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及重啟政改這兩個政治議題,林鄭月娥在去年的《施政報告》裏沒有提出明確的計劃。她重申特區政府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又表示自己明白市民尤其是青年人對普選的訴求;但她強調,政府「須權衡輕重、謹慎行事」,「絕不能罔顧現實」,貿然推進。所以,她只能承諾,她會嘗試為處理這兩個問題創造有利的社會環境和氛圍。
怎樣可以創造有利於解決政治問題的環境和氛圍呢?不外是兩個方面:一是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二是政府與各派政治力量特別是反對派加強溝通,改善關係。人們都看到,在過去一年,林鄭和整個特區政府在這兩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但從創造解決政治問題的條件來看,這一年的成效怎樣呢?拿今天的局面跟一年前比較,社會環境和氛圍變好了嗎?凝聚社會共識的困難減少了嗎?解決政治問題的機會提高了嗎?
處理政治問題不能一蹴而就
經驗告訢我們,有利於處理政治問題的環境和氛圍,只能逐漸形成,不能一蹴即至;不可能昨天還沒有具備解決問題的條件,今天卻忽然具備了。還有,政府經過一段時間努力積累起來的良好氣氛,可以因為做錯了一件事,便完全被破壞。我們可以看趨勢、看發展,看林鄭的施政是否推動社會向有利於解決政治問題的方向前進;是穩步前進,還是停滯不前,甚至正在倒退,跟解決問題的目標愈來愈遠?
在昨天發表的今年的《施政報告》裏,林鄭重申政府為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說會「繼續努力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她也提到了政府引用《社團條例》採取行動(取締民族黨),指事件「引發對第23條立法工作的熱烈討論」,但她未有表示這是否有利於開展立法工作。至於政改問題,她直言她的立場「與往年無異」,再次強調「不能罔顧現實,貿然重啟政改」,卻連努力創造社會氛圍的承諾都不再提了。這說明,林鄭自己也沒有認為今年的社會環境和氛圍比去年有所改善,沒有認為特區已朝着解決政治問題的目標前進了一步。何時可以重啟第23條立法?何時可以重啟政改?這兩個問題,恐怕未來一段日子仍不會有答案。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docty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