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政府積極建設智慧城市,再接再厲鼓勵創新科技,尤其互聯網財經商貿,提升香港競爭力,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優勢。網上虛擬銀行舊事重提,且坐言起行;除不設行所外,虛擬銀行與傳統銀行無異,最大分野是科技應用主客有別。對傳統銀行是相輔相成,提升服務及管理;對虛擬銀行是主軸,無人工智能及互聯網不行。既然傳統銀行也可推出網上金融,虛擬銀行又如何定位競爭?
無人駕駛意外成因
大眾市民莫不對人工智能嘖嘖稱奇,以為無所不能,實情原理簡單而應用繁複。人工智能勝在速讀數據,分門別類分析判斷場景,即使99.99%準確,仍有萬分一機會出錯。早前優步(Uber)測試無人駕駛系統,途中發生致命意外,正是失誤例證;事緣現場照明弱視野差,夜行人衣着深色,突然橫過公路,系統誤判場景,無指令煞車;加上監察的司機分心,未及察覺失誤而出手干預,便頓生意外。
人工智能需有先決條件,其一、數據數碼化;其二、數據完整完備;其三、數據確切清晰;其四、任務簡單明確。自動駕駛系統分五級,第一級是輔助性,例如自動排檔(自動波);第二級是半自動化,例如巡航定速控制;第三級是有條件自動化,例如定位導航自動操控;第四級是高度自動化,按路面實況自動導航操控;第五級是全自動化,再不用人手操控。按目前科技水平,只達第三級。
是次意外突顯人工智能的盲點,沒有人類獨有的先天直覺及條件反應。倘若有人駕駛,即使避無可避,事主或不致喪命。不明物體闖入視線,司機直覺危機,條件反應便下意識急煞車,前後剎那之間。自動駕駛即使正確判斷及反應,也不及人類官能的快而準。
其次,人腦面對陌生場景,會轉換思維解決,而人工智能只懂得翻檔案找答案,尚難跳出既定框框。換言之,人工智能模仿力高,卻欠思考力;人類勝在兩者兼備,高低因人而異。
銀行本業融通資金,吸收存款,放出貸款,轉化閒置資金為營運資金,轉化不動資產為流動資產,無論傳統銀行或虛擬銀行也沒分別。其他金融服務,如保險、理財、匯兌、證券、期貨等非本業,須另領牌照。放貸而不吸收存款,其實不屬於銀行業務;銀行核心業務既是存款放款,認識存戶辨別身份至為重要,若有失誤,後果堪虞。
傳統銀行面對面接觸存戶,檢視證件真偽,確認身份,更重要的是確證印鑑(提款憑據),若有疑難,也可當面解決。虛擬銀行依賴互聯網接觸存戶,過程複雜且變數多,尤其以密碼取代印鑑提款,又不能面對面解決疑難。理論上,人工智能可發揮功用,乃異曲同工。實際上,科技是張雙面刃,猶如水能載舟也能覆舟,黑客設局造假,蒙騙系統,防不勝防,百密總有一疏,已足致命。
虛擬銀行如何分杯羹
傳統銀行原始檔案絕對可靠,若非人為錯誤,交易幾乎萬無一失;虛擬銀行原始檔案也是電子文件,先天有機可乘。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以無人駕駛為例,全依賴電子訊息判斷場景,若有心干擾電子感應,製造假象,即可騎劫車輛,說難不難、話易不易。
同樣道理,虛擬銀行原始檔案有誤,難以即時核實,有心人弄虛作假為非作歹,防不勝防,只怕屆時賊過興兵,為時已晚。區域鏈塊等先進科技,無疑可提升保安保密治本;若原始檔案也失實,亦無能為力。
自由市場經濟在乎供求,即使科技先進,若欠成本效益,也是徒然。多年來,存款集中第一級全牌照銀行,而第二級(有限制牌照)及第三級(存款公司)只聊備一格。以今年首季為例,港元總存款有66,805億元,其中第一級銀行佔99.8%。幾乎全民皆備的儲值便利(八達通等),具虛擬銀行影子,存款未達千億元,更微不足道。香港乃彈丸之地,人口密集,傳統銀行滲透率達百分百,虛擬銀行又如何能分杯羹?
現今傳統銀行也提供網上服務,虛實合一相得益彰,而且成本效益佔盡便宜。若申領虛擬銀行牌照卻經營其他金融服務,全無成本效益,既不合情理,也有失原意。綜觀政府言行,難免啟人疑竇;推出虛擬銀行,大前提是配合智慧城市,內裏似是另有所圖。
詩仙李白云:「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正好是近年開立銀行賬戶經歷的寫照。簡言之,開戶有三難:銀行再不設收支賬戶;綜合賬戶手續繁複;身份認證吹毛求疵。問題源於3宗事故:撤銷利率協議後,大銀行帶頭放棄收支存戶;反恐反黑雷厲風行,銀行風聲鶴唳,寧枉毋縱;金融海嘯後,銀行篩選有利可圖的客戶。
小存戶開戶難,小商戶融資難,底因是監管矯枉過正。銀行活期賬戶是生活必需,利率協議本來是約束大銀行,輕率撤銷,無異放虎歸山。反恐反黑無孔不入,利民變成擾民。銀行輕本業重銷售、輕客情重損益,爬得高跌得重,金融海嘯猶如滑鐵盧之役。
虛擬銀行須以小存戶及小商戶為對象,不設最低結餘,不濫收費用,並且有智能創新服務,無疑針對現實治標,有助化解社會輿論壓力。正本清源,責成傳統銀行回歸本業,公會制訂指引規範,恢復活期收支賬戶,消弭揀客陋習,問題自迎刃而解,何必捨易取難。
電子收付是虛擬銀行,而虛擬銀行不止於電子收付,20年來,政策舉棋不定,同樣是電子提存收付,兜兜轉轉,返回起步點。回顧電子儲值卡(八達通等)面世時,歸銀行法例監管;網上流動收支(支付寶等)通行時,轉用交換結算法例;推出虛擬銀行又回歸銀行法例。流動收支賬戶與銀行賬戶性質無異,反恐反黑審查一視同仁,顯示監管風險也相同,政策卻反覆繞圈,實令人費解。
服務方式可虛實兼行
萬變不離其宗,不論虛擬銀行或傳統銀行,存戶關係乃建基於債權債務合約。監管旨在確保銀行履約;發牌是確定主事人有能力有承擔;審核是確定實力雄厚周轉靈活。不過,數百年訴訟案例全來自實體銀行,例如疏忽職守等問題,如何變通應用於虛擬銀行,有待考驗。猶記得千禧新世紀,香港大新金融開辦豐明銀行(MEVAS),新加坡華僑銀行開辦FinatiQ,不約而同試辦網上虛擬銀行;可惜科技尚欠成熟,未竟全功。當年以傳統銀行牌照開辦,從未要求監管優待。政府現擬調低虛擬銀行股本等參數,道理似通非通,且淪為「二等公民」。
資訊科技今非昔比,為網上銀行金融注入新商機,不過政出多門且協調不足,計有:
- 全牌照銀行:可用本名或新品牌兼營網上存款(包括儲值便利)、網上信貸融資、網上匯兌找換等,受《銀行條例》規管;
- 放貸人:可經營網上信貸融資,不得收受存款,只受《放貸人條例》約束;
- 儲值便利:可經營儲值卡及網上收付,不得放貸融資,只受《交換結算儲值條例》規管;
- 眾籌:可網上集資籌募勸捐,有如街頭賣旗籌款,不涉及集體投資,不涉及銀行金融,受非金融法例規管;
- 虛擬銀行:業務與全牌照銀行相同,只限網上經營,受《銀行條例》規管。
何不趁機整合虛擬銀行與網上儲值便利?既可界定與傳統銀行分工分野,也可簡化快速支付系統層級,提升交收效率,提高成本效益。
總言之,銀行無虛實之分,服務方式則可虛實兼行。若政府擬借道虛擬銀行拆解小存戶小商戶困惑,無異掩耳盜鈴,捨本逐末。他朝歷史重演,難道又還原監管?此外,傳統銀行向來是港元聯繫匯率之定海神針,若盲目追求金融科技及智能財經,政策偏頗,動搖其存款根基,則禍福難料,不可不察,此點容後再談。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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