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首份施政報告確認資助居屋邊緣者置業,首置上車盤具體安排尚待公布,吹風傳聞卻源源不絕。行政長官其後公開釋疑,祈望聆聽社會大眾意見,集思廣益。不過新猷定位於私樓與居屋間狹縫,迴旋空間有限,慎防兩不討好。
居住權與物業土地權
無論公營或私營房屋,租客只有居住權,業主擁有物業土地權。公屋大業主是政府,租客並無其他權利。居屋是資助置業,小業主擁有物業但無完整土地權,而且轉讓有限制。綠置居是公屋版居屋,樓價折讓更大,實際是預繳租金,轉讓限制更多。私營房屋業主擁有完整房地產權,不受任何限制。
萬變不離其宗,首置上車盤是資助置業,實際也是居屋,不過申請資格放寬,入息上限提高。居屋有三種發展模式:其一是政府出地出資、其二是政府出地私營參與、其三是公開招標私樓居屋混合。居屋原來是政府模式,後來推出私營參與模式(Private Sector Participation Scheme),增加供應靈活性。不過十多年前市情逆轉,政府暫停建居屋,並放棄包銷最後私營參與項目(紅磡灣),轉售發展商後,模式已無疾而終。私樓居屋混合模式只有鰂魚涌康怡康山項目,後無來者。
綜合各方消息,首置上車盤先導項目屬意私樓居屋混合模式,但具體安排有別康怡康山項目。該項目是地下鐵路上蓋發展,規劃布局是私樓座落半山,而居屋座落山腳,不過合併招標,所以外型統一,單位間格大同小異。現時構思中的首置上車盤擬在售地條款規定增建首置上車盤,交政府處置,而地盤布局、外型設計、內部間格等可自由發揮,不必蕭規曹隨。此舉具備康怡(私樓)康山(居屋)毗鄰優點,應更切合政策原意。若地積比率提高,發展密度增加,影響環境佈局,自然反映於投標價,地價難免有損失。
無論公營或私營房屋皆有市價,包含土地價及物業價(即重置成本)。從經濟理論看,市價是未來租金現值之總和,假設物業正常使用期是35年,每年租金回報等於市價3厘。不過公屋租金以負擔能力為本,參照租戶入息釐定,而且政府全數包底。減除差餉及管理費後,所餘無幾,實際租金補貼甚大,甚至變成象徵式。公屋綠置居實情是預繳租金計劃,轉讓限制甚多,何況「售價」折讓大,不含土地權,未算真「置業」。
三級置業階梯
居屋是真正資助置業,政府墊支部分地價,以市價七折發售,轉讓限制期滿後,業主可市價補購政府權益(即補地價),擁有完整土地權,變身私樓放售。故居屋乃公屋上私樓之踏腳石,三級置業階梯之中途站。早年地價與建築費及其他成本等比例是70:30,即是業主實際擁有物業權(30%)及部分土地權(40%);樓市升值水漲船高,補地價(30%)換私樓除笨有精。近年建築費飆升,此消彼長,比例變成55(地價):45(建築費等)。上屆政府任內,樓價上升60%之多。假設五年前市價是$100,居屋以$70定價,今年市價升至$160,其中地價佔$88,建築費等佔$72;補地價$48(=160×0.3)換樓仍然化算。
近年居屋業主換樓難,皆因按揭辣招未見逆轉周期之利,先見扭曲供求之弊。舊居有政府借貸保證及回購權,按揭可高達九成,即是$44(=70 x 0.7 x 0.9),居屋業主補地價$48放售換樓,實收$112(=160-48)。私樓最高六成按揭。補地價及清贖原樓按揭後,需有餘數$64(=160 x 0.4)支付首期,始可換購等值市價私樓,誘因不大。假若按揭仍是正常七成,餘數衹需$48(=160 x 0.3)便可,情況頓然改觀。上屆政府推出「白表居屋二手計劃」,擬繞過補地價,活化轉手市場,雷聲大雨點小,皆因設想不週。其一、是賣方換私樓有心無力;其二、是買方壓價不計入補地價權。雙方各有盤算,議價不易,成交更難。
居屋業主升階有心無力,居屋邊緣者望樓輕嘆。新屆政府推出「首置上車盤」,資助邊緣者置業,表面是對症下藥,實情是將錯就錯。近年樓市脫疆,先天因素是利率長期偏低,資產通漲,後天因素是辣招打壓按揭,癱瘓轉手市場,發展商反客為主,將貨就價,更賒借首期促銷,主導樓價。解鈴還需繫鈴人,按揭正常化,居屋市場化,始是紓困正道。樓市撥亂反正,恢復活力效率,歪風自然消聲匿跡,困局乃不攻自破。
若採用康怡康山模式,「首置」與私樓分別在於大堂裝潢及單位內置配套,例如廚具、潔具、電器等級別,而非外觀用料。以現今私樓定價水平,此等配套幾乎不佔成本,倘首置部分依舊折讓七折,邊緣者大多負擔不來。若以貨就價,首置外觀用料顯著有別,不單有失毗鄰原意,也影響私樓定位定價,兩面不討好。故此首置折讓需較居屋更大,甚至有五成之多,始能配合墊支首期之政策目標。受惠者實際與綠置居無異,購入居住權而無土地權,遑論換樓升格。
且以上文例子說明。假設樓價$160,折讓五成計,首置業主擁有物業權及土地權9%(=(80-72)/88),仍欠地價91%。日後換樓說易行難,因為套現所得半數用於補地價,左手來右手去,餘款也僅夠支付新樓建築費部分,幾乎無地價可賺,等於還原起步點,徒勞無功。
政府擬重組置業階梯為公屋或綠置居、居屋或首置、私樓共三級,不過居屋及首置分界線難客觀劃定。若上述例子是居屋項目,折讓應是七成,變成置業能力較低者,補助反較少之怪現象。其實居屋與首置是二而為一也一分為二,劃界是政治考慮。居屋邊緣者置業難,根由並非負擔能力,而是苛刻按揭條件,尤是四成首期。推出「首置」既不治標也不治本,故按揭正常化始是解困正道。順帶一提,按揭辣招壓抑樓價欠實證支持,而房地產市場經歷多次風浪,銀行從未受按揭拖累則有事實根據。市場扭曲,怎不泥足深陷?
廿年來特區政府房屋政策舉棋不定,搖擺安居與置業之間,「八萬五」、「孫九招」、「稅務按揭辣招」等皆權宜之計,治標不治本,牽一髮而動全身,樓價上升近倍。「首置」計劃源自行政長官參選政綱,概念大於實務,尤其先上車再轉車乃紙上談兵,所謂重建置業階梯也是一廂情願,而且定位模糊尷尬,與居屋糾纏不清,難免顧此失彼,慎防師老無功。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