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對政府或許會有這樣那樣的意見,但談到政府組屋,都一致認為是利民德政。
新加坡組屋政策相當成功
組屋政策的成功,首先在於供應充足。組屋由政府機構建屋發展局(House Development Board,簡稱 HDB)不斷興建,目前已有100多萬個單位。組屋起初和香港的公屋一樣,是出租的;1964年新加坡政府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開始出售組屋;其後更允許組屋購買者以公積金存款支付首期和月供,並且提供多種政府津貼,資助人民購買組屋。新加坡目前有超過七成的家庭擁有自己的組屋。
組屋的設計經歷了幾個年代的變化,已從對量的側重轉為對質的講求。50多年前HDB剛成立的時候,為解決迅速膨脹的新加坡人口的住屋荒,每年要建1萬個單位。當時的組屋被形容為「火柴盒」,設計和裝修很簡陋,但有自來水和現代化衛生設備,為很多家庭改善了居住條件。至1980年代,住房緊張問題經已解決,HDB開始建造不同類型和設計的組屋,以滿足不同家庭的需求,先後推出更寬敞的公寓式組屋、私人公寓規格的「行政公寓」以及長者小型公寓等。近年落成的組屋,除了沒有會所設施之外,跟高級私人公寓沒有分別。
政府出售的第一手組屋,售價大致等於私營樓宇的一半,只有新加坡公民才可購買,而且有規定入息上限。認購一手組屋要輪候、抽籤,但遠沒有在香港要抽到居屋那麼困難,一般輪候數年便買得到。第一手組屋的業主住滿5年,可以把單位轉售予永久性居民,或者因入息超過了上限而不能購買第一手組屋的公民。組屋業主可以同時擁有私營住宅單位,但自己必須住在組屋。任何家庭不能同時擁有多於一個組屋單位;組屋業主要換樓,要先把原有的單位賣出了,才可以買入另一個單位。這些規定,加上充足的供應,防止了組屋被拿來炒賣,保證了組屋是「用來住,不是用來炒」。
人民安居則社會穩定,這是新加坡政府管治成功的經驗。香港有可能像新加坡那樣,做到「居者有其屋」嗎?不可能;為什麼?政府不是沒有錢, 香港不是沒有地,做不到,是因為政府意志不足,反對力量太大。反對力量來自哪裏?你懂的。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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