟上的角色。
近年,有不少社企平台及協作組織出現,共創「社企生態圈」,而政府亦與其合作。社企的未來發展,有賴於這種共享、互惠的文化。
海外一些企業,更與社區組織合作,自行開辦社企。優衣庫(Uniqlo)及孟加拉Grameen Bank農村銀行合作開辦的社企Garmeen Uniqlo,正顯示這種新力量。採用這種「義利兼備」的新方法,將有利於社企的健康發展。
海外社企經營的路向
現時大部分的社企甚少以合作模式經營,或許是因為程序較為繁複。反觀南韓政府將社企發展置於社區經濟框架內,並於2011年修改合作社相關法例,鼓勵這種平等參與的管理模式。筆者建議香港亦採用此類做法,以促進社企的健康發展。
另一方面,英國「英國社會企業聯盟」(SEUK)則擔當「社會育成機構」的角色,不但有導師指導改善社企的業務模式,更投放不少資源去協助人手短缺的行業,底下的私企進行合併變為社企。如香港能成立類似SEUK的組織,可更大力度支援社企,亦有利於培育社會創新精神。
至於香港政府,曾經在2008年推出讓社企競投公營服務合約的計劃,已於2012年底結束。英國在2013年制訂《公共服務(社會價值)法》,規定各部門簽定公共合約時,經濟、社會及環境均在考慮之列。政策成功増加當地對社企的要求,筆者建議政府參考英國的做法,為社企製造更大市場空間。
善用效益評估 鼓勵資本支持
而社會企業自身亦可以在改良產品、籌集資金過程中運用「社會效益評估」,資金提供者可以利用評估來選擇合適的社會項目投資,政府亦可以善用評估以增加決策的透明度和改善政策制定過程。
另外,香港現時對社會企業並沒有一個清晰的定義。隨着社企界的發展,建議政府在不限制社企多元發展的前提下,完善社企的定義及確定社企的法律地位,使其資產受到保護。目前,政府為申請資助計劃的機構提供的指導及支援有限。如政府確立了社企的法律身份,私人創辦的社企更可以得到創業前支援;至於容許非政府中介機構及發展公共服務採購合約標準,社企業務亦可望持續發展。
英國在2011年成立了「大社會資本」的獨立財務機構,主張社會投資中介機構,為不同的社企提供資金和支援。香港若能鼓勵資本巿場加大對社企的支持,這是解決社企融資的有效方法。現時各界的支援並不集中,因此需要一個綜合的平台以獲得資訊、支援及培訓,這對香港社企的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十分重要。
但在最後,筆者要提出:政府不能單純依賴社企來全盤解決社會問題,社企仍不能代替政府在這方面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