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之科可以活轉過來嗎?(之三)

認讀和書寫必須脫鈎——否則孩子不但不閱讀、中文差,書法更會醜得像一堆骯髒的蚯蚓。
上文說到小孩子需要有很多可以隨手拿來看的好書,而他們有興趣的書包括下面幾種。第一,幽默的。第二,感人的。第三,故事的劇情曲折吸引的。第四,提供可代入、可仰望的英雄的。第五,節奏清晰可誦、利於運用耳朵學習的。第六,能夠應用,以此加深孩子的記憶的。目前,這些適合他們看的好書不算多。但即使都已經齊備,假如孩子懂得的中文字只有200個左右,他們還是無法閱讀的。估計有了大概500常用字,孩子才能真正開始閱讀。
但我們的學前教育不是已經很深、很「怪獸」了嗎?為何孩子懂得的中文字還這麼少?前面不是說過,小孩大概從兩、三歲起就很會認符號嗎?為何不多認一些中文字呢?

閱讀?認字?書寫?

於是,我們陷入了兩難。一方面我們希望孩子多閱讀,一方面卻反對他學的東西過深。然而,這只是個騙人的假象。孩子學的,有時的確太深,要改變。孩子確實還不能閱讀。那是因為我們一開始就教錯了。我們只須篤定地做一件事,就能輕易撥亂反正。這就是於孩子幼兒期單單教他們認讀,不勉強他們書寫,更絕對不默書;朗誦反而是可以的、值得提倡的,因為他們此時的耳朵是打開的,一切琅琅上口的讀物都有益於其語感。這樣,他必有更多時間來玩耍或享受書本的樂趣,並於小一前養成閱讀習慣。如果不用書寫,認讀筆劃多的字,和認讀筆劃少的字是一樣容易的。因此,我們就能好好運用他認讀最快的幾年來幫助他閱讀,而他也必因自覺正在做有能力做的事,大有成功感,對閱讀就產生好感和興趣了。
一旦認讀和書寫同期進行,認讀記憶做得不好,書寫記憶也做得不好,書法更差,真可謂「頭頭唔到岸」。為什麼?第一,因為孩子未有肌肉把筆桿拿好,勉強為之,手、臂肌肉扭曲變形才能固定筆桿,拿筆的姿勢絕對不會好,書法必差。第二,因為他尚未能寫筆劃太多的字詞,因此很多他應能理解的概念都不能學,幼稚園就索性不教了。舉例說,「讓我們繼續吧」、「蜜蜂懂得釀蜜糖」、「獅子感到高興」等句子,概念不深,認讀沒有困難,但筆劃多,硬要加上書寫的話,孩子就覺得要受刑了,又怎會喜歡呢?

慢慢學寫書法自然好

反過來說,筆劃少的字句不一定容易明白,例如「一方水土一方人」,孩子根本就字字認得而不諳其義。字句是要解碼(decoding)的。孩子的智力發展到哪兒,解碼就該解到哪兒。如果硬要提升他,他會不快;硬要降低他的水平,他會覺得你是「白痴」,看不起你。因此,課程深淺,應由教材牽涉到的概念的深淺訂定,絕不應由字的筆劃多少訂定。我覺得學前(幼兒園、幼稚園)階段根本不必「寫」字。如果可以的話(例如媽媽不打工),幼兒階段根本不須上學,只要閱讀、玩耍和動腦筋就很好。沒有書寫來「拖認讀的後腿」,我認為孩子於上學(小一)之前認讀並且明白500-800常用字是沒有問題的。
這樣,閱讀就可以開始了!有了閱讀習慣,慢慢才寫字,中文必好,書法必漂亮。——換句話說,我主張「輸」在起跑線上,將來也不要「贏」,因為人生根本不是一場比賽,而是一次全校旅行(令孩子開心到睡不着的旅行)。最重要的是將來能夠成為「帶本書出街」的終身學習者。我們這一代人,很多在小時候連幼稚園一詞都未接觸過呢。我們的中文和書法都比新一代強呢。可悲,我們的孩子正受着「認讀默寫掛鈎」的戕害,如同以前的孩子纏足。每次和校長主任談起此事,他們必說那是家長要求的,家長也必說是學校要求的。最後,兩者都說社會殘忍,他們也是受害人。我多年來一有機會就呼籲教育工作者和爸爸媽媽三思,但果效不彰。很難過。下次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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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讀和書寫必須脫鈎(十四之三)
發光熒屏,智力危機!(十四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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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