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樣的特色,是屬於藝術的,還是科學的?換言之,那些作品,是哪一類型的?是用來鑑賞的,還是用來判別是非、尋求真理的?但這樣問,是先假定了「文」和「理」是兩個對立面,是互不相容的;起碼是兩個截然不同的範疇。他們有另一種看法。
科學知識,如果是自然現象的,那你觀察眾多的事例,歸納起來,得出某種結論,某種規律。固然是客觀的。但要面對人界現象時,比如說,你要觀察人面對道德問題,或政治問題,有甚麼規律會指揮人的心智、思想,你會用邏輯去找出某種推理過程。假如推理過程是合理的、恰當的,那你會說,人應該用那方式來做人,來處事。你得出的結論,同時是條處方,指示你怎樣行事。陳述式的語句,並不和祈使式的語句分道揚鑣的。例如:「公民的福祉,是國家的目標」,他們會寫作「國家應該以公民的福祉為目標」。又或者,「權力誰去掌握,應該由能力品德而不是貧富身份來決定。」諸如此類,比比皆是。這並不表示他們忽略了客觀真理,而只是政治道德論述的一個特色。我國古人作品,往往流露出同樣的語氣,像「為政者當若是」這類說法,也是用應然句的口吻寫出來的,在經籍中不也隨處可見?
「國家」與「社會」的分界線不明顯
古代希臘政治思想,還有另一點特色,和現代理論很不一樣:「國家」與「社會」的分界線並不明顯。我們今天說的「社會」,是啟蒙運動後才成形的概念。社會,是私的;它是不同經濟階級所組成;各階級——又階級裡的個人,都追求各自的利益。國家,是公的;它是中立無私的主權體,正所以為公眾利益來調解,甚至糾正一些不恰當的私利行為的。怎樣有清晰的界線,不光是古代人的問題,也是近代人的問題。一方面,如果某一經濟階層膨脹起來,取得政府權力以遂私利,固然危險;另一方面,國家權力過大,妨礙了社會的自由成長,事事遵從紀律規條,同樣不當。希臘城邦政治,兩類情況都常出現。又因為受着面積小的限制,城邦很難產生一個超然的政府,能高於所有社會經濟階層的。這樣一來,社會和國家,就很難成為兩個可各司其職的範圍。所以我們看到,不同的古典政治理論,都明白到公利的概念,卻一直未能找到可成就該公利的恰當組織。
可以看到,那樣的政治理論,有它的缺點:它沒有「中立」的機制,去解決現實政治變成各階級互相爭奪的問題。某階級擁權,則以利己為重,因而成為公元前四世紀希臘城邦動盪之源,尤其窮富兩階級的衝突,至為明顯。(在後面內文中,我們會看到,古希臘的階級分野,和先秦時代的情況,又自不同。)古代政治哲學家,都在找出解決之道;他們都要找出某種方案,某種可行的機制,使各階級能和諧並存。柏拉圖希望找到有智慧的統治者,賦予主權,並使抽離於社會之上,認為那才能實現公利。亞里士多德的取向不同,他要把最終權力放在法律上;但又明白到,法律是人創制的,也得由人去執行。他是希望讓社會的「中間階層」去擔當這任務,好平衡兩端。如果能繞過極端,就可讓中間人士執政——他們身跨兩端,理論上較能兼顧上下的利益。如事成,就可說是找到那理想的機制了。
強烈自我意識
要設計某種機制,應用到城邦身上,是那些思想家的目標。在當時,有沒有現成的、具體的例子,可資借鏡?有。雅典和斯巴達,就是他們用作思考的好題材。雅典城的風尚,尤為特別。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都長期在那裡生活;他們看到城邦生活的元件,也看到已開展出的成熟政治生活,包括雅典人的強烈自我意識。雅典公民擁抱自由,認為那是與生俱來的權利。他們高舉平等,不只是法律面前的平等,也是人人得到同等尊重的平等。他們實踐表達自由的平等:任何一個雅典公民,都可以在集會上發言。在那個時代,雅典是個繁榮富庶、文化藝術紛陳的城邦,使雅典人特別自豪。斯巴達是另一面鏡子。那裏沒有文化哲學藝術,但人民卻有強烈的一體意識。他們的男孩,全是童軍;長大後,全是軍人。城邦的訓練,把每個人都塑造成有愛國心、自律高的戰士,願意為了集體而犧牲自己。斯巴達的憲法能維持幾百年而不墜,主要是因為她有那樣的風尚。
那樣的風尚,柏拉圖就公開稱道。在他眼中,雅典是墮落了:紀律鬆散,缺乏團結,人民為了個人經濟利益,就把公利放在一旁。更甚的,是政客為了討好群眾,就鼓吹「自由」,忽略了責任和犧牲精神。雅典的救贖,在向斯巴達學習。當然,兩類情況,各有利弊,柏拉圖不可能不知道,也有提出批評。亞里士多德有他自己的評斷。他也看到斯巴達的優點,但毫不欣賞那狹隘的、不寬容的社會體制,更不喜歡那只以為國出征為己任的教育。在他們的作品中,我們可以觀察到的,是各自用上不同程度的拉力,使兩方調和起來。至於說,誰的調和較合理,那是見仁見智的理論問題了。
人的思想,不會和他的環境和歷史背景完全分離。在政治道德教誨上的,尤其如此。不光是古代作品如是,就是近代作品吧,像馬基維里(N. Machiavelli)的《君王論》(Prince),霍布斯(T. Hobbes)的《利維坦》(Leviathan),盧梭(J. J. Rousseau)的《社會契約論》(Social Contract)等,也莫不如是。哲學家著書立說,多少為了當代的「世道人心」;但哲學家的理論,卻能超越「當代」而影響「後代」,程度當有不同。古代希臘哲學家,身處城邦時代,當然用眼前的事例作觀察對象。馬其頓興起以前,歐洲沒有大帝國,政治理論都是「城邦」的。從馬其頓到羅馬帝國到中世紀末,那是「普世」的。文藝復興開始,那些理論是切合「民族國家」的。不論是哪一類型,它背後探討的理念,總能超越時空,發人深省。在古代傳統來說,固然是針對希臘人來立論;但古代的哲學家相信,人性,無分希臘與波斯,是普遍的。他們的城,就是他們的國。所以,他們的哲學,就是人與國家的哲學。我們研究的,不是一時一地的歷史,而是人與國家的關係。古代的城邦和近代的民族國家,當然不一樣;可那只反映了他們的政治生活,來得更緊湊。在那個時代,個人更能實際參與公眾事務,更可以實踐自己。從理想角度說,那也是現代國家所追求的目標。
那樣的研究,不只是昨天的,也不只是今天的;那是永恆的追求。
(本文為《理想政體的追求:解讀(政治學)》前言,獲作者授權轉載。)
(封面圖片:《理想政體的追求:解讀(政治學)》封面)
書名:《理想政體的追求:解讀《政治學》》
作者:鄧文正
類別:哲學
出版日期:2016 年 4 月 5 日
頁數:576
規格:165mm(W)x 220mm(H)/ 單色 / 平裝
ISBN:978-988-8265-07-7
定價:HK$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