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學習差異面面觀

讓不同學習需要的學生共融在一個有支援的學習環境下,的學生感覺到受社會接納,推動個人成長以及建構和諧社會。一起學習的原意是好的,可惜這個願景,卻是遙遙無期啊!

猶記得筆者曾於某一期的《灼見名家》文章內,提出弱勢學校需取得較多的社會資源與教育投資,才能達致教育公平!但看來筆者需要在這個基礎上,有一點補充。對,增加資源是有助提升薄弱學校去照顧有「特殊學習困難」及有嚴重「學習差異」的學生,但若只有錢,卻沒有一些具體支援計劃,有用嗎?

上星期,筆者在一個講授「容納學習差異」(Embracing Learning Diversity)的講題中,和出席者分享個人對今天一般學校推行融合教育成效的意見和經驗。在座的業界朋友被我邀請,嘗試以「特殊學習需要」、「學習差異」和「融合教育」作串句回應。當中有人說:「『融合教育』乃是把有部分較輕微的『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與一般學習者放在同一課室內接受教育,但是能否照顧到他們的學習需要,則要看學校的老師怎樣看『融合教育』,如何推行的問題了!」說得較值得深思的,還有下列的一個說法:「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可構成班中或學校裏有『學習差異』的情況,但實際有『學習差異』的學生,卻不一定只屬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例如今天坐在這裏的朋友,便已存在許多或不同的學習差異,而今天在學校所推行的『融合教育』,卻又不一定能夠針對個別學生的『學習差異』和需要,而給予他們最適切的學習支援。」

學習差異為學校帶來危機

出席者能得出上述的啟發,其實有賴他們曾進行了「學習風格」的自我評估問卷練習,例如,有同工是一個極端的「視覺學習者」(Visual Learner),所以他很認同自己在學習過程中,必須要有視覺或影像刺激,才能從學習中取得樂趣;另一位朋友則取得極端「聽覺學習者」(Auditory Learner)的數據,表示他需要多用聆聽及講述的方式學習,在小組討論活動中,亦會收獲更豐富。至於另一位朋友則是同時擁有視覺(Visual)和動感(Kinaesthetic)的學習需要傾向,因此他更認同在課堂上,老師必需要讓學生多感受和接觸在視覺和動感上的刺激,有關教學活動,才會對學習者產生滿足感!換句話說,一個課室裏,學生的不同學習風格是會構成教師採取什麼教學策略,是有十分緊密的相連關係的!試想想,如果學生長期在一個單一、乏趣,而且教學法傳統的課堂中,他們會表現專注或學習出色嗎?特別若有一些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他們能安靜守規地上課嗎?所以不難發現,有研究指出,香港有兩成半資優生是來自所謂Band 3學校,事出有因的吧!

參照政府於2014-15年度經審核的實際教育開支預算資料顯示,多於50名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小學共有106間,而中學則有133間!可見的啟示是,接收最多有特殊學習困難或稱是最需要學校特別照顧的學生的學校,多屬一些辦學條件比較欠理想或處於不太受家長歡迎的薄弱學校!若因這類學習差異需要的學生太多,而學校的教學政策、配套措施與支援系統等都做得不好,學習差異的問題,便會為學校帶來很大的危機了!

教師缺乏足夠支援

再看今天學校的情況,從具體支援方面,政府於2007-08年推出了為期五年的融合教育教師專業發展架構,並於2012-13年開始,教育局陸續為教師開辦基礎、高級和專題三層課程,可惜至今已接受有關培訓教師的人數,仍遠遠少於政府所訂定的預期目標。(註1)

參閱教聯會於2016年所做的一個問卷調查報告,在了解教師於推行融合教育的實況中,有以下發現:在受訪學校中,近六成(59%)學校表示全校有「50名或以上」的融合生;而當中,有「51至99名」及有「100名或以上」的學校分別有42%和17%。況且,該等學校所收錄的學生中以「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特殊學習困難」、「自閉症」、「聽力障礙」、「言語障礙」和有「情緒行為」的學生最多,依次的百分比是98%、93%、93%、87%、85%和65%,可見問題相當嚴重!加上若學校老師受訓情況不達預期,學校如何能夠有效照顧該等有嚴重學習差異的學生呢?情況真難想像!

學校老師在照顧有關融合生方面,超過八成半(86%)教師表示缺乏足夠時間照顧融合生;表示嚴重影響日常教學進度的有76%;認為缺乏針對融合生的教材和專業支援人員方面,分別是65%和62%;亦有教師認為個人對融合教育的認知與培訓不足(59%)及難以管理課堂秩序(57%)。

上述數據皆顯示着前線教師缺乏足夠支援,政府可有對策?最令筆者擔憂的是,該報告書中指出在受訪教師中,76%教師認為融合教育政策為學校帶來大量的工作量之外,亦增添了教師教學困難,大部分教師認為學校整體上未能有效推行融合教育,而政府也欠缺清晰的融合教育政策、資源缺乏、支援也不足!真的是難為了教師啊!

其實,有關讓部分有不同學習需要的學生,共融在一個有支援的學習環境下,一起學習的原意是好的,因為根據政府文獻所指,融合教育的目的乃是要接納差異和消除學習障礙,使到有類似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感覺到受社會接納,可與其他學生共融,甚至可讓其他學生、教師和家長認識、接受和尊重個別差異,甚至懂得欣賞差異,從而推動個人成長以及建構和諧社會。可惜政府這個願景,卻是遙遙無期啊!

註1,基礎課程的目標是希望每校最少有15%至25%教師修畢;高級課程的目標是希望每校最少有六至九位教師修畢;專題課程的目標是希望每校最少有六至九位教師修畢;而在下列課題,盡可能最少有一位教師完成:(1)認知及學習需要;(2)行為情緒及社會發展需要;(3)感知、溝通及肢體需要。

鄒秉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