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優化資助出售房屋制度

政府動用珍貴的土地資源和納稅人公帑,推出不同類型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目的是資助市民安居置業,而非協助他們炒樓置富。

政府自2010年底宣布恢復傳統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外,在短短八年之間,還先後推出了置安心、綠置居及港人首置上車盤等資助出售房屋計劃,分別交由房委會、房協及市建局等不同機構興建和銷售。而因應市場情況及資助對象,政府就不同計劃的申請資格、售價及禁售制限都略有分別,並會時有調整變動,然而筆者卻看不到清晰的置業階梯。

與此同時,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種類雖多,但整體單位供應卻長期短缺,導致每當有新項目推出,都吸引到大批市民蜂擁交表申請,經常性出現數十倍、以至上百倍超配應購,中籤機會極低,尤其是白表及單身申請者,通俗說法是「抽資助房屋難過中六合彩」。據報有市民相當「黑仔」,就不同資助計劃累積抽籤接近十次都失利,上車希望變成上車無望、絕望。

即使有幸抽中資助出售房屋,有市民在揀樓、以至收樓時才發現,原來自己花上百多二百萬元積蓄購買、並須自行承擔長遠維修及保養開支的安樂窩,其樓宇設計、單位間隔、裝修用料及配套設備等,竟與月租只須千多二千元「全包」的出租公屋並無太太分別,整體單位質素比不上的資助出售房屋,例如已停建的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及私人參建居屋。

上述問題令部分市民、尤其年輕人產生「居屋質素仲衰過公屋」、「努力上進為乜」、「輪公屋抵過抽居屋」等消極想法。

重訂資助房屋種類及定位

其實有關問題之所以出現,筆者認為主因是上兩屆特區政府,對於應否及應以多大力度協助市民置業拿不定主意,不少土地房屋政策及資助房屋計劃,都未有作全盤考慮便推出,因而產生種種混亂、不協調及不公道的情況。既然現屆政府已確認房屋政策以置業為主導,會致力建立置業階梯,為不同收入家庭重燃置業希望,便應就舊有的資助出售房屋制度,進行全面的檢討和改革。

謝偉銓指,政府決定將綠置居計劃恆常化,便應調高預留給白表申請者的居屋單位比例等,令制度更公平。(Wikipedia Commons)
謝偉銓指,政府決定將綠置居計劃恆常化,便應調高預留給白表申請者的居屋單位比例等,令制度更公平。(Wikipedia Commons)

首先需要優化的是資助出售房屋的種類及市場定位,當中包括不同計劃的申請資格、入息及資產上下限和售價政策。政府近年致力增加香港在短、中、長期的土地及房屋供應,並剛剛將長遠房屋策略建屋目標的公私營房屋比例,由以往的六四比調高至七三比。在公營房屋供應可望逐步增加的前提下,現有的三類資助出售房屋,即綠置居、居屋及首置計劃,是否已足夠呢?

公屋輪候時間近年不斷延長,最新已升至平均五年半,幾乎是原定的「三年上樓」目標的兩倍,因此有不少社會人士反對政府將部分出租公屋單位改作綠置居出售,擔心會令最基層、最有需要幫助的家庭更難上樓。政府解釋綠置居只供現有公屋租戶及合資格申請公屋人士認購,前者在購入綠置居後須交還原有的公屋單位,後者則會隨即脫離公屋輪候冊,在一加一減下,不會減少整體公屋供應或延長輪候時間。

且不論有關說法是否完全合理,但由於綠置居申請者沒有入息或資產限制,若這些家庭有能力支付首期和每月的按揭供款,便可同時以綠表或白表方式申請居屋以至首置房屋,減低其他非公屋申請者的中籤機會。這些家庭的資源及收入相對其他公屋住戶或輪候人士為高,一般可歸類為公屋富戶,本身已有廉價的公屋居住和已獲政府多年資助,有關安排又是否合理呢?

筆者認為,既然政府已決定將綠置居計劃恆常化,是否應進一步調高預留給白表申請者的居屋單位比例,以至增設只供非公屋人士申請的居屋項目或全新的資助計劃呢?

首置計劃定位低於夾屋

此外,最新一輪居屋的申請入息及資產上限,單身人士分別為2.85萬元及98萬元,二人或以上家庭分別為5.7萬及196萬元,大約為2002年政府宣布停建居屋前的2.4至2.5倍。反觀今屆政府推出的首置計劃的入息及資產上限,單身人士分別為約3.7萬元及128萬元,二人或以上家庭分別為7.41萬元及255萬元,大約為1998年停建前的最後一批夾屋的1.9至2.1倍,增幅明顯低於居屋。

上述數字反映,首置計劃的市場定位低於當年的夾屋,現時收入介乎7.41萬至約9.3萬元、擁有225萬至約300萬元的夾心階層家庭,按比例計當年應合資格申請夾屋,現在卻不合資格申請首置房屋。而即使最近樓價開始回落,這類家庭若要購買私樓仍然相當吃力。政府是否應該考慮調高首置計劃的入息及資產上限,或是透過重建夾屋,來協助更多中產家庭及年輕專業人士置業呢?

當然,基於能者多付原則,該類針對中產及專業人士的資助出售房屋,售價折扣率應低於居屋的五二折,例如改為與申請者的供款能力掛勾,但其樓宇質素就應該高於居屋。

居屋公屋單位 只有一爐一閘之別

政府早前在立法會回應筆者提出的質詢時證實,現時出售居屋及綠置居與出租公屋,在樓宇設計、單位間隔及裝修用料方面均完全相同,唯一分別是房屋署會為居屋單位安裝熱水爐,公屋單位則多了一道鐵閘。出現這種情況,主因是政府及房委會往往會在樓宇設計與建造的較遲階段,甚至是臨近落成出售時,才決定某幢或某批公營房屋是用作出售還是出租,屆時已無法對單位的間隔或裝修作出大幅改動。

作為資助房屋,居屋、綠置居、以至首置房屋的單位設計與裝修用料理應實而不華,毋須像部分私樓一般,但亦不應與出租公屋一式一樣。對於入息及資產上限較高、售價折扣率較低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其樓宇質素應相對提高。關鍵在於政府須於更早階段,決定某幅用地或某幾幢樓宇是用作哪種資助計劃,從而採用最合適和合理的設計、間隔和用料。若政府決定重建夾屋,更可考慮重新引入私人發展商參與建造。

謝偉銓認為,申請居屋或綠置居等資助出售房屋,抽籤結果是「鋪鋪清」,令合資格申請者不見置業前景。(亞新社)
謝偉銓認為,申請居屋或綠置居等資助出售房屋,抽籤結果是「鋪鋪清」,令合資格申請者不見置業前景。(亞新社)

改革抽籤制度 三次失利可提高中籤率

另一需要優化的是抽籤制度,現時輪候公屋的家庭和人士,可大致預計到自己可於多少年後上樓,但申請居屋或綠置居等資助出售房屋,其抽籤結果卻是「鋪鋪清」,令合資格申請者看不到置業前景和希望,亦某程度造成不公。

其中一個改革方案是設立類似公屋輪候冊的「資助出售房屋輪候冊」,供申請者按照其申請時序和家庭人數排隊輪候,但由於涉及不同的資助計劃和入息及資產限額,並可能需要設立計分制度,有關做法或會比較複雜。

另一較簡單做法是改善現行的抽籤制度,申請者抽籤失利 (可涵蓋不同資助計劃) 的次數愈多,在下一次申請的中籤機會就相應提高。例如每抽籤失利三次,下次申請就可獲發多一個申請編號,令其中籤率提高一倍;如連續六次抽籤都失利,下次就一共獲發三個申請編號;九次失利則獲發四個編號等,如此類推。這樣連現有的抽籤電腦程式也毋須大幅改動,應可快速落實推行。

禁止私人轉售 只准政府回購

不少市民用「買六合彩」來形容抽居屋,除了因為中籤機會偏低,另一原因是二手居屋售價近年不斷上升,即使扣除補地價金額,業主一經轉手還是可賺上數十萬以至數百萬元,令多次抽籤失利的市民感到更不公平。有關問題在提高售價折扣率後變得更為嚴重,政府及房委會因而要急急延長新一批居屋的禁售期。

政府動用珍貴的土地資源和納稅人公帑,推出不同類型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目的是資助市民安居置業,而非協助他們炒樓置富。業主在補地價後將單位售予私人市場,更會永久地減少了資助出售房屋的供應,明顯有違政策原意。

筆者認為,政府應考慮禁止所有新建資助房屋的私人轉售(包括「白居二」計劃),如業主因不同理由需要出售有關單位,只可由政府或房委會以原購入價乘以歷年的平均樓價升幅進行回購,單位經翻新後,再開放給全港的合資格人士申請認購。這樣就能杜絕二手炒賣活動,維持資助出售房屋的供應和政策公平性。

謝偉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