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不可以take two!從香港老師、學生自殺現象說起

學校,對教師而言是一莊嚴的場所,在學生面前,教師往往要表現得體、成熟、端莊。在學生面前自殺、跳樓絕不是一件莊嚴的事情,自殺者仍要走上這條不歸路,自然是以為人生並沒有出路,死亡變成唯一選擇。

以自殺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在現代社會屢見不鮮。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資料,在2012年,自殺的死因排序居於第15位,佔全世界死亡總數的1.4%。唯在15-29歲的群組中,卻是第二大死因。「生命誠可貴」,對於青春少艾的年輕人來說,人生本應充滿朝氣、生命本應充滿理想;需要以結束生命的手法,走上不歸路,實在令人惋惜。若自殺的是教師,情況亦更令人關注。教師是「靈魂工作師」,對學生有「傳道、授業、解話的功能」。因此,教師的自殺對學生來說實有莫大的影響。

年輕老師自殺率最高

香港教師自殺情況嚴重嗎?從21世紀第二個十年開始算,至本文為文止,9年共8宗,每年約1宗。近10年,全香港每年均有800-900多宗自殺個案;從統計學角度來說,教師自殺的情況並不嚴重。數字是根據客觀情況統計出來,自有其中立性。但如何演繹卻是另一回事。教師這門職業的對象是學生,公眾對教師的期望除了言教外,還有身教。試想教師的自殺對學生有多大的影響?8宗個案中有一半竟然在校內發生,幼兒院內有、小學內有、中學內也有。教師、職工、學生若親眼目睹,心靈上可造成永久的陰影!影響亦不只在該校之內,傳媒大肆的報道,影響無遠弗屆,全港5萬名教師,近70萬的中小學生,有多少因而留有負面影響?這只是對直接相關的教育場所而言,間接的更可能促使有自殺傾向的無助者提早行動!表一臚列近10年來香港教師自殺情況統計表:

表一:香港教師自殺個案統計:2010-2019
表一:香港教師自殺個案統計:2010-2019

表一從自殺日期、年齡、性別、學校及自殺原因4方面統計了香港教師自2010年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自殺情況。從自殺日期起,2011、2012、2014及2018共4年,沒有發生教師自殺案;2010及2017,每年分別發生了2宗教師自殺案。年齡方面,屬於20-29歲組別的,佔2人;30-39歲組別的佔5人;40歲以上的佔1人。若把20-39歲組別合併,則自殺人數佔7宗,即87.5%。若再細分,22歲至33歲的竟佔6人,即75%,佔近10年教師自殺率的大多數。這群組的教師年輕力壯,與學生年齡較接近,一般而言,較受學生歡迎,對教學的熱誠、教學上滿足感應亦較高。這組別老師由於入行經驗尚淺,行政職務一般較少,理論上壓力亦相對的較輕。但何解自殺率卻是高於其他組別?這與自殺者對生命意義的理解實有密切的關係,下文將會論述。

至於性別及學校方面,以女性及在中學任職的為多,這亦合乎香港的教育生態:以女性為主及中學的工作相對的較小學及幼稚園為多,統計學上來說,數字應較高。自殺者的成因則較複雜。自殺在香港社會是一禁忌,新聞報道也盡量淡化;自殺者的原因亦只能在報章片鱗半爪中梳理。雖如此,有一點實值得深入探討。有4宗,即50%自殺個案竟然發生在校內,在學生上課時出現。學校,對教師而言是一莊嚴的場所,在學生面前,教師往往要表現得體、成熟、端莊。在學生面前自殺、跳樓絕不是一件莊嚴的事情,自殺者仍要走上這條不歸路,自然是以為人生並沒有出路,死亡變成唯一選擇。所以,對生命意義的誤解實是自殺者的一個主要成因。

假期沒有自殺個案

學生是未來社會的主人翁,舉手投足均受社會所關注,自殺個案自然也不例外。

香港學生自殺的頻度遠較教師自殺的為高。表二臚列了2018-2019學年,首8個月的情況:

表二:香港學童自殺個案統計:2018年9月-2019年4月
表二:香港學童自殺個案統計:2018年9月-2019年4月

表二從自殺日期、年齡、性別、學校及自殺方法4方面統計了香港學生自2018年9月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的自殺情況。10月及3月是高峰期,各紀錄了三宗自殺個案。值得注意的是學生的假期月份:即12月(聖誕節);2月(農曆新年);4月(復活節)均沒有學生自殺個案發生;剛開學的9月也是沒有學生自殺。這極有可能與學生家課、測考的壓力有關。自殺的地點,則無一例外是在家中或寓所外。這和有一半教師自殺個案在學校發生有所不同。有5宗個案,即56%,採取跳樓。這種結束生命方法,在時間上來說,較其他方法如上吊、燒炭等較短,即可理解為一種較衝動的自殺方法。同樣,學生自殺並不可能只是一時衝動,這只是「駱駝背後最後一根稻草」,自殺成因一定是累積的,且最後覺得生無可戀,才會選擇以為是最正確的選擇。同理,這個選擇只是出於對死亡的誤解,錯解生命的真正意義。下文續談。

邱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