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一車廂暴力 類似七二一恐怖

「八三一太子車廂暴力」,如同「七二一元朗白色恐怖」令人震驚。警察在車廂內「無差別打人」,引起廣泛的爭議;官方對兩次事件躲躲閃閃,有「燈下黑」之嫌。港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正在「淪落」之感。

「八三一太子車廂暴力」,是近日全城熱議的話題。這是繼「七二一元朗白色恐怖」之後,又一次引發港人憤怒的「無差別打人」事件,傷害了「免於恐懼的自由」和法治。

9月1日,香港媒體的標題突顯警察用武不當:《明報》標題〈港鐵列車成煉獄〉(又:〈警登港鐵列車亂棍毆市民〉);眾新聞的標題,稱警察「車廂打人月台追捕」;立場新聞的標題是:〈警衝入太子站列車,噴胡椒揮警棍拘多人,市民車廂跪地求饒照被噴〉。

德國之聲9月2日的香港新聞標題,稱香港在「《屍殺列車》陰影下」。他和其他西方媒體,都強調車廂內「無差別打人」的恐怖。

大律師聲明 提乘客被打

各方透過聲明或集會,表達關注或抗議之情。

「香港大律師公會九三聲明」(共7點),稱「太子站內拍攝到的視像,顯示防暴警察在無合理的情況下以暴力對待市民,包括向月台上及在車廂內的乘客以無差別的方式施放胡椒噴劑及以警棍毆打,而其後警員離開港鐵車廂時並沒有作出任何拘捕。」(第3點)

這份聲明亦提及警察「使用過分武力」和「不合理地施放催淚彈」(第2點)。

這份聲明呼籲警察:「仍應保持克制及以符合警察通例行事」;強調「法律要求警隊以專業的操守執勤」(第6點,註1)。

「香港律師會九三聲明」提到:「警方對港鐵站內的乘客施加不必要武力」(兩會的聲明,亦提到勇武派的暴力行為、阻塞國際機場通道,註2)。

醫護說良知 責武力過度

「八三一太子車廂暴力」成了其他行業集會、學生罷課的「催化劑」。

9月2日,230校中學生罷課集會有4000人參加,不少人對參加罷課原是猶豫未定,後因有「八三一太子車廂暴力」而站出來。

醫護界在醫院默站或靜坐,抗議「警暴」和政府麻木不仁。參與者有瑪麗、伊利沙伯等10多家醫院的醫護專業人士,他們呼籲警察「不要濫用暴力傷害市民」,表示「為良心走出來發聲」。

9月2日,參加添馬公園罷工集會的金融業職員黃女士,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稱,參加罷工集會關乎不滿車廂打人的暴力。

9月2日,230校中學生罷課集會有4000人參加。(亞新社)
9月2日,230校中學生罷課集會有4000人參加。(亞新社)

八三一暴力 或超七二一

「八三一太子車廂暴力」的「場景」,經電視和其他電子媒體「疊印」後,人們把它與「七二一元朗白色恐怖」的黑幫橫行聯想起來。

有現場目睹者接受採訪,感慨八三一更甚於七二一(註3),因為七二一白衣人施暴時,人們還可以雨傘反抗,八三一的受害人卻不敢反抗,怕招來阻差辦公一類的罪名。

面對七二一和八三一,不少人對於過去引以為傲的「免於恐懼的自由」,有濃濃的「淪落感」。

香港警察原是亞洲優良的執法團隊,在1967年五月暴動(又稱紅色暴動、港共暴動)時,警察和市民通力合作,如今卻形同陌路,敵意頗濃。其因之一是部分警察行為未嚴格受法律約束,有濫權、施暴之舉,恰如「香港大律師公會九三聲明」言:

「部分警員執法時已偏離警隊一貫高素質執法的標準」。

無差別打人  有人跪地哭

「七二一元朗白色恐怖」(註4)的背後,是不回應報警電話,相關警察未執勤近1小時,白衣人在車站、車廂肆虐,以木棍、藤條毒打乘客包括孕婦。這一時段的無政府主義狀態,是官方恥辱(註5)。

七二一的陰影未去,又來八三一的「無差別打人」。有不是「暴徒」的乘客、少年被打得頭破血流;有年輕女子嚇得大哭,有人跪地哭求警察「開恩勿打」,卻遭胡椒噴劑的射擊。兩次車廂暴力肆虐積聚民怨,留下的陰影太深。

中學生驚慌 見警來逃跑

兩次事件,令部分學生有見警驚慌的恐懼。

9月3日,有警察到何郭佩珍中學查案,一群參加罷課的學生聞「警察來」而慌忙逃跑,有的因路滑而摔倒受傷。過去被稱為「警察叔叔」的執法者,成了學生感到害怕的人,這是應該深思的變化。

中學生見警逃跑,具「反諷」的意味。學生的逃跑是「自然」的行為,不可能刻意諷刺警察,但見警驚慌的「場景」,顯現一些學生心目中的「警察叔叔」變樣了,對他有恐懼感。沒有恐懼感就不會逃跑了。

阻人道援救 礙司法救濟

警方處置社會抗爭的偏失,還在於部分警察對人道援救和司法救濟的阻撓,這是社會各界關注的「人道危機」(註6)。

醫護界和第一線救護員、社工輔導員,把人道援救擺在首位,是對人身安全、生命價值的珍視,而部分警察則以「制服」受嫌者為要,行動中或還有報復、洩憤的因素,雙方敵意濃,難有「向善」的互動,人道援救並不順暢。

9月4日凌晨,一位並無任何行動的年輕乘客(21歲),在太子站被6個警察壓倒在地上,現場急救員發現他呼吸困難陷入昏迷狀態,要求解開手銬遭警拒絕,急救員問他:「拘捕要緊還是救人要緊?」(註7)

被捕者有會見律師權和緘默權,這是法律對人權保障的規範,但不少人未順暢獲得此權,且遭到毆打。

「香港大律師公會九三聲明」就提到,被捕者的法律援助「在警署遭到多番無理阻撓」,又說「在拘留期間受到虐待,導致身體受傷需要送院或接受治療」(第4點)。

執勤無編號 大狀說欠妥

警察喬裝成黑衫人持警棍追緝,甚至執行拘捕公權。他們捕人後,拒絕現場目擊記者查詢、出示委任證,這是違背法律的規範。官方對此一直躲躲閃閃,積聚了市民的憤怨。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大律師說,執勤時「無展示警員編號,公眾無法辨認警員身份」,必須改善(註8)。「香港大律師公會九三聲明」指出:

「警方亦作出其他違反警察通例規定的行為,如執勤的警員沒有在制服上展示任何可以辨識其身份的記認,……警方其後所作出的解釋,……牽強,不能服眾。」

面對燈下黑 官民無互信

官民糾結和警民糾結難緩解、街頭武鬥難平息,有錯綜複雜的因素。面對社會關注的重大事件,官方未盡責「釋眾疑」,有「燈下黑」之嫌,是重要的一項因素。

就社會治理而言,「七二一元朗白色恐怖」是一次危機,也是官方的契機,至少可把警察和黑道、是與非的界線劃清楚,依法嚴正偵查,處置涉及暴力傷人者,恢復港人的安全感,嘗試樹立官方「光明磊落」的形象。

官方卻一直未能「釋眾疑」,至今只拘捕31人,提出檢控的僅5人,官方的公信力持續下降,民間有「黑警」之說。官方公開說得漂亮(亮燈),眾人則懷疑隱瞞了真相,此即「燈下黑」。

在多次的警方記者會,記者窮追責問七二一、八三一事件,聽到的是敷衍市民的官腔,令許多人失望,官民和警民的「互信」近於崩潰,民眾的憤怨難消,社會上瀰漫猜疑、仇恨的氣氛;還有英資大公司鼓勵告密,以迎合「政治需要」。我們曾經深愛的香港家園,怎麼變得那麼「陌生」了?

警方處置社會抗爭的偏失,還在於部分警察對人道援救和司法救濟的阻撓,這是社會各界關注的「人道危機」。(亞新社)
警方處置社會抗爭的偏失,還在於部分警察對人道援救和司法救濟的阻撓,這是社會各界關注的「人道危機」。(亞新社)

註釋:

註1:香港大律師公會就警方處理公眾示威的手法的新聞發布

註2:香港大律師公會就公眾集體違抗法庭禁制令的聲明

註3:目睹8.31太子站市民被毆 中年廚師︰警察比7.21白衣人更恐怖

註4:香港最黑一天 元朗白色恐怖

註5:冷處理黑道介入 港官之恥

註6:陷入仇恨深淵 香港家園下沉

註7:太子站21歲青年受傷送院 醫管局:3男送廣華2仍留醫

註8:梁認速龍無編號不理想 警研代號替代

本文原題〈太子車廂暴力  更甚於七二一〉,原載信報〈思維漫步〉專欄。作者修改、補充後授權本網發表。

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