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缶(ŋa13 bou55)
「砂鍋」粵語叫「瓦缶」(「缶」音「bou55」,音同「褒」)。讀書音為「fɐu35」的「缶」,拙著《粵語古趣談正續編合訂本》的「缶」條已證為口語裏的「bou55」(通常寫作「煲」)的本字。讀書音之「fɐu」何以可以說即口語中的「bou」,拙著亦已解釋,現在先再以上古通假字證之,然後始談「瓦缶」一詞。
內地學者許偉建的《上古漢語通假字字典》「缶」條云︰「讀為保(bao3)。缶、保同隸幽部幫紐,為雙聲疊韻字。保佑。《鐵》191.4︰『帝弗缶於王?』《韓非子‧難勢》︰『而勢足以缶賢者也。』」(黃氏案︰《鐵》指清 劉鶚《鐵雲藏龜》。)「缶」、「保」上古既係通假字,則「缶」、「保」自然是同音字。現在粵音正讀「保」為「bou35」,可見「fɐu」、「bou」二音關係的密切。至於陰上的「bou35」何以可以轉讀陰平「bou55」,拙著亦已言之,茲不贅。
作為「煲」的本字的「缶」,早見於《周易‧坎卦》(詳下文),而「瓦缶」則最早見於《周易》的魏 王弼《注》。《易‧坎》‧六四︰「樽酒、簋二,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王弼《注》︰「處坎以斯,雖復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納此至約自進於牖,乃可羞之於正公(黃氏案︰「正」當作「王」,唐 孔穎達《周易正義》可證),薦之於宗廟,故終無咎也。」孔穎達云︰「『用缶』者,既有樽酒、簋二,又用瓦缶之器,故云『用缶』也。」又,唐 李商隱《行次西郊作一百韻》︰「濁酒盈瓦缶,爛穀堆荊囷。」歐陽修《綠竹堂獨飲》︰「憂從中來不自遣,強扣瓦缶何譊譊。」陸游《遷雞柵歌》︰「竹簞朝暮有餘粒,瓦缶亦自盛清泉。」(各詩轉引自網路展書讀網站。)另外,宋 莊綽雞肋編卷上︰「余嘗行役……寧州城倚北山,遇上元節,於南山巔維一繩,下達其麓,以瓦缶盛薪火,貫以環索,自上墜下,遙望如大奔星,土人呼為『彗星燈』。」
上引各種文獻均可證粵語「瓦缶」之雅!
定性(diŋ22 siŋ33)
粵語有「定性」一詞,義為「能集中精神做事」。白宛如《廣州方言詞典》釋為「耐性」,似不夠準確。我們批評人「冇來(音同「離」)定性」(粵語詞彙研究所:無) (粵語詞彙研究所:來) ,就是說他不能集中精神做某事。譬如本來一直在學彈鋼琴的,忽然又放棄了,改學劍擊;又或者本來一直在鑽研佛學的,忽然又放棄了,改為研究西洋音樂;又或者本來在家裏溫習的,忽然同學約去遊玩,就放下書本,外出赴會了……。類似這種表現的,就叫「冇來(音「離」)定性」或者「唔定性」(粵語詞彙研究所:不) 。
「定性」一詞至遲見於明朝文學作品。明 馮夢龍《醒世恆言》第二十一卷︰「(呂先生)作詩已畢,拜謝了黃龍禪師,逕回終南山,見了本師,納還了寶劍。從此定性,修真養道,數百年不下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