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學習差異問題探討

什麼是「學習差異」?簡單地說,學習差異可以是與人的成長各異有關,人愈大,人的差異愈大。
據林智中、陳健生(2011)的分析指出,學生學習差異的問題,早於1978年推行九年免費教育時已經存在,因當年的課程編制根本不會特別照顧學生的學習差異問題。而在小學及初中階段,所有學生都修讀同一課程,可惜學生的性向、能力、家庭背景、家庭支援成熟程度卻不盡相同,很自然地便出現部分學生追不上的現象。
 
另外黃顯及劉潤牛(1997)也曾指出,學生學習表現差異,在數學科上是隨着年級而增加的,研究顯示學習差異是從小四明顯出現,而且逐步擴大。而據黃顯華等(2000)的研究發現,學生學習出現的問題不單只是成績方面,而他們在學業上的自我觀等方面也受影響。在新高中學制推行後,因為全港學生都比過往的九年義務教育時多唸三年書,若學生仍然留在教育系統裏而沒有「跳船」的話,學生的學習差異問題只會愈來愈大!
 

孩童的學習差異

 
一間學校除有被界定為有 SEN 需要(註1),教育局是有象徵性的支援措施外,其他如因男女、天資、學習興趣、能力、年歲、成熟程度、貧富、居住區域、家庭背景、新移民、少數族裔、或因隸屬全港最低十個百分點成績組別學生等因素所帶來的嚴重學習差異問題,政府是沒有任何實質或有效的政策和行動支援的!
 
什麼是「學習差異」?簡單地說,學習差異可以是與人的成長各異有關,人愈大,人的差異愈大。人有多樣性,包括個人的興趣、特長、反應、知識、技能、態度、學習速度、進度、方法、策略、表現、行為等都有不同;加上,每位兒童都是獨立的個體,每人都有自己獨特與人不同的興趣、性向、需要、能力及潛能。兒童成長發展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而且每人都可以極不一樣,有自己一定的成長軌跡、有不同的速度和變化。因此我們可以假設:一個人的學習表現是和他/她的個人特質和他/她的獨特成長經歷與發展有關,從而造成一定程度的後期學習差異。
 
 
為引發討論,我嘗試引用某校於2011-12年度的一些數據以展示可造成學習差異的原因,並請讀者一起探討究竟現實世界有關學習差異的問題有多嚴重!若該校不即時處理這等潛在危機,積累這種現象到一個時間可能會導致更大的學校以至社會的問題。參閱圖一,該校男女比例失衡,中一尤為嚴重,男生竟是該級全級人數的72%!這對該校的課堂教學、選科安排、班級經營、秩序管理與學習進度設計等都有什麼的啟示?
 
 
參閱圖二,長期輟學或曾經失學的復學生佔該校中一至中四總人數的20%,即1/5(圖二),但集中在中一至中三(中一19.7%、中二28.6%和中三21.2%)。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復學生的特色是各有不同,由於他們的輟學原因、學習經歷各異,以致他們與對學習的興趣、態度、能力都有很大的差異,影響了他們的學習行為!         
 
圖三。
圖三。
 
再細閱圖三,以只居港不足兩年的新移民計算,全校約有13%為新移民,集中在初中,分別計有中一54%、中二25.4%和中三15.3%不等。而據悉曾有新移民學生在其他學校入學不足半年已有不適應現象,包括居住環境與預期不符、學習語言改變令他們出現學習困難、課程不同令他們學習出現差距,又或因家庭變遷而令他們對學校抗拒、離家出走、變壞⋯⋯如何處理?
 
圖四。
圖四。
 
至於另一個比較容易產生學習差異的原因的是學生社經地位背景問題(見圖四),按數據顯示,全校領取學生資助計劃包括全額或半額津貼的學生人數及已申請領取社署的綜合家庭援助人數,共有69%之多,即全校學生當中,10人中約有7人可能會因為家庭經濟薄弱關係而喪失許多學習機會,怎麼辦?
 
再看學生的居住區域,有人會質疑,學生的居住區域也可為學生的常規學習帶來差異嗎?請閱圖五:
 
圖五。(註2:526是該校在下學期的人數總計數字)
圖五。(註2:526是該校在下學期的人數總計數字)
 
沒錯,學生成長深深受到居住區域和周遭環境有關,嚴重影響着孩子的成長經歷,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環境會令人從小習染朋輩對他/她們的影響。特別需注意的是,該校71%的學生是居住於全港最人口密集、社經地位較低和最多新移民聚居的地方,所以該校領取任何形式學生資助計劃的人數(69%)也較大、新移民也較多!另外,部分學生居住區域與學校所在地距離遠,也會因長途拔涉,或因交通擠塞影響,到學生每天的學習狀態與學習效能的!看見上述這些造成學習差異的原因,政府可有完整和完善的應對策略去縮減學生非因特殊學習需要而產生的學習差異嗎?
 
註1:按政府的界定,受資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包括下列八類:特殊學習困難(SpLD)、智障(ID)、自閉症(Aut)、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ADHD)、肢體傷殘(PD)、視障(VI)、聽障(HI)或言語障礙(SLI)等。
 
(封面圖片:Pixabay)
 
參考書目:
林智中、陳健生(2011)。香港新高中課程處理學習差異的策略及實施。教育研究與發展期刊(2011.06 第七卷第二期)頁189-212 。
黃顯華、劉潤牛(1997)。強迫普及教育實施後香港課程設計的發展。載於黃顯華編著《強迫普及學校教育 – 制度與課程》。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Wong, H. W., Lee, C. K. J., Ni, Y., Hau, K. T., Fok, P. K., Lam, T. S. and Li, W. S. (2000). An Evaluation of the 9-year Compulsory Education of Hong Kong (2nd Phase): Curriculum, Teacher’s Knowledge, Learning Process and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Student Learning Difficulties (Final Report of Earmarked Grant Research Project Supported by Research Grants Council). Hong Kong: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鄒秉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