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四聲的重要文化內涵

若粵語不是香港人的母語,這即是說香港人的下一代,自嬰兒開始牙牙學語,所學的不再是粵語。這是徹頭徹尾的一種文化自戕,所以才為世所稱奇。

近代學者研究文字四聲,都用音韻學角度來推斷四聲歷史。清孔廣森有「古無入聲」說。及後,段玉裁首倡「古無去聲」說,認為周秦漢初,聲調只有平上入,沒有去聲,直到魏晉才產生去聲。江有誥起初認為古無四聲,但後來斷定「古有四聲」。黃侃提出「古音兩聲」說。王力同樣承接段玉裁的觀點,在「古無去聲」說的基礎上提出「長入短入」說。胡安順則上接江有誥、王念孫、周祖謨的觀點,主張「古有四聲」,其主要證據就是《詩經》用韻的嚴格統計。

無論這些學者推斷「古有四聲」抑或「古無四聲」,綜觀他們的論述,都集中在行文寫字、或作詩填詞作為論理基礎,都忽略了語言的重要功能就是溝通,忽略了「四聲」有其文法上的重要性,忽略了「四聲」與「五音」的關係,更忽略了「五音」的政治含意。

「四聲」受文人注意,只是魏晉南北朝時候開始。北宋〈太平御覽‧敘文〉便有記載,「《齊書》曰:陸厥字韓卿。少有風概,好屬文。時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瑯琊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颙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將平上去入四聲,以此制韻,有平頭、上尾、蜂腰、鶴膝,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內角徵不同,不可增減,世為『永明體』」。南朝齊人陸厥初談四聲,就是從行文的角度作專論。現在有必要重新探索「四聲」的真正功能。

自古以來「四聲」在於「五音」

東漢王充〈論衡‧對作〉說「倉頡之書,世以紀事」,言下之意,文字創製之時,口語表達的語言已經存在,而且更源遠流長,這本來是不在話下。事實上,自然界中不論飛禽走獸,大都以聲音表達意思或溝通,更何況是人類。軒轅黃帝前的神農氏大同時代,因農作關係,頗具規模的農業社會早已形成,人與人之間交往,所表達的事情已複雜,以口語作為溝通工具,文法應該已經非常健全,句子觀念和詞類的定義應該早已存在。

南北朝梁朝劉勰〈文心雕龍‧聲律〉說「夫音律所始,本於人聲者也。聲合宮商,肇自血氣,先王因之,以制樂歌。故知器寫人聲,聲非學器者也」。劉勰亦理解到「四聲」早於帝王時代出現之前已存在,之後才有「五音六律」制樂。而史前「四聲」的存在,四聲別義及四聲詞類轉變,自然是文法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亦由此而論證中國「古有四聲」。所謂「肇自血氣」,即是發自內心而表達出來,因而成聲。

上文《太平御覽》所記述《齊書》的一段文字中,說「約等文皆用宮商,將平上去入四聲」。其中的「將」字便是動詞,讀去聲如將領的「將」,作領導解。此句意謂沈約行文有音樂性,用「五音」來帶領着平上去入四聲。這亦足以表明「四聲」是有音階差別的,並可隨心使用不同詞類來表達文意。

「五音六律」,古書記載甚詳,在此不贅。所謂「律」,即是定音或音高(pitch)。所謂「音」,即是音階(scale),是音頻的互相關係。所謂「聲」,即是音色(timbre or tone color),即是發聲器具所發出的獨特音質,使人了解所發音的意思,如琴聲、簫聲、人聲、貓狗聲等,在於口語的「聲」,即是如唇齒等發的聲,「聲」配上「五音」便是「五聲」,使人明白每個發音的文意。

〈黃帝內經‧脈要精微論〉說「與天地如一,得一之情,以知死生。是故聲合五音,色合五行」,「五音」入言是人的自然性情所致,古人亦已明白音頻頻譜的連貫性,在「五音」入言的基礎下,習慣了「五音」以外的音難以成理,走音不能入言,會令人難以理解或產生誤會,所以〈黃帝內經‧鍼解〉說「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另外,〈黃帝內經‧九鍼論〉說「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理性與醫理同源,口語聲調有陰陽,亦應早已存在。

粵語保存古四聲特點較多,若談陰平陽平,音高相差八度,普通話陰平陽平相差只有二度。粵語陰平與陰去相差下行三度,陽平與陽去上行二度,而普通話陰平與去聲是相同音高。基本上普通話「四聲」的「五音」已不整,較不受音階約束,所以用普通話填入曲譜較容易,而粵語「四聲」仍受「五音」約束,所以粵語入樂難度較大。正如《齊書》談沈約一樣,粵語仍然保留「皆用宮商,將平上去入四聲」這一漢語文化傳統。

廣東人在這種帶有「五音」的母語環境中自幼成長,對「五音」是非常敏感的。小孩上學時,若老師單憑英文拼寫來自忖班上學童的名字時,若「五音」或「四聲」不對,小孩便會立刻大笑起來。這便是傳統和文化了。而普通話的「四聲」,只徒具「四聲」之名,「四聲」之實不足,與傳統「四聲」有很大出入,談「四聲」只着眼於送氣清濁徐促,很少談音高。傳統「四聲」在北方語系中失傳,相信是受北方外來文化所影響。「五音」入「四聲」是中國固有文化特質,通於古今,所以粵語是不能廢。

四聲別義和四聲詞類轉變

「四聲」的重要性,原意並非只在於寫詩填詞,而是文法上的四聲別義。口語是表達和的溝通工具,中文亦自有一套文法,同樣有名詞、動詞、形容詞、代名詞、副詞,甚至主動被動詞,時態等。中華民族在獨特的環境中,發展出一種一音一義的語言,在這基礎上,某一字所衍生出來的詞類轉變,便用四聲來表示。文字出現後,這種四聲轉化的文法法則仍然存在。而詞類四聲轉變,沿用同一文字,有些則會另創一字來表示。慶幸粵語把這種重要文化保存下來。

粵語中,有很多字平聲作名詞,去聲作動詞。如中(中央,中計)、和(和平,和應)、間(空間,間格)、衣(衣服,衣錦還鄉)、妻(妻子,妻之)、當(當然,當作)、應(應該,反應)、稱(名稱,相稱)、人(人,孕)、家(家,嫁)、陰(陰,蔭)等。事實上,四聲詞類轉變,不止於此。

如《道德經》63章一句「大小多少」,當理解到春秋末封建制度下的社會狀況後,「大小多少」按上文下理應該並非什麼大小事什麼多少那麼簡單,再推敲其詞類,其中所謂「小」,是指地位卑微的低下階層,「少」字是他們因為種種原因,而導致付出多收獲少,可以肯定句中的「大」字與「多」字是動詞。「大」是指提升當時低下階層的社會地位,消除階級觀念,邁向平等。「多」是指多給一些,還原低下階層應有的勞動所得。貫徹中國古代文化「德」字的「權力社會責任」理念。

回顧歷史,當文字大行其道之後,便轉而着重文字溝通,這種四聲轉化的文法法則雖然仍有保存,但亦逐漸沒落,不再應用,甚至連一些古字原有的詞類轉變,也視而不見,字義因而流失,引起誤解。四聲別義及四聲詞類轉變,是古文文法的重要一環。粵語保存了中國古代「四聲」特質,這一文化內涵,使廣東人對四聲別義及四聲詞類轉變比較敏感,注意文字所屬詞類,方便對古文字的理解,方便與古代溝通,對進一步深入了解古代社會有莫大裨益。這便是粵語之於傳統文化的重要性。

古代「五音」的政治任務

「五音」入「四聲」,還有其政治任務。中國古代「五音」入「四聲」,本來是自然發展出來。但由軒轅黃帝開始,中國歷史出現重大轉變。軒轅黃帝利用「親情關係」定立禮制,開始了中國帝制的歷史。禮制利用父子親的「上尊下卑」關係套在人民頭上,形成不能磨滅的階級關係及階級觀念,並用自然的高下差別來使這種「上尊下卑」階級關係合理化和自然化,所以非常強調「五音」,要求人順從民和應變得自然和天經地義。古至〈尚書‧虞書‧舜典〉便有記載,說「帝曰:『夔!命汝典樂,教冑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這種記載很多,〈春秋左傳‧昭公二十五年〉亦有說明「禮」及「五音」的關係,說「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實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氣,用其五行,氣為五味,發為五色,章為五聲,淫則昏亂,民失其性,是故為禮以奉之,為六畜,五牲,三犧,以奉五味,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為九歌,八風,七音,六律,以奉五聲,為君臣上下,以則地義」。古代的「樂」,並非現代所理解作為娛樂的音樂,實際上是一種服從絕對階級的要求,所以說「以奉五聲,為君臣上下,以則地義」。

漢獨尊儒術,以「禮」建制,所以亦用「樂」來對臣子人民嚴加管束,所以對「禮」、「樂」、「律」非常重視,「禮制」相傳,新朝同樣注重「禮」、「樂」,所以為舊朝寫史,都會有《律曆志》等書。〈漢書‧律曆志上〉便有「聲者,宮、商、角、徵、羽也。所以作樂者,諧八音,蕩降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風易俗也。八音:土曰塤,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絲曰絃,石曰磬,金曰鐘,木曰柷。五聲和,八音諧,而樂成。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則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體也」。

春秋末老子對這階級觀念的「禮」提出反對,說「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認為這種含有階級觀念的「五色」、「五音」是違反自然,所以〈道德經‧12章〉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戰國時期出現道家,就是主張反對這種封建的階級觀念,〈莊子‧馬蹄〉說「性情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為文采!五聲不亂,孰應六律」,若回復自然的人性,人人受尊重,便無須強調「上尊下卑」的「禮樂」,若回復自然的「五色」,人民便無須用法例來規管,政治化後的「五色」才是亂,違反自然。同樣,若回復自然的「五聲」,人民便無須用律例來約束,政治化後的「五聲」才是亂,違反自然。從「五音」的政治理解,可以更加了解古代封建制度的實況。

「漢語」與「官話」之別

按《維基百科》「官話」條目說:官話(又稱北語、北方話、官話方言。此外有時也稱北方方言,唯此名稱有爭議)為漢語的一支,主體為北方漢語。若視漢語為一種語言,則官話是漢語的一級方言,下分數支二級方言。若視漢語為「漢語族」,視官話為獨立語言的話,則官話下有數支官話的方言。無論如何劃分,官話的地位都跟吳語、粵語、閩語、晉語、湘語、客語、贛語等相同,要麼同為獨立語言,要麼同為漢語下的一級方言。

「官話」最早是對官方標準話的稱呼,官話是漢語的一種漢語語言。官方標準語不為某一地語言,是中國過去做官的人所使用的共同語,以便能互相溝通,上朝奏疏。

現時把官話稱為「現代漢語」,給「漢語」一詞一個新定義,這無不可,但亦要注意傳統「漢語」的定義及對方言的包容和尊重。傳統以來,中華民族各朝代都有「官話」作為官方語言,約定俗成,從來沒有人有異議。而傳統上,「漢語」一詞只是漢族語言的泛稱,包括所有方言。「官話」與方言是共存的。因元明清三代,都定都北京,亦定了用北方話作為「官話」,這種「官話」沿用至今天,只改稱為「現代漢語」而已。而西方所謂的母語(mother tongue) ,是指自出娘胎所學的第一語言,其實即是方言。沒錯,對外國人而言,香港人的母語是「漢語」,此處「漢語」一詞只是泛稱,而不應是指「現代漢語」,而香港的「漢語」就是粵語,所以香港人的母語是粵語。

近日有些言論,令人對「漢語」、方言、粵語、母語等名詞產生混淆,所以有排解的必要。母語是指自出娘胎所學的第一語言,若粵語不是香港人的母語,這即是說香港人的下一代,自嬰兒開始牙牙學語,所學的不再是粵語。這是徹頭徹尾的一種文化自戕,所以才為世所稱奇。帝王時代尚且沒有這些說法,仍然尊重方言,更何況現代?文化是自然演變,不可能是突變的。文化傳承,人人有責,在此大前提下,對方言應該要多加了解。

曹鴻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