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起底是一種很惡劣的行為,但若小心分辨,此種行為的惡劣程度也可分為幾個層次。
較低的層次是把某些自己不喜歡的人或意見不合的人的個人資料,例如姓名、樣貌、身份、職業等在網上或通過其他途徑公開發放出來,而且是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此種行為通常並不恰當,但也有例外,如果此人行為不檢犯了法,甚或正被通緝,讓公眾知道其資料以防他繼續作惡,未必不妥。
黃營道德低落
高一個層次是匿名以虛假資料打擊政敵、意見不合之人或曾有結怨之人,手法包括造謠、誹謗、煽動其他人騷擾被打擊者等。此種行為需要譴責及懲罰,它起碼觸碰了3條道德底綫,第一,此種行為的目的是惡意損害他人;第二,起底者所用的資料通常不盡不實,當中包含欺騙成分;第三,起底者通常隱藏身份,他們絕不光明正大,只懂躲在陰暗角落暗算別人。為什麼他們要隱蔽身份?這是因為他們心中知道,自己的行為並不光采,所以害怕別人知道。這種心理與黑衣人蒙面如出一轍,都是些懦夫!
但上述的起底還不是最惡劣的,更高的層次是他們起底的內容還包括受害人的家屬,甚至朋友或公司。他們這樣做當然是想把打擊面擴大,但此種株連手法,肯定把無辜的人也牽扯入內。我認識好些並不一定是公眾人物的朋友,他們被起的底,還包括遠在國外讀書的子女,而且起底者還會試圖發動在網絡攻擊其家人。我不明白為何此種充滿封建思想的株連行為,還會有人去支持?黃色政圈的人還會拒絕與這些人割席,甚至加以袒護,香港的政治道德真的如此低落嗎?
若論被起底的受害者,人數最多的自是警察。根據私隱專員公署去年12月20日的數據,去年共有4359宗投訴個案與網絡起底有關,即1577宗個案,當中36%受害人是警察及其家屬,另30%受害人是支持警察或政府的人士,政府官員或公職人員被起底的則佔4%。
從上述數據可知,香港藍營與黃營在起底問題上有明顯的不對稱性,對起底活動樂此不疲的起碼有七成是黃營中人,這個數字已暴露出這個陣營的人道德標準低得很。
這種不對稱性也帶出了一系列問題。香港警察是維持治安的主要力量,他們日常面對的,正是社會中最陰暗的罪惡,我們也不能期待罪犯行為溫柔仁慈。在外國,一個城市的警察往往從外地調來,其家人未必在身邊,目的正是要減少家人受到逼害的機會。香港警察絕大部分是本地人,自是沒有此種保護。
傳媒處理不公
日前有警察拿着一位記者的記者證時,證件被電視鏡頭攝入,私隱專員公署也高調地批評該名警察。此種批評也反映出警察得到的對待,並不見得公平。負上洩漏該記者個人資料責任的,究竟是警察還是電視台的記者或編導,也不易說得清,記者見此證件怎麼不快快把鏡頭轉向別處?新聞部怎麼還要播放?眾所周知,警察被起底的情況最為嚴重,1577宗個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私隱專員公署雖也有批評過對警察的起底,但記憶所及,未有一宗個案像上周記者部分個人資料稍被披露後便上報紙頭條,這是不成比例的新聞處理。
此種不對稱性也可引伸到其他問題上。我一向反對在暴亂完全平息前成立所謂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原因之一是就算調查結果完全客觀公正,哪怕是暴徒及黃色政客及其同路人要負起九成九的責任,而警察只用負起1%的責任,對警察仍是不公平的,因為暴徒及政客根本不用理會對他們的批評,除了已被檢控犯有刑事案的暴徒外,他們也不會受到懲罰;反之,警察是公務員,人在體制中,卻難以完全免責,我們難道不會為他們感到委屈嗎?
原刊於《晴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