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在上月底向教育局提交的檢討報告中提出18項建議(註1),包括由社區團體聯繫和幫助那些難以接觸的隱蔽家長。(註2)有關做法是否對症下藥,有助鼓勵這些家長「蒲頭」?與此同時,學校能否提升班主任的職能,以更有效推動家校合作和家長教育?以上問題均值得社會探討。
專責小組建議以社區為本模式協助隱蔽家長
2017年12月,教育統籌委員會成立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就改善家校合作與加強家長教育進行檢討。(註3)專責小組在去年7月發表諮詢文件,提及部分隱蔽家長基於各種原因不參與學校活動,也不與學校溝通。(註4)有學者解釋這涉及客觀因素,如工作繁忙、要照顧家中小孩;或主觀因素,如害怕與學校聯絡、親子關係淡薄。(註5)
因應隱蔽家長情況,是次檢討報告提出以社區為本的家長教育,增加資源給予家長教師會聯會(下稱家教會聯會)及非政府機構,以接觸及協助多些家長,並提供更多及更多元化的家長教育課程/活動。此外,教育局可委託非政府機構定期在各區提供免費的家長講座或工作坊,家教會聯會也可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支援社區的家長。(註6)
隱蔽家長寧可出席社區活動?
在落實上述建議前,各界須思考以下問題,包括隱蔽家長既已缺席學校活動,有何誘因令他們反而願意接觸更疏離的家教會聯會及非政府機構、樂於出席在社區舉辦的活動,並接受這些團體的支援?更甚者,檢討報告提到這群拒絕與學校溝通的家長如想參加社區為本的課程,可透過學校報名(註7),其自相矛盾之處不言而喻。
當然,檢討報告部分建議無明言針對隱蔽家長,其實亦適用於他們,如透過媒體鼓勵公司參與職場家長教育課程(註8),但試問有多少公司會配合支持,僱員又是否「夠膽」出席?參考香港教育大學於2014年進行的調查,即使是最普遍的家庭友善措施「五天工作周」,也只得48.5%的僱主提供,當中只有65.1%的僱員在過去一年曾經使用。(註9)
再者,推行職場家長教育課程只能支援基於工作繁忙這客觀原因而不露面的家長,至於因個人主觀原因而與學校斷絕來往的家長,應該作用不大。
有誰比班主任更了解學生和家長?
若社區非協助那些拒絕與學校交流的家長之有效平台,為何不從學校入手?究竟當前面對什麼問題?現時主要由家教會的家長及全體教師推動家校合作(註10),但這些教師未必對個別學生和家長有充分認識和密切聯繫。有意見指應設立專職教師統籌及推行有關工作,卻遭檢討報告否決,因預計其工作性質及工作量未必適宜開設獨立職位。(註11)
假如希望由特定人士推動家校合作,而不打算設立新職位,或可考慮由與學生最親近、每年至少與家長會面一至兩次的班主任擔此重任。香港中文大學早年的調查發現,初中班主任之角色甚為重要,學生期望班主任能照顧他們的學習及幫助他們成長,家長則感謝班主任作為與子女溝通的橋樑。(註12)由此可見,若提升班主任的職能,應有助識別有需要的學生和家長、探討他們面對的困難,並鼓勵他們參與有關的活動和課程。
然而,上述調查結果反映,班主任的職責日益繁重,包括處理日常班務、班會事宜、學生輔導等,他們也期望能較專注於教育性質的事務上。(註13)故此,如果期望增加班主任的家校合作和家長教育責任,先要檢討怎樣縮減他們在教學和行政上的工作,並為他們提供適切訓練,如檢討報告所建議,加強教師對調解、家校溝通及推動家校合作和家長教育的技巧。(註14)
鼓勵更多學校推行「班主任跟升班」制度
為了加深班主任與學生和家長的關係,教育界可參考有學校實行「班主任跟升班」的做法,每位學生在初中三年獲編配同一班主任,讓他們有足夠時間認識和建立關係,班主任能深入了解學生的性格和背景、與家長保持密切的聯繫及合作,並擔當兩者的橋樑。這個「以班為本」的制度,獲2005年教育局校外評核報告評為成效顯著。(註15)
另有採用「班主任跟升班」及「雙班主任制」的小學表示,在小一開學前,班主任會致電家長了解子女日常表現,加上班主任跟家長全年會面多達九次,故此與家長很稔熟,讓學校可因應個別家庭需要,提供最適切支援。例如有學生的母親忙於照顧患上癌症的父親,於是學校安排學生放學後留校補習至傍晚才回家,以減輕母親壓力。(註16)
隱蔽家長基於不同原因,如對教師缺乏信任,而採取「避之則吉」的態度。但從上述例子可見,若能推行「班主任跟升班」制度,有望建立緊密的家校關係,值得更多學校仿效。
支持隱蔽家長「蒲頭」是推動家校合作的前提
對於一些踴躍出席學校活動、與學校經常互動的家長,各界不用太擔心他們與學校的關係,以及是否需要加強其家長教育;反而那些甚少與學校打交道和缺席學校活動的隱蔽家長,較需要具針對性的支援,例如讓班主任提供更貼身的「服務」。
此文並非建議將所有相關工作加諸於班主任身上,但促請學校加強其角色並減輕其工作量,讓他們多了解、關注和聯繫隱蔽家長;並與家教會互相配合,藉此提升家校合作之餘,也提供更適切的家長教育。最後,校方與隱蔽家長建立良好關係只是前提,在鼓勵他們增加參與度後,還要配合檢討報告各項建議,才能有效推動家校合作和家長教育。
註:
1. 「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向教育局提交檢討報告」。取自政府新聞公報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4/29/P2019042900413.htm,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4月29日。
2. 「正向家長助成長跨界合作齊創新」,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2019年4月,第32、35頁。
3. 同2,第1頁。
4. 「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初步建議諮詢文件」,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2018年7月23日,第4頁。
5. 李麗梅,「生涯規劃和隱蔽家長」。取自都市日報網站,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5月4日。
6. 同2,第35、40頁。
7. 同2,第35、36頁。
8. 同2,第8頁。
9. 調查由香港教育大學的前身香港教育學院進行。資料來源:「家庭友善措施:實施及政策建議新聞發布會」。取自香港教育大學網站,最後更新日期2015年1月13日。
10. 同2,第49頁。
11. 同2,第49頁。
12. 梁慕娟、黃景波、鮑少群,「香港初中班主任的角色及職責」。取自香港中文大學網站,查詢日期2019年5月8日。
13. 同13。
14. 同2,第7頁。
15. 評核報告由時任教育統籌局撰寫。資料來源:「初中『班主任跟升班制』」。取自嶺南衡怡紀念中學網站,查詢日期2019年5月8日。
16. 「2012/2013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薈萃」。取自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網站,查詢日期2019年5月8日,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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