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中西思維之間的失墜

即使不從政治角度來看,多年來大陸與香港之間的博弈,當中所牽涉的中國與西方行動思維與邏輯的差異,足以影響大局,兩者之間的互動亦直接令香港局勢日益惡化。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縱使美國的制裁措施仍引而未發,卻已在港人心靈和一國兩制留下了一道烙印,勢將改變港人的精神面貌與香港未來。即使不從政治角度來看,多年來大陸與香港之間的博弈,當中所牽涉的中國與西方行動思維與邏輯的差異,足以影響大局,兩者之間的互動亦直接令香港局勢日益惡化。

轉化策略多次克制行動策略

自佔領運動起,每當北京在香港遇到政治或管治危機時,便會啟動一種以中國戰略思想為基礎的決勝模式。以佔領運動為例,北京採取一種中式以轉化為主的策略,以應付佔領一方的西式以行動為主的策略。儘管佔領一方對普選的追求,令他們一度佔有道德高地,然而除了以行動為主的策略,最後落得不懂轉化和無計可施之外,更重要的是,北京與港府的轉化策略令民意逆轉,一步一步奪去了運動的民意基礎──這次交手讓人見識到中國戰略思想在陸港博弈中的應用與價值。

自此之後,雙方仍繼續沿用其一貫的行動思維與邏輯:民主派和抗爭者沿着其行動為主的策略的思路,所得出的結論就是不斷將行動升級,以冒險行動的方式來打破局面,2016年旺角騷亂就是一例。因此繼續延伸下去出現了去年起的暴力行為、攬炒的企圖,以及尋找外國的聲援甚至制裁,實際上是出於對行動的崇拜的同一種模式。

另一方面,北京繼續沿用其轉化策略:無論是港台風波或《港區國安法》的爭議,北京皆在人們還在議論港台有否違反《港台約章》、暫停《頭條新聞》有否損害新聞自由、國安法有否違反《基本法》的時候,已採取轉化策略,直接向民意出手,令民意逐步向己方傾斜,令相關的風波和爭議頓時失去了支點,最後變得不了了之。

國安法立法與中國戰略特性

當然, 中國戰略思想並不只有轉化這一特性──在《港區國安法》一役中,除轉化之外,北京同時展現出中國戰略中的總體性、模糊性以及從「上游」介入等一系列特性,可見北京要以此一決勝負。

大家也清楚,北京立《港區國安法》之心已決,可是卻牽涉到美國、外國和香港等多條戰線。儘管人們傾向將香港戰線的結果歸因於北京的強權,但這也無改北京需要同時應付其他戰線這事實,而如何同時應付每條戰線並將多條戰線合一,固然考驗施策者的功力,但背後指導的戰略思想卻更形重要。

模糊性一直都是中國戰略思想的重要特性,而它也是西方感到最難以應付的特性之一。《孫子兵法》中的「形人而我無形」和「人皆知我所以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勝之形」皆在強調模糊性的重要。即使香港國安法條文已出台,但當局將怎樣使用、什麼時候使用,卻完全控制在它手中,令人無從判斷和策謀。

至於從「上游」介入,在國安法的情況其實就是「上兵伐謀」,允許北京在上游操作,以遠距離的方式獲得成效,使勝利在敵人產生抵抗之前就決定了,港人因而一點辦法也沒有──去年北京就是容許大部分事情在香港這「下游」發生和應對而吃了大虧,幾乎令它泥足深陷,不得翻身。

不可僵化在任何形式之中

筆者在此並無唱好國安法及其立法過程的意思,而是想說明香港反對派及抗爭者所使用的行動思維與邏輯,在中國戰略思想面前難有招架之力,甚至長遠只會令局勢每况愈下,而目前的情況很大程度也是過度依賴或迷信西方行動邏輯的結果。

簡單而言,北京與香港反對派及抗爭者在行動上的最大分別是一方持續變化,另一方則以同一模式不斷升級擴大卻缺乏變化。衝突一定是持續變化和無法被模型化的,因此必須強調變化的可能性。然而,反對派及抗爭者卻不自覺地固定在一種個案的狀况之中,自定規則並固定必要之事,不單僵化了其行為,亦阻止他們利用變化,而不斷升級、以任何代價堅持的做法,亦只是進一步抑制變化與變易的可能性,以致從來既沒有轉化,也沒有策略。

如上文所言,當港人還在斟酌一些條例或法律條文,西方國家還在爭論中國有否違反國際條約的時候,北京早就展開其轉化策略了,這也是一種「上兵伐謀」的手法。此外,當人們在講法律的時候,北京卻在打「法律戰」(lawfare),早已將法律整合於其策略思維之中,甚至將法律「武器化」(weaponization of law),因此要有效應對更不能將自己固定在一種框架或模式之中。由此可見,假如這兩種已分高下的行動思維與邏輯持續碰撞下去,可以預見反對派及抗爭者只會愈激進卻愈失效,並將一併把香港的制度與核心價值葬送在沒有勝算的抗爭之中,最後讓北京與建制坐享其成。因此必須改變目前這種以任何代價堅持的做法,並須充分利用變化,在持續變化中尋找契機。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袁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