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send教授在《學校的教學領導與學習領導》(Instructional Leadership and Leadership for Learning in Schools)問:「教學領導與學習領導是否一個錢幣的兩面,或兩者使用不同的方法去領導學校改善?」Dempster教授在同一本書的尾章回應:「學習領導與廣為人知及引用的教學領導是大有不同。」他補充學習領導是含教學領導的元素,而且包含教育道德目的,在人的價值觀及道德層面會尤其重視。
教學領導
20世紀中期,教學領導的概念已開始嶄露頭角。到1980年代,相關研究教學領導的學者多以狹義闡釋,研究對象多以校長為主。踏入21世紀,教學領導的研究重點已由校長轉而重於課程或觀課等,教學領導已不止於校長,而是擴展至教師教學領導。
Hallinger與Murphy講述的教學領導模式較為完備,他們闡明教學領導模式是由3個範疇組成:界定學校的使命、管理教學方案、提升學校氣氛;每個範疇又細分為11個指標。20世紀90年代,分布式領導(distributed leadership)、轉型領導(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交易領導(transactional leadership)等教育領導學派紛紛出現。各派學說都有研究實據。Hallinger也都承認在1990年代教學領導已被轉型領導所取代。
學習領導
Dempster教授認為學習領導沒有一個主流定義。綜合眾學者的研究,學習領導模式可分3類:結婚蛋糕模式(wedding cake model )、學習中心領導結構模式(learning centered leadership framework )和學習領導綜合模式 ( synthesized model of leadership for learning)。
結婚蛋糕模式有:構建學習焦點、建立有價值的專業學習共同體、溝通學習的外部環境、分享領導、創設共同的學習目標,強調學習和領導在不同層次上的相互作用和影響。
學習中心領導結構模式包含8個指標:學習願景、教學計劃、課程計劃、評估計劃、學習社群、資源運用、組織文化、倡導。
學習領導綜合模式包含:價值領導、領導焦點、領導脈絡、領導來源。簡言之,這3派學說主要關注是行政人員如何領導學校在學生的學習過程與成果中,發揮最佳成效,並強調了學習和領導之間的緊密聯繫。
Carpe Vitam項目
談到學習領導,不得不提MacBeath在劍橋大學主理的Carpe Vitam項目,那是一個國際研究項目,涉及8個不同的城市的研究人員和從業人員,包括澳大利亞的布里斯班、奧地利的因斯布魯克、丹麥的哥本哈根、挪威的奧斯陸、希臘的雅典、英格蘭的倫敦、美國的新澤西州特倫頓和華盛頓州的西雅圖,由瑞典的Wallenberg基金贊助。
MacBeath與多國學者、參與者、教師和教育高級領導人員等開會,於2001年商定了議程和共同的研發目標。考察了7個國家共22所學校,3年半後,5個關鍵原則終於達成共識。這5項原則是:共享領導、專注於學習、維持學習對話、創造學習環境、重構問責制(承擔)。這5個原則在隨後在埃及、馬其頓、土耳其、香港、加納及其他大城市廣泛採用。
結語
校長不是因為他們是某一領導學派的信徒,才施行某一領導學派的領導行為指標。當校長運用什麼領導模式去領導一間學校,他/她要看當時所處身的環境而選擇。而且校長領導一間學校決不只是施行單一領導模式,事實上一個正常的校長是會將所學的各種領導模式,擇優而施行。
校長實施學習領導,並不會孤身上路,學生及教師會同步而行。學習領導過程中學生是最大的受益者。教師在執行時,有助他們的專業發展。學校如要培養學生成為學習者,教師必須是一個會學習的人。MacBeath曾為香港教育局評估其他學習經歷(Other Learning Experiences)的成效時,他發現學生與教師在學與教的過程中均有得益。
Townsend於首段的問題,筆者會回答:「教學領導與學習領導猶如一枚錢幣各據一面,兩面的內容雖則不同,但合而為一使用,可發揮其應有的價值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