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河聲(hœ11 hœ11-35 sɛŋ55)
我們有時用形容水奔流的聲音為「hœ11 hœ11-35聲」(「hœ11」音同「靴」的陽平[第四聲]),而不知當如何把「hœ11」寫出來。有寫作「㗾」的,如劉扳盛《廣州話普通話詞典》「㗾㗾聲」條︰「水沸騰的聲音◇煲水滾到㗾㗾聲啦(水燒得嘩啦啦響啦)。」其實,當我們家中的各種水管在技工修理之後,由閉塞變成重新流通的一剎那,那時水管內的水頓時奔流,我們也會用「hœ11 hœ11-35聲」來形容其聲響。筆者認為,「hœ11」這個象聲詞,其實當作「河」。對!就是「河水」的「河」。
「河」古代本是「黃河」的專名,後來才變成河流的泛稱。《說文》‧水部「河」條︰「水出焞煌塞外昆侖山,發原注海……(乎哥切)。」筆者相信,「黃河」之所以名為「河」,皆因其水勢浩大,水流湍急,發出如「河」字的聲音。這就像我們稱貓為貓,稱鴨為鴨,稱鵝為鵝一樣,都與其發出的聲音命名之。讀者可能會問,「河」我們粵音現在讀「hɔ11」(音同「何」),而不是「hœ11」,那怎麼能說它是「hœ11 hœ11-35聲」的「hœ11」的本字呢?理由如下。
「花朶」的「朶」既音「dɔ35」,也音「dœ35」;「多」本音「dɔ55」,但在「的咁多」或「的多」中可音轉為「dœ55」。由此可見「ɔ」有時是會音轉為「œ」的。所以「hɔ11」就有可能音轉為「hœ11」了。雖則筆者還沒有在古獻中發現「河河聲」這個講法,卻可以肯定,若要把我們口語中的「hœ11 hœ11-35聲」用文字寫出,必然當以「河河聲」為合理的寫法(當然若在「河」字的左方加一「口」字旁以示其為象聲詞也未嘗不可)。一些粵音字典把它寫成「㗾」,只是因為不知其字(詞)之來由,唯有用「靴」作聲符以象其字之讀音,然後加「口」部,以示其字為方言口語且係象聲詞而已。
(粵語詞彙研究所Youtube頻道:”faak” “faak”聲)
錍(pɐi55)
螺絲刀粵語叫「螺絲pɐi55」。當中的「pɐi55」白宛如《廣州方言詞典》及《香港粵語大詞典》均作「批」。「批」有「削」義,正作「
」(詳拙著《粵語古趣談正續編合訂本》「」條);但是「螺絲pɐi55」的作用並不是要削些什麼,所以以「批」作「pɐi55」的本字並不正確,其字實在當作「錍」。(粵語詞彙研究所:)
《集韻》‧齊韻‧篇迷切「錍」(鈚、
、鎞)︰「《方言》︰『箭鏃廣長而薄鐮謂之錍。或作鈚、、鎞』」「箭鏃」就是「箭頭」,有一種(我們叫「十字螺絲pɐi55」的)螺絲刀,其前端不是像箭頭一樣的嗎?可見「螺絲pɐi55」的「pɐi55」當作「錍」。「篇迷切」粵音就是「pɐi55」,可見「螺絲pɐi55」的「pɐi55」當以2000多年前的《方言》所收的「錍」為本字。另外,值得參考的是《廣雅‧釋器》中「錍謂之銛」這一條資料。清 王念孫《廣雅疏證》云︰「《說文》︰『銛,臿屬也。』」(黃氏案︰「臿」即「鍤」。)可見「錍」又是像「鍤」那樣的東西。其尖端扁平的螺絲刀(我們叫「一字螺絲pɐi55」),正是要像「鍤」一樣,插在釘帽上的槽,才能把螺絲釘轉動的。就《廣雅》的解釋來看,「螺絲pɐi55」的「pɐi55」同樣當以「錍」為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