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一個有5,000年文明的古國,印度教和佛教的發源地;中國人的信仰以及建築、雕塑、音樂、舞蹈、武術等都受到印度很大的影響。印度的戰略位置優越,北依喜馬拉雅山脈,三面向海,是印度洋地區最大的國家。目前她的人口已經超過12.6億;2013、2014年國民生產總值居世界第10位,而中國是她最大的貿易夥伴。
對這樣一個和中國關係密切的國家,大多數國人卻感到很陌生,甚至覺得有些神秘。這雖然令人遺憾,卻並不奇怪,因為印度的確十分龐大而複雜。
種族與語言
印度是一個非常多彩多姿的地方,可以稱得上是人類多元文化的博物館。
從膚色外形看,印度有黑皮膚、扁鼻樑的達羅毗荼人(Dravidian),主要住在南方。他們是南亞次大陸的早期居民,5,000多年前印度河谷文明的創造者,應該就是他們的祖先;有白皮膚、高鼻樑的雅利安(Aryan)人種,大多在北部和西北部;他們的祖先主要是3,500-3,000年前由西北方入侵的遊牧部落,一部分則是近1,000年來從波斯和中亞進入印度的穆斯林;還有黃皮膚、中等鼻樑的藏緬族裔,主要在東部和北部的邊境地區;他們幾千年來一直都在這個地區繁衍生息。
其實,通過3,000多年的融合,今天大多數印度人是前兩種類型不同比例的混合。在同一個地區,同一個城鎮,甚至同一個鄉村裏,都可以見到膚色和臉形很不一樣的人。
印度有120多種有100萬以上人口使用的語言,同時有超過1,500種方言。由聯邦和各邦立法定出的官方語言共有22種,其中15種屬於印歐語系(Indo-European language family)中的印度雅利安語族(Indo-Iranian language group),4種屬於達羅毗荼語系,2種屬於漢藏語系中的藏緬語族,還有1種屬於南亞(Austroasiatic)語系中的蒙達(Munda)語族。據估計,大約75%的印度人的母語屬於印度雅利安語族,他們主要生活在北部、中部和西部;20%左右的人口說達羅毗荼語言,主要生活在東南部。由於印度語言繁雜,很多人都會說幾種不同的語言。
印度憲法規定的全國通用語文,是北部和中部人口使用的印地語(Hindi)和用天城體(Devanagari)字母拼寫的印地文(Hindi script)。全國大約有3.5億人以印地語為母語,受過教育的印度人差不多也都能說、能寫印地語。但是在不少地方,特別是南部,人們不承認印地語是印度的「國語」。
其結果就是,英語仍然是印度最廣泛使用的工作語言,等於是非正式的國語。其實,印度人口中只有大約20%能夠說寫流暢的英語;其他80%的人口沒有必要也沒有機會使用英語。能說流利英語的人口,大致上反映了當前印度社會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口比例。有些精英家庭已經連續幾代使用英語,出口流暢文雅,而那些第一代受教育的人無論多聰明,都不可能趕上這些人的英語程度,因此不免有些自卑感。隨着接受良好教育的人數大幅增加,能說流利英語的印度人也會同時增加。
在英語逐漸普及的同時,近30年來「地方主義」也在冒起。這個現象和本地大眾傳媒的發達有關,也和政客特意說方言以討好中下層選民有關。有一些國會議員堅持在國會裏說本邦的語言,這就難為了被質詢的聯邦官員們。因此聯邦部長們到國會應答時經常要帶幾名能說不同語言的助理。這個現象除了說明印度多元文化的本質,也反映了一些人對失去自我的焦慮。
「國家愈全球化,國內愈地方化」這個出現在歐洲的悖論,在印度的表現更是明顯。印度憲法提出要在1965年以印地語取代英語,到現在還不能實現;而當初沒有設想到的是,英語及後卻成了印度在21世紀的國際競爭優勢。
暴亂、建國、制憲
1947年獨立之前,英屬印度(包括今天的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人民從事了將近100年的反抗運動,早期主要由以印度教徒為主的印度國民議會(Indian National Congress)領導,後來又有穆斯林聯盟(Muslim League)參加。二次大戰後,英國已無力阻止印度獨立,於是決定退出。此時,大半個世紀以來聯合爭取獨立的兩大組織發生了根本性的矛盾:印度國民議會力主在全部英屬印度建立一個統一的多宗教的世俗國家;穆斯林聯盟則堅持要在穆斯林人口佔絕大多數的地區另建一個穆斯林國家。1946-47年間,印度各地發生了多次宗教社群之間的流血衝突,因此英國決定讓印度提前獨立。
在英國當今女王的叔父蒙巴頓(Mountbatten)勳爵的斡旋下,印度國民議會與穆斯林聯盟達成分治協議,並授權英國劃定疆界,分別成立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國家。這時在英屬印度境內各地有超過550個自治邦。依照協議,每個邦的王公(Maharajah)可以自選加入哪一國。最北部的喀什米爾(Kashmir)邦大多數人口是穆斯林,王公是印度教徒。他一直猶豫不決,但在宗教衝突已然發生之後,卻選擇加入印度,引發了印度與巴基斯坦在尚未獨立之前的戰爭。近70年來,喀什米爾仍然由印巴兩國各佔一半,成為兩國長期敵對的主要原因。
印巴獨立初期,因為宗教衝突而喪生的人口超過100萬,逃離家園遷往新成立的印度或是巴基斯坦的人口則超過1,000萬。1971年印巴再戰之後才形成現今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三國相對穩定的局面。
從暴力衝突與動盪不安的起點,印度建國後能夠堅持宗教平等,維持社會安寧,確實很不容易。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開國總理尼赫魯對宗教保持中立的政策;而更為深層次的原因,則是印度教本身俱有很強的包容性。
與中國很不相同,印度幾乎每個人都信奉宗教。佔絕大多數的是印度教徒(約81.5%),其次是穆斯林(約13.8%),然後分別是基督教徒(約2.2%),錫克教徒(約1.9%)以及佛教、耆尼教(Jainism)、佐羅亞斯特教(Zoroastrianism)、以及猶太教等的信徒(總共不足0.6%)。
在制定憲法時,印度教的上層精英顯示了寬容和遠見。1950年實施的憲法強調保障人權;廢除了在印度教社會素來被視為賤民的「不可接觸者」(Untouchables)種姓,改名為「表列種姓」(Scheduled caste);並給他們在學校和政府中提供保障名額。
我2002年應邀訪問印度,會見了文化部的代理部長,一位有藏緬人面形的女性。她送給我一大本1950憲法的複製件,指出印度的憲法無論在1950或是2002年都是一部先進的憲法。
(待續)
認識印度巨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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