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兩件事,都引起教育界熱烈的討論。一是特首的第二份《施政報告》第五章「造就人才」中,究竟有多少個項目是直接回應了業界多年的訴求?而第二件事便是因有某位校長在人事和財政管理方面,可能出現了一些程序公義或財務管理不善的問題。
特首的第二份《施政報告》剛於日前發表,她仍然用了去年上任時的兩個承諾:
- 政府在教育的開支是對未來發展最有意義的投資;
- 對老師好一點。
作為賣點。因此我們看見她在肯定政府在教育的開支是對未來發展最有意義的投資方面,於高教界注資了200億元作為促進研究文化和造就人才的研究基金,另預留30億元為本地學位頒授院校設立為期三年的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去推動私營機構向研究界提供研發開支和捐款。筆者同意這個投資是反映特首對大學訓練未來人才的重視,特別是從研究基金注資到增加私營機構的營運成本方面是有所提升,但不禁會問:研究成本增加真的可改善香港未來人才的素質嗎?兩者是否有必然關係?筆者是存疑的!
另特首在基礎教育方面,她用「對老師好一點」的原則,分別用每年15億元於公營中小學一次過把超過9400個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並以每年撥款約9億元,向公營學校及直資學校發放全新及恆常的全方位學習津貼,以及以支援學校推展全方位學習,每年約8億元去優化融合教育措施的額外開支等。作為教育界一份子,看見特首立定決心將香港中小學老師變成全學位化的舉措,與用經常開支形式撥款支援學生全方位學習和融合教育的推行,當中所展示的誠意是肯定的,我們無不額手稱慶!只是,再細心思量,老師全面學位化只代表老師的學歷和資格被肯定,而增加撥款支持融合教育和學生活動也代表政府對學校和學生的重視,但是否也代表學校的管理與教學素質也更有保證呢?
政府會否堵塞學校管理漏洞?
當然,筆者提出了上述的疑問,並不代表筆者反對特首投放更多資源在教育這個範疇上,反而筆者想要知道的是,資金多了,那下一步將會如何?政府會如何保證這個投資會獲得符合成本效益的回報?若不肯定,那政府應怎樣利用政策、指引、培訓、監察或督導去堵塞這些漏洞?
時常聽見有人說:「凡是金錢可解決得到的問題不是問題!」但可惜現實卻是,有許多問題並不一定是金錢可以解決的!近日,城中一間著名的學校,因財務管理混亂,不依政府指引辦事,雖未能證實有人中飽私囊,但當中可能涉及負責校長繞過正規程序辦事,甚至蓄意避開政府核查,並以私人戶口去處理帳項交收;此外,調查更發現懷疑校長任用私人,提升親信及不按正常程序晉升等!此外,去年另有一單轟動全港的「興德事件」(註1),當中的涉事校長亦不能以身作則,做好校長本分,反而利用校本管理的間隙和校董會對她的信任,以「小皇帝」自居,瞞上欺下、以權謀私、捏造文件、虛報造假、任用私人,甚至在組織內製造衝突,排除異己。所有上述種種指控,都似乎與某些教育工作人員的專業操守行為不當問題有關。如何杜絕?如何糾正歪風?特首的投資作為回應「造就人才」的訴求行得通嗎?政府付了錢給教育界、放了權給校董會和校長,便可以提升學校的管治效能和學校的領導素質嗎?
行文至此,筆者突然想起過去幾年筆者在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下稱「操守議會」)的所見所聞,特別是親眼目睹許多原可以避免的投訴個案,卻因個別學校行政人員的驕傲自恃,甚至是因個人意氣之爭而導致的違規個案行為,感到十分可惜!所以想借此與讀者分享一下自己對教育界,特別是如何提升領導人才素質的一些個人意見。因為,若我們想訓練我們的下一代成為有品德、有智慧、有社會承擔,甚至具備本土情懷、國家觀念以至世界視野的領導人才的話,教育正是一個最重要和最必要的元素去達成這個目標,而任何學校領導人員的個人專業素養與操守,和他們的身教言教表現更為箇中關鍵!
我們必須關注專業操守素質
近年操守議會收到的投訴個案(註2)當中,涉及「行為不當」與「行政失當」的投訴最多,例如「行為不當」分別在2012-14全期103宗投訴個案中佔了46宗(即約44.7%)及在2014-17全期67宗總投訴個案中佔28宗(即約41.8%);而「行政失當」分別在2012-14佔27宗(26.2%)和在2014-17佔17宗(25.4%);至於「教學失誤」和「處理人事」失當的指控問題的百分比,分別是2012-14的9.7%、9.7%和2014-17的14.9%、10.5%。事情反映學校的校長、高級教師和一般老師在處理行政或教學工作時,都容易犯上錯誤。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所以校長與學校高級行政人員的專業操守素質,是我們必須關注的!
過去的投訴個案當中,有許多被投訴個案案主是校長或屬學校高級行政人員等級,因此筆者想引用一些現有守則作為引鑑,並請業界同工「律己以嚴,符合社會期望」和盡專業的義務去「實踐使命,提升專業形象」及關注個人的道德操守!例如:在對專業的義務方面,
(一)要符合「律己以嚴,符合社會期望」的原則,一個專業的教育工作者:
- 應對自己有嚴格的要求,凡是可以促進學生身心成長的活動,都應該努力不懈地改進,以滿足社會對專業的期望;
- 應堅持專業自主是教育專業履行其社會職責的必要條件,並致力於創造有利於專業自主的工作環境;
- 應注意個人言談舉止與行為操守,冀能以身作則,作為學生的模範;並須避免從事或參與有損專業形象的工作或活動;
- 不應為謀取個人私利而作宣傳;
- 不應接受可導致影響專業判斷的酬金、禮物或其他利益。
(二)按「實踐使命,提升專業形象」的原則要求,一個專業的教育工作者:
- 應努力保持教育專業的榮譽、尊嚴與情操,努力維護專業的團結,和衷共濟;
- 應透過各種學習途徑不斷提高專業才能,充實對教育及世界發展的認識;
- 應不斷促進公眾對專業的認識,以維持崇高的專業形象及有效的公共關係;
- 應盡其所能提供專業服務,努力提高專業水準,作出專業判斷;
- 應努力把教育建成富理想、具成果的專業,以吸引更多賢能;
- 應努力增進不同文化之間的了解與尊重,促進不同種族之間的和睦相處;
- 應致力維持及開拓專業內的溝通渠道,以保障專業的健康發展;
- 以專業工作者的身份發言時,應首先聲明發言者的資格、身份和發言的實質代表性,若發言涉及某方面的利益,須澄清發言者與受益者的關係。
正因為有某些人的違規行為在長時間內沒被發現,沒被檢舉,他們便以為該等行為是合理或社會可接受的,於是便習非成是,甚至變本加厲。筆者曾被邀出任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調查一宗嚴重投訴個案,當訪問到某位前任校長為何該校當年在政府的經常營運開支帳項外,還需額外收取學生費用去購買學生日用品時,得到的答案竟然是:「因為眼見其他學校都有收取類似費用,且行之有年,所以我校也收取有關費用吧。」有個別成員追問他是否知道教育局的相關財務指引時,該位校長聲稱知道,但他仍認為該收費舉動是沒問題的!看見這個情況,我們能不為某些學校管理人員的膚淺識見與無知而搖頭嘆息嗎?
校本管理理應是由辦學團體或校董會領導層把權力下移,賦權校長好好管理學校,當中只需給他們清楚指示、信任與支持,他們便會把學校管理得妥當的了!事實是否如此,相信這只是一個美麗的迷思吧?校本管理的概念中,除了有賦權問責、集體決策、行政透明、財務獨立與自我完善的好處外,還需善用「鬆緊管理」的原則技巧。一間學校是否管理有效,其實端視乎領導者如何行使因校本管理所賦予的管理靈活度去執行管理的藝術而已!當然單以「外控」或「內控」作領導管理都會製造問題,而過度監控或鬆控,也對管治沒有好處!若學校沒有為其領導梯隊作適時的指導、教育或培訓,而內部又沒一個完善的問責機制作素質保證的話,那才是問題的核心吧!「興德」與近日的「沙呂」事件便是好例子,是訓練學校領導的最佳學習教材!
註1:興德學校風波指的是與香港屯門興德學校一位前任校長有關的一連串學校管理醜聞。開初乃因校長強逼教師到深圳派傳單招生,及報警驅趕不滿校政的教師而引起關注,其後再揭發學校懷疑涉偽造文件、製造影子學生、要求病假教師送現金或餅卡、安裝閉路電視作監控及無理解僱等問題,由於事態荒誕嚴重而令全港各界嘩然,其後教育局始積極介入事件,並先後委任11名校外人士加入校董會進行整治,是繼2009年教育局介入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校政風波後最大規模的學校整頓事件。2017年8月18日,校董會正式把該位涉事校長罷免,同時警方、廉政公署及私隱專員公署接獲相關舉報後亦加入調查。
註2:按可公布及截至2017年10月的數字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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