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女士在教協45周年酒會上說要善待教師,為教師營造更佳的教學環境。但自教育由專業或半專業蛻變成服務業時開始,教育工作者把很多時間處理「顧客」諸多的不同要求,在課堂上多的只能照本宣科,對學生的行為、態度的教導,大都有些顧慮──顧慮家長因教師的處理而投訴。要打破這個困局,社會上的所謂持份者不要干擾教育的正常運作,提高對教育工作者的尊重,把教育還給教育工作者才能有所突破,持份者應是教育工作的監察者而非指導者。正如吳清山教授所言:「政府提供最客觀與最有價值的學習方向,學校應提供最佳的學習環境,教師應充分展現專業能力,社會應伸出支持的雙手,全力為協助每一位學習者充分發展潛能而努力,不宜用個人的主觀意識加諸於教育身上,這樣的教育就真的回歸到教育的本質。」(2008《教育資料與研究》雙月刊82期194頁)
教師的困擾
現今社會,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權過問教育,並強調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因而引致教育工作者疲於奔命,無法全心放在展現教育的專業能力上。但教育究竟是什麼?孔子以為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陶行知認為生活即教育;杜威則以教育即生活;魯迅指出教育是要立人;蔡元培較清晰說明教育是幫助被教育的人給他能發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於人類文化上能盡一分子的責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種特別器具。
香港的教育,仍以考試為主導,學校處理教學尚算多元化,但在整體上看不到多少與上面各種說法有些什麼相關。教育面對的困難包括學生的學習較為被動、沒有學習目標、學生學習差異頗大,教師教學主要在照顧一般能力的學生,高能力的與學習滯後的都未能即時照顧到位,學生的能力差異便愈見擴大,教師需要照顧的困難便會增加。若班上有行為問題的學生,教師的照顧面便再多變數,真正教學的時間也相對緊迫,在必須完成相關課程的至壓力下,教師的教學便無法更有效地照顧學生的差異。一般教師能處理的融合分類不多,當局提供的專業課程較多在照顧融合學童的行為問題,對特殊需要學童學習需要的教學策略及支援資源則尚須補充。若有教育持份者對學生的成就有所懷疑而提出質疑,教師便會受到衝擊,處理學生行為時便有所顧忌,教學策略便會有所傾側,處理學生的學習差異便更見困難,要立人、要把教育與生活等同,要受教育者於文化上盡責任……真不容易。
教育可以做什麼
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們希望未來的一代有些什麼素質?樞機主教若望·亨利·紐曼在《大學的觀念》一書中說:「只有教育,才能使一個人對自己的觀點和判斷有清醒和自覺的認識,只有教育,才能令他闡明觀點時有道理,表達時有说服力,鼓動時有力量。」我們的學童應該建立合乎社會道德標準的個人價值觀,對是非黑白要有明確的堅持,有「道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要有自己的理想、目標,要知道自己的優點並能發展自己的潛能。知識是需要的,但要的是什麼知識?語文是重要的溝通工具,多掌握不同的語文,溝通和汲收的能力便會增加;邏輯和哲學是重要的思考工具,也是與人溝通時的分析對方的思維並作出正確的回應,若要說服他人、鼓動他人,更要能掌握對方的價值觀、需要和弱點,以便能以予以攻擊、利用或打破。這些能力是通過個人終身學習、經過不斷的失敗、嘗試才有機會達致。耶魯大學校長理查德·萊文認為教育是培養學生的批判性獨主思考能力,並為終身學習打下基礎。
西方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曾說:「不擇手段,完成最高道德。」我們多見的是不擇手段,沒見到多少人能完成最高道德。我看:教育還是着眼在培養學童了解及持守最高道德,建立及完全個人的人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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