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香港社會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是國家領導人對特區政府一再提出的要求,也是林鄭月娥政府公開作出的承諾。
去年7月9日,林鄭月娥在回應反修例示威者提出的訴求時,首次提及深層次問題與反修例風波的關係。她說:「從5年前的『佔中』到今日《逃犯條例》的修訂,我們看到市民的不滿其實是反映社會有一些深層次的問題。我可以在此很誠懇地說,我們不能夠亦不應該再視而不見這些深層次的問題,以為可以解決了一個危機,這些問題便會自動消失;反之,我們應該找出這些問題的癥結,對症下藥。」
兩個月後,林鄭月娥提出四項行動,「作為社會向前行的起點」。四項行動的第一項是正式撤回條例草案;最後一項是「邀請社會領袖、專家和學者,就社會深層次問題進行獨立研究及檢討,向政府提出建議」。政府近日透露,負責進行獨立檢討的委員會正在籌備中。
深層次問題 多年未解決
另一方面,林鄭月娥上月到北京述職的時候,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總理李克強都分別提到香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叮囑行政長官要研究和解決。
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到底是什麼呢?去年9月4日《新華社》發表的題為《香港修例風波背後的一些社會深層根源》的文章,大概代表了中央政府的看法。文章說:「修例風波的背後有着一些香港深層次的社會矛盾和問題。這些經濟民生方面的矛盾成因複雜、長期未能解決,積累成巨大的社會問題。」
文章指出,香港的產業高度單一和空心化,房價高漲,薪金收入停滯,令社會上升通道狹窄、貧富差距擴大、階層固化。這些問題早已暴露,但長期沒有解決,於是民怨積累,「修例風波一經煽動就爆發」。
港人應該記得,早在2005年,時任總理溫家寶已經向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指出香港有「深層次矛盾」;其後曾蔭權對怎樣理解溫家寶的提示亦作了一番說明。事隔14年,經歷了3任行政長官,特區政府對解決深層次問題有什麼作為呢?為什麼社會矛盾不但沒有紓緩,反而繼續惡化呢?
小政府理念 教條式執行
對於這個問題,《新華社》的文章作了這樣的診斷:「香港深層次矛盾之所以難以化解,既有政治架構上的互相牽制,造成施政困難;也有政府舉措失當,還有長期以來自由市場理念下,教條式執行『小政府、大市場』的理念帶來不作為的問題,而最主要的是,反對派不斷製造和挑起政治爭拗,罔顧經濟民生大局,人為製造了各種困難。」
這裏指出了深層次矛盾未有解決幾點原因。當中「最主要」的原因,文章認為是反對派不斷製造困難。出於官方媒體的政治立場,這指控是可以理解的;只是這對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沒有幫助。特區政府沒有能力消滅反對派,也沒有能力阻止反對派「製造和挑起政治爭拗」,那是不是就只能接受無可作為的現實呢?
不過,文章也點出了其他更值得探討的原因,其中最切中要害的是批評特區政府「教條式執行『小政府、大市場』的理念」。其實踏入本世紀,西方世界多個政府都看到資本主義制度產生的社會不公平問題日益嚴重,會引發社會危機,紛紛想辦法解決。特區政府卻堅持奉行極右的自由市場經濟,對社會不公平現象無動於衷,令香港在全球已發展經濟體中成為貧富懸殊最嚴重的地區,還以獲得「傳統基金會」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而沾沾自喜。
政改不推進 社會難改革
所以,要解決貧富懸殊擴大、社會不公平現象惡化的深層次矛盾,阻力主要來自政府自己,而不是來自反對派。事實上,幾乎所有改善基層家庭生活、紓緩貧富矛盾的公共政策,例如設立全民退休保障計劃、立法規定標準工時、增加安老服務等,大部分反對派都是支持的。問題是政府不肯放棄極右的管治思維:香港沒有「政黨輪替」的機制,歷屆特區政府的管治班子都毫不動搖地貫徹教條式的「小政府、大市場」理念,不會因應社會需要而改弦更張。
要為推動社會政策的重大改革創造條件,不能不觸及行政長官和管治班子的產生辦法。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決定了他是否具備推動社會改革的政治決心和政治能量。歸根結底,社會政策的重大改革一定要撼動某些勢力集團的既得利益,行政長官願不願意做,做不做得到,要看他站在什麼人的立場,維護什麼人的利益,並且得到什麼人的支持。在這幾個問題上,是否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便會有很大分別。
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其實眾所周知;矛盾長期沒有得到解決的原因,也不難看到。一直欠缺的,是着手去處理明擺在眼前的根本問題的決心。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