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經驗對香港外勞新政有什麼啟示?

香港推出新的輸入外勞政策,到底成效如何?筆者於本文先討論新加坡輸入外勞政策的經驗和啟示,繼而以之協助分析香港近日的外勞新政及長遠應走方向。

香港和新加坡兩地在建造業的外勞政策有什麼分別?在新加坡,由於天氣炎熱和成本考慮,一般在地盤工作的是來自孟加拉和印度附近的勞工,近年也有中國勞工;本地工作人員則多為判頭、監工、管理人員和工程師。

相反在香港,由於1998至2003年要解決高失業率問題,港府曾積極培訓大批本地建造業技工。就紓緩失業問題而言確是不得不為,但這亦導致香港建屋成本較新加坡高。

保障本地技工 高房價成代價

羊毛出在羊身上,香港市民須長期為此埋單。雖然高房價主因是地產商毛利率過高,以及樓市炒賣情況嚴重,唯較高的建築成本也進一步增加了市民的購房價。換言之,香港保障本地建造業工人的政策,代價是由購房和租房市民以較高房價及租金埋單,而後者又進一步推高整體生活和營商成本,形成惡性循環。

由於這些本地工人仍是弱勢社群,筆者並不建議單單因為高房價而放寬外勞政策。然而,香港未來需要大量增建公營房屋、公共基建,以及發展北部都會區,解決長遠住房和基建需求,並且推動經濟復甦及長遠發展。再者,人口老化和移民問題令建造業工人供不應求,所以港府近日的外勞新政是值得肯定,而相關官員肯聽取業界聲音,用前瞻的角度處理問題,並且在面對各項利弊時,肯負責任地為香港做適當選擇,亦是值得嘉許和支持。

及早調整政策 應對勞工短缺

但除了外勞新政,港府亦宜深入研究哪一套長遠外勞政策,對香港最有利。在這方面,新加坡也有值得借鑑的經驗。

首先,新加坡亦有長期結構性勞工短缺,出現在理髮師、食肆侍應、酒店員工、巴士駕駛員、修車技術工人,以及許多勞動性的技術工種。家庭傭工和低薪工廠勞工等更屬工資低至沒有本地人做,而需完全依賴外勞。即使是較高薪的護士、醫生和其他專業人士,也需適度引入外勞,以緩解供需缺口。若不輸入外勞,將在房屋和基建方面造成瓶頸,嚴重窒礙經濟發展之餘,亦須負擔更高的建築成本、房價和財政支出。若沒有輸入外勞,新加坡發展程度將遠低於現今所見,物價和生活成本亦會遠高於現在。

香港和新加坡面臨類似的結構問題,正值經濟開始重回正軌之時,香港不少工種也將會出現結構性勞工短缺。新加坡經驗顯示,不及早適度調整外勞政策,將嚴重影響香港經濟重回正軌和進一步發展。

輸入外勞 提升競爭力

其次,上世紀80、90年代,因港府政策失誤,導致香港現今幾無工業可言,產業鏈消失亦意味香港再工業化的難度高至幾乎不可踰越。反觀新加坡,透過產業升級和其他政策(如土地、吸引外資和外勞政策)配套,使其工業現今仍佔國民生產總值的五分之一。

這樣的成績,除了正確的產業政策(如將造船業升級至造鑽油台業,發展電子業、藥劑業、石油化工業及精密機電業)和土地政策(如以合理價格提供工業用地),輸入外勞政策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沒有具工資競爭力的外勞,許多工廠和產業將不能生存。若故步自封,香港經濟將只能在低位浮沉及難以發展。

規範配套 制約濫用

第三,新加坡可在衰退時削減輸入外勞人數,以降低本地人失業的可能;亦可在經濟過熱時增加外勞,以緩解瓶頸和制約本地工資過度上升。當香港輸入外勞達到規模時,也可考慮此新加坡經驗,以較大幅度增減外勞人數,為本地就業率和經濟提供有效緩衝(buffer)。香港外勞政策須計算整體經濟利益和全港市民得失,並如新加坡般平衡各項利弊,既不影響本地就業和嚴重拉低本地工資,也不會大幅推高相關勞工、營商和整體生活成本,最好能夠提供上述緩衝。

對此,新加坡已經透過長年磨合,整理出能夠平衡各項利弊的規範配套。例如輸入的外勞須屬於政府批准的工種,即政府認為本地勞工不夠和需要引入的工種。另外,僱主須遞交申請和解釋為何要輸入外勞,並須維持公司內政府規定的本地和外勞比例,以確保輸入外勞不會影響本地就業。僱主亦須繳付「外勞稅」,以確保輸入外勞不會拉低本地工人工資之餘,亦為庫房增加稅收,進而協助減低本地市民和企業的稅負擔。

香港外勞新政亦有類似規範配套,例如只開放勞工短缺的行業、僱主須申請並解釋為何要輸入外勞、輸入工種設配額上限,及各配額上限均低於社會估計的人手短缺,以防止輸入外勞影響本地同業工人就業,各僱主輸入外勞的數目亦須符合規定的一名外勞對兩名全職本地員工的比例。這些均是好的規範配套。

唯也有一些配套可參考新加坡經驗。例如新政規定僱主須一筆過繳付每人每月400元「僱員再培訓費」,所得款項將用作本地工人培訓,包括把再培訓津貼由每月5800元增至8000元。站在政治角度考量無可厚非,不過從經濟政策角度看,新加坡收取「外勞稅」的做法會更好。原因之一是香港的徵款配套,可能造成政策上的失焦,進而使香港失去一筆可觀的收入。

徵外勞稅 效益更佳

每名外勞每月400元的徵款,即使加上安排住宿和其他費用,亦將意味僱主輸入外勞的成本,可遠低於聘請本地工人的成本,以致港府須依靠另一規範配套(輸入外勞的工資加雜項支出,須達到同工種本地工人工資中位數),才可避免輸入外勞拉低本地工人工資。但這將意味政府主動放棄了可以收取外勞稅的稅入。而這損失的稅入,可被輸入外勞者透過濫用而取得;沒有被濫取的部分或全部,將歸輸入外勞。這亦解釋為何香港菲傭的實收工資,較新加坡菲傭為高。

相反,採用新加坡式外勞稅,則可增加香港庫房收入,從而供政府用作發展經濟或降低本地市民和企業稅負。更何况,香港過往沒有如新加坡般收取「外傭稅」,若再不收取,香港累積損失的稅種和稅額,將嚴重削弱本港財政收支的穩健性。

其次,此配套可能造成過高(或過低)的再培訓津貼──津貼將因徵款的多寡而升跌,而不是按政府財政能力和再培訓的需要而定。

然而,由於外勞新政已然宣布,且在可見將來有外勞配額協助規範,港府短期內可繼續維持此新政配套。長遠則需要轉至新加坡式外勞稅,應是更佳做法。雖然總說香港應該吸收新加坡的經驗,但觀乎本屆官員的奉獻精神,只要持之以恆,香港的管治素質終可超越新加坡。

葉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