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6年「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提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個政治口號後,不少參與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的反對派和積極投身於各種「抗爭行動」的人,尤其是年輕人對此趨之若鶩,紛紛以此作為自己的政治綱領、鬥爭主題、戰鬥吶喊或人生奮鬥目標。
在過去一年多香港爆發的超大規模暴亂中,很多參與者在眾多大大小小的示威和衝突事件中都突出展示和高聲呼喊這個政治口號,彷彿這個政治口號代表的東西就是他們的共同行動目標之一。
不過,經過多年來的演變,這個政治口號在不同的人和群體中出現了不同的理解和演繹,就連梁天琦本人對這個政治口號的內涵也曾作出多次修改。總的趨勢是,隨着香港的政治鬥爭愈趨激烈化、白熱化和暴力化,這個口號往往也被部分「抗爭者」賦予更激進的內容。
字面上的理解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個政治口號可以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來進行探討。這個政治口號的字面意義其實頗為清晰,不難理解。實際上,從那些認同和呼喊這個政治口號的「抗爭者」的眾多言論和行為來看,他們對這個政治口號的理解其實與它的字面意義頗為接近。與此同時,這個政治口號的字面意義又與過去十多年在香港冒起的、尤其讓不少年輕人如蟻附膻的「本土分離主義」所宣示的政治主張在意義上又相當耦合。
所謂「本土分離主義」指那些相信香港人正在受到來自中國內地的各種「入侵和威脅」,因此香港必須要擺脫中國才能保衛香港人的各種利益的不同政治思想和主張。以此之故,我們可以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個政治口號從字面上和政治歷史背景上作出梳理和理解。
首先我們可以從字面上去理解「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個政治口號,而我相信大多數參與各種「抗爭行動」的人也是從字面上去理解它,否則的話這個政治口號便失去了觸動情緒、製造怨氣、引發危機意識、燃點正義感和煥發鬥爭意志的效用。
據我個人觀察,我對這個政治口號在字面上的理解應該也是受過一定教育的香港人的理解。顯然,這兩句口號很有感染力和煽動力,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反映和呼應部分香港人內心深處,對香港的現況和未來的擔憂和對內地的不滿與恐懼,從而促使部分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覺得他們不能依靠那個中央任命的特區行政長官及其領導的政府,來捍衛香港現有的制度、生活方式、價值觀和自治,並避免它們受到來自中國內地的破壞、扭曲、改變和稀釋,因此必須自發行動起來「拯救」香港。
在「拯救」香港的過程中,除了排拒來自中國內地的影響和干擾外,還必須推翻香港現有的政府和政治體制,讓「真正」的香港人能夠掌握香港的政權,讓那個新政權完全向香港人效忠和負責,否則便難以圓滿達到「拯救」香港的目的。
包含顯而易見的分裂主張
所謂「光復」,一般人的理解是恢復已經滅亡的國家或者收回失去的領土。《應用漢語詞典》對「光復」的定義是「收復失去的國土,恢復已滅亡的國家」。《晉書.桓溫傳》提到「光復舊京,疆理華夏」。中國近代革命家章炳麟在其《〈革命軍〉序》中說:「今中國既滅亡於逆胡,所當謀者光復也,非革命雲爾。」(這裏章炳麟把「光復」和「革命」兩個詞語連在一起運用。)
在香港,的確有部分認同和呼喊「光復香港」的人否定香港是中國固有的領土,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沒有主權,但中國卻在1997年在沒有取得香港的「原住民」或「香港民族」的同意下「強行佔領」香港,把香港變成中國的「殖民地」,讓香港經歷「第二次」的「殖民地化」。在這種字面意義下,「光復香港」是要把中國驅逐,並讓香港人「獨立建國」。
沒有那麼激烈的主張則是要迫使中國政府容許香港舉行「公投自決」,讓香港人自行決定自己的政治前途和命運。較為「溫和」的主張是容許中國繼續擁有對香港的主權,在香港繼續實踐一國兩制,但中國政府則授權香港特區進行「完全自治」,在這種安排下,香港特區儼然成為一個「獨立政治實體」,中國政府在香港特區的事務上實際上既沒有權力,也沒有責任。與此同時,香港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族也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
部分呼喊「光復香港」的人則除了要在政治上「光復」香港外,還要在社會、經濟和文化意義上「光復」香港。他們提倡停止或大幅較少香港與內地的社會聯繫、人員交往、經濟往來和文化交流,從而達到徹底的「去中國化」,從而讓香港得以保留其原來的獨特的制度和生活方式。
無論是哪種意義的「光復香港」,其共同點都是敵視和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領導中國政府的中國共產黨,都是歧視、輕蔑和排斥內地同胞,都是要用某種方式把香港從中國內地在政治上、經濟上、社會上和文化上割裂和分離,讓香港在名義上或實質上或在兩個方面都不再隸屬於中國。
所謂「革命」一般是指在極短時間內通過武力或其他激烈手段推翻或者徹底改變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國家/地區體制、政治制度、政權或政府。《應用漢語詞典》對「革命」的定義是「用暴力奪取政權,摧毀舊制度,建立新的社會制度」。《古代漢語詞典》則說:「古代認為帝王受命於天,改朝換代是天命變更的結果,因而稱之為『革命』」。有些「抗爭者」則從更廣闊的角度理解「革命」:「革命」不但要推翻或者徹底改變政治性的東西,更要推翻或徹底改變一個社會的經濟、社會、文化和思想體系。
以建「政治實體」為根本目的
因此,我對「時代革命」的理解為:一個不同階層和不同背景的香港人都可以參與的、切合和呼應新時代要求的、目標在於推翻或徹底改變香港的政府和政治體制,並在香港建立「西方式」的民主政治體制的大規模和激烈的政治行動或「革命」。
認同和呼喊「時代革命」的人聲稱香港現有的政府是由中央政府任命、而非通過普及選舉產生的非民主或威權政府,所以無論是香港政府或者是香港的政治體制都不民主和缺乏認受性,因此必須推翻或徹底改變,就算不能馬上達到目的,也必須以各種鬥爭行動削弱香港政府的政治威信和管治能力,不讓其能夠在香港實現有效管治,其中衝擊警察隊伍、圍堵政府機構、破壞公共設施、癱瘓交通、罷工罷市罷課、暴力和恐怖襲擊都是被不少參與「抗爭行動」的人較多運用的手段,而最終目的是要在香港建立一個符合西方民主價值觀的、當權者由香港人通過普及和平等選舉產生的政治體制。
「光復香港」和「時代革命」共同構成一個整體論述,所以應該連在一起來理解。我們從認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人的大量言論和行動中可以得出這樣的綜合觀察。
這些人認為,因為要「光復香港」,所以也必須要完成「時代革命」,原因是對於那些爭取「光復香港」的「抗爭者」來說,只有在「時代革命」成功之後香港才能完全「光復」。因為就算香港能夠以某種方式擺脫中國,如果香港的政權的性質、取態和產生方式沒有根本改變,則香港的管治權力仍然會掌握在那些「親北京」或者依附於中共政權的勢力的手中,而所謂「光復香港」也只會是形式上的「光復」而非實質上的「光復」,因為香港的政權仍然沒有通過「西方式」的民主選舉程序產生,依然沒有落到那些熱愛自由、民主和公義的「真正」香港人的手中。
所謂「真正」的香港人,是指那些認同和實踐香港的「核心價值」(包括自由、人權、民主、法治、反共、反中、親西方)的香港人,而其他的香港人則被排除在外。「抗爭者」以是否認同和實踐共同的價值觀來定義某人是否「真正」香港人,令「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個政治口號背後的政治主張帶有某種「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和排他性的色彩。
「解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本質」二之一
原刊於《大公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