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華人價值觀

「乖」,從長輩的角度,「聽話」之外,也要遵守社會「規矩」。從子女的角度,則有自願地、自覺地、主動地服從與遵守的含義;而不單單是聽父母的話。這是很多生活在西方文化的人,不容易理解的。

這是「文化價值觀」的第三篇。上周下半部提及Geert Hofstede的經典之作,剛好收到學生傳來內地中譯本,內地譯為霍夫斯泰德,為行文方便,以下簡稱霍氏。上文提到他起初認識的4個維度。其實,自從1991年他的《文化與組織》第一版,就發現他以前的論述,可能有文化偏見,也就是沒有注意到可以有完全另類的文化體系,觸發點就是華人的價值觀。深深影響他的,是香港中文大學彭邁克(Michael Harry Bond)教授關於中國人心理的研究,因此加了第五個維度,我們以後另闢篇幅討論。

霍氏把他的4個維度,延伸到家庭、學校、衞生、工作場所、國家,以及一般理念。這裏集中介紹學校;而又與家庭息息相關。

首先是「權威距離」,也就是關於平等的觀念。首先是家庭:「權威距離」遠的家庭,也就是長幼觀念很重。在一端,父母對子女有絕對的權威,子女也對父母有絕對的尊重;父母代子女做所有決策,因此子女對父母偏重依賴,而父母也期望他們依賴。這種關係,一直維持到子女成人,他們的職業、婚姻,父母都覺得是自己的責任。子女長大了,也盡量一起生活;父母老了,也會寄望子女的照顧。在另一端,父母視子女如朋友,盡早讓他們獨立,讓子女做種種試驗,讓他們說「不」;子女很早離開父母,父母老了也不會寄望子女照顧。

平等觀念 影響家庭

在華、日、韓這些「筷子社會」,可以肯定地說,文化的傳統,是屬於前者。也比較容易明白為什麼霍氏有「距離」這個概念。至今,我們習慣於從小就要孩子「乖」。這個「乖」字,頗難翻譯,但是非常精確地表達了華人社會的家庭價值觀。有人譯作obedience,那是聽話、馴從的意思;但是「乖」是一種內化了的概念。「乖」,從長輩的角度,「聽話」之外,也要遵守社會「規矩」。從子女的角度,則有自願地、自覺地、主動地服從與遵守的含義;而不單單是聽父母的話。這是很多生活在西方文化的人,不容易理解的。

不過,這種情形,正在不斷演化。第一、由於各個社會,已經很少是單一種族的社會,不少家庭,身處異域文化,但是會傾向保持本民族傳統的文化,尤其是一家人關起門來,基本上都會傳承原來的文化。比如說,在美國的意大利裔家庭、韓裔家庭、印度裔家庭,都會大致保存本民族的文化,最明顯就是家庭裏面的上下尊卑關係,甚少受到外來的影響(直至到孩子入學)。但是他們都是美國公民,要說美國的家庭文化,就要包括這些多元的價值觀。

第二、有些文化價值觀,即使在本國社會,本身在發生變化。例如中國家庭中的婚姻,父母作主的情形正在不斷減弱。說減弱,例如一般來說,父母安排婚姻的情形,已經愈來愈少。印度也有這種趨向。但只是減弱,因為父母在允許自由婚姻的同時,往往帶有不自覺的底線。比如說,若戀愛對方是洋人、非洲黑人,或者是同性,又或者男方購房不理想,就很想出手干預,也有因此鬧得不愉快的。不過,在華人社會,父母為子女安排學校、尋找職位,仍然幾乎是常規。但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距離,肯定是一直在縮短,也就是說愈來愈平等。

第三、由於全球交往的頻繁,許多家庭逐漸起了變化。兩方面的變化都有:一方面是像香港這樣的社會,着意平等對待子女的情況愈來愈多。另一方面像美國,提倡dare to discipline的呼聲時有所聞,也有受華裔「虎媽」(註1)影響而傾向嚴厲。反正,原來傳統的文化價值觀,不會一下有突變,但是,「月亮是人家的圓」,或者西諺說「人家的草比我們的綠」,互相羨慕,互相影響之下,愈來愈不容易確定一個社會裏面的家庭文化價值觀。這也說明,家庭裏的價值觀,會慢慢演變,不過也許是幾代人的事。美國不少華裔作家的書,就是描寫這些變化與矛盾。

尊敬教師 筷子文化

筆者同意霍氏的觀察,家庭裏面的價值觀,是一個社會、一種文化的基礎。家庭的長幼、上下、尊卑關係,影響到學校的師生關係,也影響到工作機構的上下關係。但是,許多家庭裏的價值觀變化,卻往往是由於子女的教育,受的另一種文化,反過來影響家庭。

論到學校裏的「權威距離」,筆者自己就有每天都發生的例子。在美國的時候,學生直呼其名,叫我Kai-ming,也覺得很親切。在香港,沒有人肯叫名字,都是稱「教授」,連朋友都是如此,無論如何,改不過來。即使在香港,外籍的學生,如何稱呼,也是按文化來源而異。有博士生,畢業以後肯叫名字,很高興,覺得是把我當朋友了,不見外了。或者用霍氏的詞,就是「距離」近了。也許是筆者「洋化」了!稱呼,其實無關宏旨,但是可以感覺到背後的文化差異。

在內地,人們要找出你歷史上最高的頭銜,於是便成了「校長」,那不已經是歷史了嗎?非常尷尬。台灣的大學行政人員,是票選的。就聽過一位系主任說:「難當呀!因為系裏面都是我的老師輩。」可見,師生之間的尊卑,是終生的。

在學校裏面,「尊師」是香港學校的常態價值觀,在華、日、韓社會,教師要受到學生尊重,是結構性的尊重。傳統認為因為教師「傳道、授業、解惑」(韓愈,《師說》):傳遞知識,教授技能,灌輸觀念(有多種解釋,這裏選比較通俗的)。教師是「先生」——先學生而生;他們是教育過程的主動方,學生是被動的接收方;因為在種種事情裏面,教師懂,學生不懂。

這裏暫時無意探究「傳、授、解」的時代意義,但足以說明教師有高於學生的地位。也因此,尊師,不限於學生,也是家長以至全社會。筆者難忘的,是1980年代中國貧困農村的老師,有些還只有高中甚至初中學歷,但是他們已是全村最有知識的人,備受全村的尊敬。一次在陝北,典型的學校是3個窰洞,當中是課堂,一邊是教師住房(只有一位教師),另一個放煤。村很窮,教師沒有工資,就每天到不同的家庭吃飯,叫「百家飯」,等於由村民集體供養,村民還覺得挺自豪呢。那是1980年代!

順應家長 難為教師

有教師不受到尊重的社會嗎?歷史上也許沒有。本欄提過,在英國,直至不到30年前,體罰學生是教師的權利,這是一種罕有的權威。但是自從實施義務教育以後,教師往往就失去了這種權威。霍氏說,在權威距離「短」的文化,講究師生平等;一旦教師與學生發生矛盾,家長往往會站在學生一邊,怪責教師。

有一段美國得獎的短片,一名四年級的學生,2+2,他認為答案是22;老師說他錯了,他不高興。結果家長登門問罪,說老師不尊重學生;還鬧到校長、校董會,成為當地傳媒熱點。教師結果被解僱。(片末幽了一默,教師的補償金,2000加2000,老師說應該是22000。)美國朋友說,毫不誇張——教師需要順應家長。

以上,說明了學校裏面,充滿了價值觀的文化特點。在文化內部覺得很正常的,一旦加以比較,就會覺得不可思議。

不過,正如霍氏自己說的,為了比較,找的例子難免看來極端。不過,筆者認為,這些例子,實際上是存在的,並非捏造。然而,這些看來極端的例子,在別的文化裏面,幾乎是不會發生的。

也可以看到,由於學生來源的混雜,學校會為家庭,帶來上下、長幼、尊卑觀念的變化。

註1:Chua, A. (2011) Battle hymn of the Tiger Mother. New York: Bloomsbury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程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