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學生的教育文化

筆者一直認為,特殊教育的老師,是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楷模!在他們的努力面前,「搶學生」,是多麼的羞愧!

社會文化之成為文化,就是在這種文化裏面生活的人,不知不覺地認為理所當然,不再追究其原因,而不自覺地成為思想和行為的常態。學校之間的搶學生,可以說是非常突出的一例。

在香港,學校之間搶學生,可以說是一種習以為常的現象。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都是這樣。不只是學校本身有搶學生的意識,家長也是在這種學校的競爭之中,作自己的競爭。媒體也在不斷地促進這種競爭意識,甚至有些官方的機構,也會在學校的學業成績、大學的收生分數等方面,設立指標。實際上是鼓勵了搶學生。

搶學生,有什麼不好?不是說「得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嗎?這是孟子的「三樂」之一。孟子當時是什麼意思,很難猜測。當時的「教育」是什麼意思,也不容易弄清楚。雖然也有「有教無類」的說法,當年也許還沒有全民受教育的概念。

前文提過,全民受教育,是1870年英國的Education Act開始的。但由於出發點是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所以學校的功能,潛在地就是擇優、淘汰、分類、分等。因此學校之間潛在着競爭。至今,英國除了大學,還有中學的排名榜;那也是家長選擇學校的根據。但是,這些競爭基本上是學校成就的排名,是「產出」的競爭,而不是「投入」的排名。

在學校而言,「投入」就是收取的學生。搶學生,就是相信,進來的學生強,將來畢業的學生也會強。筆者的親身經驗告訴自己,這種邏輯不一定成立。筆者1970年代在筲箕灣辦學,收到的都是小學畢業派不到位(當年85%學生獲派位)的學生,中一學生的英文程度,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但是沒有感到這些學生就是「籮底橙」,他們後來都過着愉快的生活。後來也曾在有傳統的中學教過書,進來的都是小學畢業的尖子,五年中學以後,會考(當年的DSE)的成績卻呈現正態分布,也就是高高低低的都有。也是說明,入學時與畢業時的表現,並沒有自然的相關性。

搶學生其中一個迷思,便是相信進來的學生強,將來畢業的學生也會強。(Shutterstock)
搶學生其中一個迷思,便是相信進來的學生強,將來畢業的學生也會強。(Shutterstock)

入學高分,畢業高才?

也有一種想法,進來的學生強,容易教,出來的畢業生也會強;因此要搶學生。這是把學生當成是工廠的原料,或者是廚師手下的食材,好的原料、食材,才會有好的成品。這是因為工廠與會廚師,都有明確的「產品」目標,而那些原材料都是被動的,甚至是死物。學校面對的卻是「人」。

學校的目標,其實不是明確的某種「人」──學校培養出來的人有千種百樣,不是學校可以確定的,也不是學校可以隨意塑造的,更不是收生的時候就可以預見的。況且,學校,只不過是人生路途上一個短暫的過程,只不過是將來漫長的人生的準備。學校,既不能預定學生在畢業時候的狀態與表現,更不能預先鋪排學生將來的一生。

其實,由於工業社會的意識形態,潛意識地把學校當成了工廠。在沒有另類的選擇之下,把可以量化的學業成績,當成了目標。也是潛意識的工廠概念,把進來的學生當成了原材料──強的學生,就是強的原材料;加工下來,就會是強的產品。這種意識,非常強烈,根深柢固,不會引起任何思索。大家覺得理所當然,所以說是一種文化。

這種文化的形成,是不難理解的。從來,在華人社會,教育就是一片競爭的土壤。家長的競爭、學生的競爭、學校的競爭,形成一個競爭的生態。這種競爭,無所不在,既然有選擇學生的餘地,當然是選最好的。這在華人社會,也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這種競爭,卻引來了不必要也不健康的競爭,可以說是惡性競爭;就像前數周提到的小一入學的「拍片」競爭,勞民傷財,對任何人都沒有一點好處。因為那競爭的標準,是沒有道理的,香港人說「無喱頭」。

很佩服上海的劉京海,他本來是一位研究員,大約20年前,不服氣中學對學生的篩選,於是立心接管了閘北八中,一所初中,專門只收本區32所小學的所謂「差生」。通過他的努力,三年初中,畢業生都進了重點高中,而且最後的大學入學率,超過上海市的平均。他的經驗,說明把學生入學時的表現,作為他們未來表現的標尺,是沒有根據的。很記得他的一句話:「學生差,往往是教師認為他們差!」(大意)

劉京海接管閘北八中後,由一所專門只收「差生」的學校,變成畢業生都進了重點高中的學校。(復旦大學圖片)
劉京海接管閘北八中後,由一所專門只收「差生」的學校,變成畢業生都進了重點高中的學校。(復旦大學圖片)

義務教育,責任轉變!

在香港,筆者初出道的時候,1970年代初,小學普及了,中學學位不夠,暑假末往往是學生四出奔跑尋找學校的時候。學校的確有挑選學生的機會。1979年,普及初中,9年義務教育,稱為「強迫教育」。這「義務」,既是家長送孩子入學的義務,也是社會(政府)為孩子提供教育的義務,當然也有學生入學學習的義務。教育界當時沒有注意到這裏包含着根本性的變化。

實現義務教育之前,是學生馴從教育制度。學生在學業上失敗了,那是咎由自取,活該!怪不得別人。因為教育制度沒有義務幫助每一名學生成功。不成功的學生,留級、輟學,是常規。實施義務教育以後,學校有義務要保證每一名學生完成起碼9年的學校學習;學生的成敗,學校有責任。筆者當年的比喻,就像賽跑:在以前,跑快跑慢,是賽員自己的事;現在,不論是擔還是抬,都要把賽員送到終點。在這種情態下,劉京海式的思維,才能讓教育制度健康發展。

教師是不習慣的。他們習慣了面對「跟得上」的學生,而沒有準備面對「跟不上」的學生。他們習慣了程度比較劃一的學生群,而不太習慣程度參差的學生群。1979年以前的升中試,全港學生按考試成績排一條長龍,每所學校都會收到這條成績龍裏面的某一段,也就是學業程度都差不多。1979年以後替代升中試的升中派位辦法,把學生的學業成績分成5等(經過種種的技術調整),其實是一種對教師習慣的照顧,也就是不會一下子出現徹底的「智能混合」(mixability)。但是對於學校來說,已經需要心理上的調節──收生最高的學校,以往在升中試裏面,也許收到的是全港頭1%到5% 的高材生,現在於新的辦法裏面,收到的卻是頭20%的學生。

後來由5個等級變為3個等級。智能混合的程度,又進了一步。即收生最強的學校,收到的是頭33%的學生。混合程度的增加,雖說是一種進步,但是概念上其實還是鼓勵了教師和學校,希望多收等級高的學生。「搶學生」的意識,並沒有減弱,只不過收生的結果不夠理想而已。不過,近年來已經出現了不少學校,收的學生3個等級都有。那是20年前很少的。徹底的政策,是像上海,小學、初中,都是就近入學。學校和家長都沒有選擇。(民辦學校則是「搖號」,即我們說的抽籤)這樣,教師就習慣了面對不同程度的學生,學生也習慣了進展不一樣的同學。

特殊教育,堪為楷模!

這就讓筆者想起香港特殊教育學會的年會。特殊教育的教師,不斷面對的是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有兩點:第一、他們對於學生每一小點進步,都會非常興奮,非常珍惜。普通學校的教師,往往覺得學生不爭氣,看他們的負面多。第二、他們看學生,不是看缺陷,而是看全人,着意發掘他們的長處,而不是埋怨他們的缺點。年會上有幾位所謂「特教生」現身說法展示他們的貢獻。十分感人!

筆者一直認為,特殊教育的老師,是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楷模!在他們的努力面前,「搶學生」,是多麼的羞愧!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程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