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多年來的商業化,足球已經是「金球遊戲」——有錢才有得玩。過去,要成為玩家,第一個條件就是能收服當時得令的天之驕子,打造黃金戰車;不過,現在卻還要懂得以全盤生意的角度,加上金融槓杆,在商品價格趨跌和資產價格趨升的大勢下,使出乾坤大挪移,這才叫高手。
商品資產化
過去慣把球員視為「商品」,其價值決定在那雙腿可射入多少的金球、贏得的獎盃獎金、以至賣出的波衫等等的商品效應上; 商品會跌價,有折舊(老化、斷腳),常有產品更替(新人)。但是,從近年球星身價十級跳的情況來看,身價似乎無懼這些風險。可能是,球星作為可易之物,其需求曲綫,已脫離為了滿足溫飽的商品(或服務),和由這些需求所帶來的購買力,而更接近資產價格的走勢。
從資產價格(和一籃子投資組合)的角度來看,球員的身價,不是以商品服務的收入成本比來計算,而是以財富效應、投資回報、組合內不同資產類別的相對風險和流通性等來衡量,在這等視角下,今年夏天的幾個令人側目的收購,就有了新的解讀。
在新視角之下,收購是以品牌效應、面書點讚率、Instagram的明星站台率、各類品牌交差贊助等的參數,把球星看成一盤可以吸金的社交媒體和品牌外延的生意。換句話說,球星不是旨在滿足眼前需求的商品,而是為日後帶來各種收入的無形資產。這些人肉「入球機器」,雖然會計上是會折舊的機器,但在新視角下卻已被視為無封頂的印鈔機。
「尼馬不是人!」是個社媒平台和品牌公司
以今夏的尼馬歐元2.2億收購為例,出手的巴黎聖日耳門(「巴聖」),自從2011年由卡塔爾的主權基金接手後,運作已經不是一支單純的法國球隊,而是要追皇馬、巴塞、和曼聯,後三者是連讀兩年在四大會計之一、德勤的《足球年報》中,最有商業價值球會的頭三位。
媒體關注身價,常以轉會費這單一數字,說成為天文數字。但要是以財經角度分析公司收購的話,可能要加不少註腳,顧及「點」和「面」——除了要看收購價外(點),還要參考多個維度(面),如收購價的盈利倍數(即「市盈率」),或收購價與營業額的比例(即市值/營業額比),才可以判定出價是貴是耶。
《經濟學人》日前就為球壇20宗收購列表,排下收購價與翌年球會的營業額佔比。道理是,收購價高低,視乎整體營業額,營業額高的球會,自然有能力負擔較高的收購價,反之亦然。其結論是令人意外的,近年來多宗被認為是天價的收購(如2016年曼聯收購普巴、2013年皇馬收購巴利等),均不能排上前5位。
位列第一的,是十六年前皇馬購入球王施丹的7750萬歐元、和2000年皇馬購入葡萄牙人費高的6200萬歐元,兩宗分別佔皇馬下一年營業額約51%和45%。當年皇馬在強人佩雷斯入主後,大灑金錢, 的確有以本傷人之嫌,但之後許多的大宗收購,其實沒有「洗大個頭」。而像普巴這個前世界之最,其身價在紅魔這個美國上市公司的賬上,收購價佔比不過20%,「只」算老7。
巴聖不是上市公司,沒有季度報表,《經》沒有用水晶球預測巴聖17-18季的營業額;如跟據《足》,以巴聖2013-16年的平均營業額增長率(22%)推算,那麼尼馬表面上的「天價」,馬上打落凡間,「只」佔來年營業額的33%,少於摩納哥當年收購法卡奧6000萬歐元所佔的35%,排在史上第4高。
熱血不如量寬
考量球星的身價,如以舊式的商品收入減成本計算,當然平不了賬。但現在的買家,已經不是幾十年前,由小混混變身大土豪,賣啤酒或做房地產賺了個錢,來球圈拋頭臚灑熱血,圖了個虛名卻敗了荷包的土包子。現在的金主,講商業管理,曉金融運作。今日的球星已經不只是四肢發達之輩,其老闆,就更加不會是頭腦簡單之流。
在量化寬鬆的大環境下,資產價格貨幣化,是新常態,能看風使舵、把手上的商品資產化的,才是最後的贏家。當然,要是有國策扶持、有尋「夢」條件的,那就更好說了。
原刊於《足球周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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