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提供基礎教育,但學校早已不再是唯一的教育提供者;學校的任務就是教、學、評,即是業界所共識的「課程」。
教者,即說教、演示和指導;學者,包括學的過程、學的主體和學的成果;評者,就是評估過程(即是測考、課業和提問)和評估結果(即是成績)。如此分類雖非精準,大概都算是業界中人的常識。
公元2000年左右動員全社會探討教育目標,並制訂出「樂善勇敢」四字真言。其實,在那之前並非沒有目標,只是會讀「教育目標」小冊子的人不多,談論的人更少。但沿用多年的「民間」教育目標卻持久和深入民心。
上世紀戰後時期的學校業務相對簡單,所謂「教、學、評」;教就是老師在講、學就是學生懂得要考的內容、評不就是打個分數那麼簡單。所謂教育質素,取決於學生考個什麼成績;學生考得什麼成績,就視乎他負上幾多責任!教師工作猶如售貨員或傳菜員;及後再增多一個任務:把學生推上升學列車,令他們成功考得心頭好。誠然老師在學生成長方面也有責任,但最重要最核心的還是在於家長和家庭教育;所以老師所要做的,就是支援服務。
當年的中小學生少有自以為顧客,多數會尊師重道;對於不喜歡的老師,學生只會私下挖苦而絕不會當面爆粗。家長更多會將老師當為恩人,因為他們幫自己教好仔女。豈似當前的家長總是當老師為外判工、代工父母,甚至是服務員!
轉變發生在80年代中後期
普及教育從小學推上至中學,學位擴張由中學推上至預科之時,變化出現了。當去到90年代中後期,預科學位擴至幾乎等同適齡人口的一半,同時,大學也開始擴張。直到21世紀第一個十年有了12年免費教育,高中(等同上世紀的預科程度)全面普及。人人有書讀,讀到中六程度;教育模式的運作模式進入了不可不變的階段。
教育界本身絕對明白這種轉變、背後的邏輯、教育制度設計的目標;因而湧現大量教師培訓課程,教師也蜂湧去進修,攻讀更高級的學位。
「教、學、評」三個基本要素的實際運作要轉變;例如課堂要還給學生,讓學生成為學習的主人。老師只是促進者,把課堂環境設置到足以啟動學生的學習動機。又如評估,不再只為了篩選,它變身成為檢視學習成效的工具;反饋給老師學生知悉有何難點和如何作出校正。學習成果不只是某學科的一兩個分數,學習體驗和過程得著也是學習成果。成績不單只看其絕對位置,更重視取得的進步;這對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來說更為重視。學校要教的課程內容亦從課本擴充到各個範疇:德育、公民、國民、環保、法律等等,林林總總難以盡列。
可是這些轉變似乎未有在校園以外獲得認受;有時連管理教育的官員都會暫時斷片,忘記向公眾指出轉變和加以解說。公眾,尤其身為家長的,對學校的要求和教育成效的認知彷彿仍然停留在上個世紀那樣。
對於教育成果,只聚焦公開考試成績,評估學校效能時亦關注學生學到的知識水平;而忘卻全港實施單一的、頗為學術取向的課程。結果造就了一門新生意:「補習社」;學生為了登峰造極或跨越合格線,不論成績好壞都追捧「補習天王」!由於補習盛行又反向迫使中學出現「補課風」,甚至因而削弱學校其他成長發展活動!
這是不協調的社會狀況所導致的現象,教育的持份者無法有個共識,結果各方的投入只會造成更大的內耗,追求卓越亦只能成為可望而不可達的景象。
(封面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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