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健靈慈善基金舉辦「你我的香港Our Hong Kong Forum」講座早前邀請教育學者陳美齡博士主持講座主題為「增房闢地 專家獻策」,邀請鄉議局當然執委林國昌律師、土地研究員葉文祺先生、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陸宏廣博士、紀惠集團行政總裁湯文亮博士,以及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石禮謙議員進行討論,一同為香港土地問題,發表意見及提出建議。以下為林國昌律師所發表的內容摘要:
我有幸在董建華年代參與城市規劃委員會,做了8年。曾為特首每年找85,000個住宅單位供應。後來在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做了6年,與局長一同研究增房闢地。
新界有很多棕地,沒有特殊用途,規劃上沒有方向感,將來定調用途後才用。目前政府推出短期批約,給一些人暫時使用,結果很多人霸佔棕地,不願離開。政府若要棕地的佔用者離開,需要為他們預留土地去搬遷。佔領者有土地用才願意離開。
如果政府找到土地建設房屋,是能夠找到的。政府知道哪裏有合適的土地,只是什麼事也不做!實際上的難題是兩個字──規劃,規劃可以用四個字形容──一塌糊塗。結果新界雜亂無章,滿是空置貨櫃。
80年代末期,新界沒有規劃,只有地契,市區的規劃條例強硬地應用在新界。透過規劃,強行將部分農地、綠化帶、濕地等列為不可建築的土地,於是90年代,新界土地遭到凍結,有很多未使用的土地,成為政府土地儲備。若要賠償,是剝奪土地權益。結果這些土地既不能使用,又不賠償。其實政府有大量土地放在「冰箱的冰格」裏,沒拿出來。
最近政府還弄一個土地專責小組,派黃遠輝、曾鈺成負責,但政府卻不做任何事。樓價不斷升,排隊買公屋的輪候時間,與政府沒關係。
香港有很多荒廢的農地,荒廢多年沒人管。一來沒水源,無法耕種;二來改用途,發展房屋,但城規會不批准。批地的負責人不是專責小組,也不是政府,而是城規會。城規會通常都不批准任何土地申請,因為批准需要解釋,總言之少做為妙。還有城規會認為如果沒有交通基建,就不會批准建屋,可是政府的思維是先建屋後建路,結果香港有一大片土地沒有發展。
我認為短期紓緩房屋問題的方法就是改劃土地和提高地積比例。
曾鈺成:小組為土地問題下了不少工夫
討論會期間,身為土地專責小組委員之一的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特意來聆聽民意。以下為曾鈺成和林國昌律師的對話內容。
曾鈺成:過去4個月,土地專責小組,尤其是主席黃遠輝,馬不停蹄,聽取各界不同意見。
土地專責小組給行政長官的報告裏,真實準確地把收集得到的意見報告。行政長官說:「很尊重小組的工作,尊重香港的民意,不過我的政府是有為的政府,是負責任的政府。如果政府要做的事,報告無論怎樣寫,我都會做。」
我作為土地專責小組成員,我要為小組說一些話。小組製作小冊子,詳細介紹18個土地選項,以及其他方法,例如市區重建、改變空置樓宇用途等。
新界的未發展土地裏,發展商最少有1,000多公頃土地。怎樣釋放1,000多公頃土地?有人提議收地,政府按照《收回土地條例》,有收地權,任何時候都可以收。我們主張政府收地,實際上政府在收地,看看現在所謂的新發展區,比如新界東北、洪水橋,都是政府收地得來的。政府也會收地起公屋,比如橫洲。
新界人的土地除了祖堂地,大都已賣給發展商。現時大面積的土地都在發展商手上。現時的公私營合作,政府說要某些土地要發展,就要向發展商交易,拿一些土地給政府興建公屋,其餘土地批准地產商發展私樓。
林國昌:政府要土地,不論公地還是私地,立即去收,毋須談判!
曾鈺成:政府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是為公共用途,雖然行政長官決定用途,但結果起道路或公屋。如果政府從發展商手上收回土地,然後拿出來拍賣,賣給其他發展商發展,容易司法覆核。政府不可能搶走所有土地去發展。
林國昌:不要收太多土地就行!
曾鈺成:關於《收回土地條例》,《基本法》第6條裏,政府保障私人產權,《基本法》第105條,政府有權徵用,但要補回當時的實際價值。
林國昌:收地最好,因為政府最能得益。新界人爭吵多年,因為政府徵收土地時,沒計算過土地潛在發展利益。
曾鈺成:這就是關鍵。《收回土地條例》回歸後作出修訂,不計算土地期望值。如果地契說這塊土地可以興建房屋的話,就可以計算潛在發展利益。收購得來的土地,如果沒有興建樓宇,但可以興建的話,當然有已興建房屋的價值,地價是已建房屋的地價。但如果這塊土地只能種田,價值就較低。農地發展商與政府商量希望能改變土地用途,因此有土地期望值。
林國昌:新界數十年來被收的土地,全部業主的期望都落空!期望歸期望,一切都給政府搶去,十分慘!
曾鈺成:人與人之間可以商量。我加入土地小組一段時間,悟出一條道理:政治問題一定可以商量。無論怎樣偏激,政治問題不會變成你死我活的情況。經濟利益問題是無法商討的。為何新界土地不能發展,就是無法達成共識。
「增房闢地 專家獻策」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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