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跟大家介紹了哈爾斯(Frans Hals)1624年繪畫的《笑容騎兵》(The Laughing Cavalier)[1],時為荷蘭黃金時代(Dutch Golden Age)。
不知道讀者有沒有同樣的疑問?以前我每次看到荷蘭16世紀下半葉開始的畫作都很奇怪,為什麼跟其他地方,如意大利的畫作,這麼不一樣?意大利不是藝術界的先驅嗎?為何荷蘭有這麼多警衛隊群像?警衛隊又是什麼?為什麼這麼多個人肖像,而且不論男女,差不多每個都穿的像去參加喪禮的黑衣白領子?
其他地方好像極少畫風景,海洋與船隻,但荷蘭卻有人專畫風景,專畫船隻,甚至專畫瓶花的,一大瓶一大瓶,色彩豔麗,花種多樣。最特別的是,其他地方都只看到宮廷貴族,在荷蘭卻看到城市平民──婦女與孩子的家居生活,菜市場熙熙攘攘,男女酒館耍樂。
荷蘭,其實真的跟歐洲其他國家非常不一樣。今天先跟大家回顧一下荷蘭黃金時代的政治經濟與文化背景,下星期再介紹黃金時代的不同畫派與代表人物時,大家就會更明白了。
擺脫暴政 宗教自由 北部龍頭
荷蘭黃金時代,不是一個政治朝代,沒有明顯的起點與終點,通常粗略以17世紀為代表。在此筆者以兩件重大政治事件為里程碑──1581年北部七省成立了尼德蘭聯合共和國(俗稱「荷蘭共和國」,Dutch Republic),向領主西班牙正式宣布獨立,由此正式開展荷蘭黃金時代;1713年,荷蘭與歐洲多國簽訂《烏得勒支和約》(Peace of Utrecht),鞏固了英國全球航運與商貿霸主之位,荷蘭風光不再。1581至1713年,荷蘭黃金時代前後約130年。
荷蘭本歸「西屬尼德蘭」(Spanish Netherlands,共17省,故也稱「十七省」)[2],十七省人民多信奉新教,遭天主教領主西班牙暴力打壓。各省頑強抗爭多年,1581年,北部烏得勒支7省決定成立「荷蘭共和國」,共同對抗西班牙。此乃今天荷蘭國之濫觴。團結就是力量,荷蘭得以擊敗西班牙,向海外擴張,正式開展其海上霸主基業。
西班牙當然不會輕易放棄北部七省。抗爭持續至1585年,西班牙奮力扳回重鎮安特惠普(Antwerp)後,決將西屬尼德蘭南北分割。西班牙保住南部,要求所有新教徒於兩年內撤離。於是,大量新教徒湧往北部,有說差不多一半安特惠普人口、四分之三布魯日(Bruges)與根特(Ghent)人口,加上大量鄰近小鎮與鄉間農民選擇北移,為北部尤以主要城市,阿姆斯特丹帶來大量工匠、織造工人與勞動力。
從此阿姆斯特丹取代安特惠普,成為歐洲低地首要國際商貿城市。65年後的1648年,西荷兩方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更訂明謝爾德河(River Schelde)須停止航運[3],此河乃安特惠普商貿命脈,此舉無疑對安特惠普乃雪上加霜,卻保障了阿姆斯特丹歐洲北部龍頭大港之位。
資優移民 多元文化 勤勞開創
受荷蘭宗教開放風氣吸引,歐洲其他地方備受宗教逼害人士,亦紛紛移民荷蘭,包括法國的新教徒(French Huguenots)、西班牙、葡萄牙與德國的猶太教徒。許多猶太富商帶來鉅額財富,引進商貿知識人脈,促進荷蘭開展海外貿易。
移民亦為荷蘭帶來大量專才如律師、銀行家、工程師等,發展國際海洋法、跨國金融信貸,為荷蘭海外商貿護航;推動本土基建與工農業發展,退水造地,蓋船煉糖,農產增收。證明有人才就有生意,有生意就推動經濟,經濟上來國家自然富強。
在征戰多年後,人民得以休養生息。和平帶來繁榮,商貿不斷增長,荷蘭工資亦水漲船高。據記載荷蘭黃金時代初50年間,實質工資增長超過60%,為全歐工資最高之地。人民不愁沒工做,不斷吸引新移民,荷蘭人口迅猛增長。
荷蘭黃金時代三巨頭畫家之一的哈爾斯(Frans Hals, 1582-1666)就在3歲時隨父母從安特惠普北遷至荷蘭哈林( Haarlem,離阿姆斯特丹30分鐘車程)定居;維梅爾(Johannes Vermeer, 1632-1677)母親也是從安特惠普移居阿姆斯特丹,在當地結婚生下維梅爾。
哈爾斯乃第一代移民,維梅爾乃第二代。據統計,17-18世紀阿姆斯特丹超過一半人口屬第一代移民,加上第二、三代移民,好像戰後香港一樣,完全是一個移民城市,具備一切移民城市特色──文化多元,勤勞積極,活潑開放,創新包容。加上新教徒推崇節儉勞動與教育的價值觀,荷蘭的識字率與儲蓄率皆領先歐洲。在1645年,國家雖只得不到170萬人口,已經有6家大學,更助長其經濟發展。
自信自主 自助自發 自由開放
國家從西班牙殘暴打壓下取得獨立,所以人民都有一股推崇自由的自信。體制上,荷蘭當時可說獨一無二,是歐洲唯一沒有君主的聯邦共和國[4],各省獨立管理自己行政財務,只共同商議國家發展與外交事務。此自主自助制亦激發各省人民的自發性,形成一股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5],加上各省政府皆由富商家族出任「攝政」(regents),政策與方針自當方便經濟發展,商貿金融不斷推陳出新,百花齊放。
貿易最重要的是地理位置。荷蘭地處歐洲南北東西要塞(圖二),北臨波羅的海(Baltic Sea),接通東歐與北歐各地,南通萊恩河直穿德國、瑞士,亦可沿大西洋往西南進發,直達英、法、西、葡甚至意大利;遠洋貿易西至美洲,南至非州,東至亞州,無遠弗屆。
荷蘭當時最大貿易,因其重要而被稱為「母親貿易」(Mother Trade)的乃穀物。荷蘭大量從波羅的海地區進口糧食,餵飽自己國民,餵飽因天氣不穩經常歉收的中南歐多國。此外亦從波羅的海進口焦油,麻,亞麻與木材等。有進口得平衡出口,船隻去航時不至空船。荷蘭向波羅的海國家大量供應北海鯡魚(herring),又從葡萄牙,法國買來食鹽與葡萄酒,加上荷蘭本土生產的布料與建築材料包括地磚、牆磚與頂瓦等。
荷蘭本土紡織業與服裝製造業向來做的不錯,1581年得到大量從安特惠普移民過來的全歐最資優織造工人,織造業更如虎添翼。本土生產的羊毛供不應求,得從英國蘇格蘭與西班牙進口優質羊毛,製成品賣到全歐。後英國學會自行製造上等布料出口,不再賣羊毛給荷蘭,荷蘭轉營較廉價的窗簾布與衣物。
商貿發達 海上霸主
強大的水上貿易催生了造船業,協助荷蘭發展遠洋船務,開拓遠洋貿易,重點搶佔葡萄牙商貿地盤。從事奴隸買賣,把非洲的賣到美洲,把北美與南美土著賣到加勒比海,西班牙,甚至北非;亦在印尼馬來亞等地,販賣勞役奴隸,把印度印尼奴隸遠送非洲。有史料研究,光荷蘭一國在200年內,即販賣了超過50萬奴隸,其中超過7萬在運送途中喪命。
許多奴隸被賣到各國殖民地,種植甘蔗與煙草。回航時荷蘭買回大量蔗糖,運到阿姆斯特丹提煉,再賣到全歐。據統計,1605年阿姆斯特丹只得三家煉糖廠,但直到1662年的50年間,增到50家,可想當時荷蘭糖業之鼎盛。
此外,荷蘭亦從非洲運回貴重的黃金與象牙。從印度帶回棉布絲綢,以及當時貴如黃金的香料。18世紀將咖啡移植印尼,大量出口歐洲;又經日本帶回中國瓷器。後明末清初,中國動亂,瓷器出口短缺,荷蘭在維梅爾(Vermeer)家鄉,台夫特(Delft)自行研發藍花白瓷(圖3),稱「台夫特瓷」(Delftware)或「台夫特藍」( Delft Blue),曾一度風靡歐洲,至今在歐洲一些古堡大宅還可以看到台夫特瓷磚。
1641年,荷蘭取得日本幕府信任,答應不傳揚宗教,踢走葡萄牙,得以獨霸日本對歐美貿易超過200年(圖四)。期間為了航海補給,賺更多的錢,荷蘭沿航海路線建立殖民地,包括大家熟知的台灣與印尼,非洲與美洲等地。
私營國企VOC 全球化企業之父
這麼一個蕞爾小國,今天坐特快火車只需大概3小時即可貫穿東西,海外貿易卻做得這麼成功。究其原因,實有賴荷蘭人的創新思維。
開始時,大家競相投入遠洋貿易,幾年間就有十多條荷蘭船遠航。高利潤自然是因為高風險,很多船隻就賠了本。荷蘭共和國國家決定,要杜絕內部競爭,影響國家總體競爭力,須由中央統籌這高風險的事業才會成功。遂於1602年創立了由聯邦議會授權的商營荷蘭東印度公司(簡稱VOC),獨家代表荷蘭專利發展亞洲貿易。
由一家私企全權代理國家發展外貿,可說是歷史創舉。其跨國規模與運作模式被視為現代全球化企業之父。荷蘭東印度公司採公開股份集資制,是全球首家上市公司。其後,1621年又採同一機制,開設荷蘭西印度公司(簡稱WIC),發展非洲與美洲貿易。此兩家公司即成為荷蘭黃金時代海上貿易成功的象徵。
好像本納裴卡(Bernard Picart)1730年,為一本論荷蘭政治與經濟專書繪畫的卷首插圖(圖一),就把荷蘭與這兩家公司塑造成「三位一體」的海洋商貿帝國。插圖底下寫着「海王(Neptune)向荷蘭呈獻他的海上王國。」海王,就是畫面左前方手持三叉戟的男子;中間座上女子代表荷蘭,她手持自由仗(liberty pole),上插自由帽(liberty cap),象徵荷蘭從西班牙君主暴政中取得獨立[6]。
卷首插圖左右兩側跪坐着兩女子,左方女子手持V字旗幟,代表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右方W字旗幟,代表荷蘭西印度公司(WIC)。後立女子代表「宗教」,支持保佑荷蘭的海洋貿易;右前側商貿之神墨丘利(Mercury)手持商神仗[7]向荷蘭展示世界地圖。頭上橫樑以拉丁文雕上荷蘭共和國座右銘「團結就是力量」[8]。
畫面概括精準的呈現了荷蘭黃金時代的政經生態。
首創金融信貸 歐洲啟蒙先導
國際商貿發展需金融信貸。荷蘭即在短短10年間,已開設了股票證券與期貨交易所(1602),匯兌銀行(1609)進行票據(bills of exchange)交易,與商業信貸銀行(1614)。荷蘭人非常精明,最懂投機之道,南歐穀物歉收,荷蘭人就把波蘭豐收的剩餘穀物價炒得天高,賺了一大筆天災財,今天說荷蘭人「算死草」實其來有自。
金融行業無需辛苦的體力勞動,也無需雇用管理大批員工,投資機器設備等,經濟好景時,是非常吸引的行業。許多荷蘭富商家族,就於17世紀下半葉,放棄貿易轉營投資期貨、股票、外匯與保險,向外國企業放貸,間接推動其他國家如英國的商貿發展,但同時也為自己製造了競爭對手,埋下日後荷蘭沒落的種子。
荷蘭自16世紀初期,伊拉斯謨(Erasmus, 1466-1536)[9]始已建立較開明的人文主義傳統。在17世紀開放的政治,宗教與商貿環境下,大量學者、科學家與思想家受到感召移居荷蘭,包括著名的法國哲學家笛卡兒(René Descartes,1596 -1650)[10]。
史賓諾沙(Baruch de Spinoza, 1632-1677)[11]雖生於阿姆斯特丹,亦長於當地,其祖上乃葡萄牙猶太人,亦因宗教迫害,先遷往法國,再於1627年北走荷蘭。笛卡兒與史賓諾沙兩位開創理性主義學(Rationalism)的哲學大師與歐洲啟蒙運動(the Enlightenment)先驅,皆落戶阿姆斯特丹,當地思想自由包容之風可見一斑。
強招妒 遭圍攻 人力薄 國庫空
荷蘭有這麼好的人才與制度,發展的這麼快速,小小一個國家做出這麼多創新,為何在短短百多年即呈疲態,最後被英國取代呢?原因有許多,簡單來說,成功吸引競爭,招來保護主義;工資不斷增長,削弱國際競爭力;小國人力不足,加上連年征戰,弄至國庫空虛。
英國就是與荷蘭對着幹的一個最強對手[12],學習荷蘭的東印度公司制與銀行金融體制,最後青出於藍。1651年開始規定,只准英國輪船負責英國及其殖民地的貨物進出口,荷蘭商船不得染指。為此兩國在22年間,打了三次海戰。法國趁火打劫,1672年聯合數國大舉來犯,荷蘭被迫放水把沿海陸地淹沒,才阻截了法國大軍。
唯荷蘭經濟已大受打擊,至今荷蘭人仍稱1672年為「災難之年」(荷蘭文”Rampjaar”)。其海上貿易力量亦受重創,終於1680年將「歐洲第一海上力量」之位拱手讓給法國,最後在1692年,英國又超越法國。
接着下來在1713年,打了超過10年的西班牙「皇位繼承權之戰」(War of the Spanish Succession)後,荷蘭雖與多國聯手成功阻擋法國與西班牙聯盟稱霸,唯連年爭戰使用雇傭兵所費不貲[13]。1715年冬,終掏空荷蘭國庫,連續9個月未能繳付國債利息,荷蘭黃金褪色,霸氣不再。
蕞爾小國 成就非凡
荷蘭散處三大洲、大大小小40多個殖民地,絕大部分在17世紀已經脫離荷蘭,不是賣給其他國家,就是被吞併。據研究,這個應跟人力不足有一定關係。筆者細查之下,發現18世紀初,整個荷蘭七省加起來只得180萬人,是英國的五分之一[14],比起法國西班牙更是不到10%。
荷蘭既要在本土搞好工業經濟、派人出洋貿易,又要管治分布全球亞、非、美三洲,全盛時期多至600多處的殖民地與外站,駐地管理人手肯定不足。且荷蘭好像只顧做生意,跟殖民地移民與本土居民關係搞得不怎樣,許多在外敵來犯時輕易投誠,最後能保到二戰以後的主要殖民地,只得印尼。
話雖如此,這麼小的一個國家,在短短幾十年間竟然建立起這麼輝煌的事業,獨佔全球超過五分之二的海上貿易,引領商貿創新,絕對值得欽佩。
在商貿發達,自由開放、多元文化、積極樂觀的氣氛下,荷蘭繪畫迎來歷史高峰,出現了倫勃朗(Rembrandt),維梅爾(Vermeer),哈爾斯(Frans Hals)與大批獨具荷蘭特色的畫家。下星期跟大家介紹荷蘭黃金時代的各種畫派,代表人物與特色。
注解:
- 詳情參閱本欄〈衣飾華貴 愛的象徵 畫功輕快 細緻逼真〉(「哈爾斯」系列二之一,2021年2月6日)
- 西屬尼德蘭(Spanish Netherlands)又稱「十七省」(Seventeen Provinces)。1585年分南北兩部,北部獨立成為尼德蘭聯合共和國(Dutch Republic),餘下南部續稱西屬尼德蘭,直到1714年被納入奧地利哈斯堡皇朝後,改稱奧屬尼德蘭(Austrian Netherlands),期間隨領主西班牙衰頹之勢,領土不斷為法英二強吞食,是史上一個多災多難的地區。
- 此前,荷蘭已經堵截謝爾德河(River Schelde)多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约》(Peace of Westphalia)只是落實措施。
- 時威尼斯亦稱「共和國」,卻由一位市議會選出,終身任命制的總督(Doge)統治。
- 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為一種政治與經濟哲學,強調自由市場機制,反對國家干預國內經濟、管制商業行為與財產權。卻支持利用經濟、外交壓力或軍事介入等手段擴展國際市場,達成貿易目的。國內自由,國外施壓,以求為本國取得最大商業利益。美國是此信念的最忠實信徒,一直奉行至今。
- 自由帽(liberty cap)拉丁文’pileus libertatis”,源於羅馬帝國時代,被解放了的奴隸會被授予一頂這樣的帽子,代表他們獲得自由。此後,自由帽或掛着自由帽的「自由杖」(liberty pole)即代表反抗暴政爭取自由。這裏代表荷蘭共和國從西班牙君主暴政中取得獨立,是荷蘭人民當時引以為傲的。
- 商神仗:詳情請參閱本欄〈和平豐盛 婚姻美滿 孩童幸福〉注釋第9項(「魯本斯」系列三之一,2021年1月16日)
- 橫樑上的拉丁文寫着“concordia res parvae crescunt”,常簡譯為“Unity makes Strength”、「團結就是力量」。
- 有關伊拉斯謨(Erasmus)的身平事蹟,請參閱本欄〈見畫如面 知人知心──皇帝與畫家命運共同體〉文章與圖三(「兩位大使」系列三之三,2020年7月9日)
-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為法國哲學家、數學家、物理學家,西方近代哲學創始人之一,以名句「我思故我在」傳世。為了可以較開放的討論宗教問題,1628年移居荷蘭。1649年受瑞典女皇之邀,到斯德哥爾摩任其私人教師,不幸天寒感染肺炎,1650年去世,享年54歲。
- 史賓諾沙(Baruch de Spinoza)近代西方哲學家、啟蒙運動早期思想家,與笛卡兒(René Descartes)和萊布尼茲(Gottfried Wilhelm (von) Leibniz)並列為理性主義(rationalists)代表人物。雖荷蘭宗教氣氛自由,阿姆斯特丹的猶太教堂還是接受不了史賓諾沙的言論,在他23歲時把他逐出教堂,連他的家人也要遠離他,至今21世紀仍不肯承認他。
- 期間英荷兩國雖有一共同君主奥蘭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1650-1702,英皇威廉三世),與荷蘭共同抗法(1689-1702),惜威廉一死,英國內不同聲音,荷蘭失去盟友。
- 據史料記載,最高時期荷蘭一國曾投入超過12萬軍力,可想所費之鉅。
- 18世紀初,英格蘭與蘇格蘭加起來人口900多萬,法國與西班牙兩國各自超過2100萬,荷蘭只得180萬,約等於現在香港油尖旺、九龍城、黃大仙加觀塘四區人口。
「荷蘭黃金時代」系列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