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要做的事太多

作為一個人口密集的城市,環保不是驅趕別人,分佔土地割據。

香港談環保,往往走入思想迷途,認知上有很大的錯誤。

對環保的認知錯誤

環保不是不拆不遷,一切凝固凍結如舊,理由是自然生態怎會停止不變?也不可能把人類社會因素剷除。不拆不遷變成了維護少數人的特殊利益,既沒有改變這少數人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也牴觸了社會大眾與這片生態環境的關連利益,不拆不遷變成佔地為王。這是屬於環保或文化保育嗎?

作為一個人口密集的城市,環保不是驅趕別人,分佔土地割據。事實上,無論是環保或保育都不能在土地上畫地為牢,而是與更大的生態和社會互動。

在香港,環保應把城市變成與生態環境、文化傳統互動的適應和演化。首先是整體性的發展原則,也便是怎樣減少溫室廢氣的排放,使生態與社會體系可持續循環再生,也因而首要之務是減少汽車廢氣的排放。不解決此條,其他小修小補仍然會躲不過污染。香港地少人多,本來就應以軌道交通與走路、單車為交通中心,汽車特別是私人汽車應受排斥。

對於真正的環保人士,有一系列工作可以做:定下汽車全面清潔能源化的時間表,把人口稠密地區定為「禁車區」,取消製造大量廢氣的過海隧道的收費,消除堵塞的廢氣排放;市區建設地下和有蓋的高架行人通道;綠化市區(這可以向廣州學習);市區樓房街道設計預留充裕的通風走廊(禁制屏風樓)。與此同時,全面推動軌道交通的擴展,服從於社會需求(包括減排)。而要做的事,實在太多了!

道路上建屋

我的同學林超英提議香港可於較闊的道路上建樓房,這是突破香港從殖民地繼承過來的官僚僵化思想的好方法;好方法,因為這是絕對可行,技術上全無問題,只要政府的思想及其陳舊的規章制度改變,便可即時行事;好方法,因為這樣做節省資源,把有限的土地加倍利用,也依傍原有的小區規劃和設施條件,投資少而見效快。

道路是公地,不涉及私人產權,香港的道路面積不小,在市區內尤多,就算如市中心區的中環、沿海旁和九龍沿岸,都有大面積的公路系統,佔地廣大,把部分建設上蓋為樓房,規模便不小。或許現有公路上蓋不能建高層樓宇,但建多層建築,在工程技術與安全上應無大問題。在市中心區公路加建上蓋,未必用作住宅,卻可作政府社會服務、商貿和文化活動場所,也可以建青年旅舍,補大學宿位不足。例如紅磡過海隧道口,香港理工大學已有建議在路上建廣大的廣場,也可增設教室或部分學生宿舍。

在公屋方面,屋邨內部或附近都有空地和道路,均可增建上蓋建築,以增建老人公屋單位。若有適當的設計,與主體公屋樓宇形成落差,既可增加空間感,也可提升設計特色、景觀作用。香港不是沒有土地,主要是政府不用腦,官僚主義、思想僵化、制度落後。過往驕縱,以不做事為尚,最大的精力往往用於找尋各種理由抗拒任何做事的要求。

香港雖然比澳門好,卻是無心或故意地停滯不前。

原刊於《東方日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陳文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