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看過吳宇森電影《赤壁》的觀眾,也許會記得趙薇藉「蹴鞠」混入敵方軍營的一幕。「蹴鞠」,便是古代中國一種類似現在我們稱為「足球」的運動。蹴音「速」,就是舉腳踢;鞠音「谷」,就是古代的皮球,不同年代有不同的材質,最初是皮革外皮,毛髮填中,唐宋以後才是充氣。
蹴鞠作為中國古代的運動,最早可以追遡至春秋戰國時代(公元前700─前221年)。《戰國策·齊策》就如此繪聲繪色地描寫:「臨淄(古齊國,今日山東中部)甚富其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玩抖音?)……六博蹴鞠(捉棋和踢球)。」
漢唐時代登堂入室
本來蹴鞠在春秋不過是民間休閒的娛樂活動,到漢代(前202─220年)就成為沙場練兵的軍訓項目,遂有劉向《別錄》之「蹴鞠,兵勢也,所以練武士,知有材也」一説。《赤壁》鏡頭下將帥足下爭雄,應該不是吳導演憑空猜想的。
當代對抗北方遊牧民族匈奴(即今日外蒙古、西伯利亞南部等地的遠古祖先),名將霍去病(前140─前117年),原來是個「波牛」。《漢書·霍去病傳》指大將軍雖然「在塞外,卒乏糧」,在軍糧不足、士氣不振的情況下,卻是征戰到哪裏就在哪裏踢球(「穿域蹴鞠」),以之磨礪士兵、鍛煉意志。因此,如果當時就有國際足協的話,此君很可能就是2000年前的世界足球先生。
東漢文人李尤的《鞠城銘》,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球證手冊:「圓鞠方牆,仿像陰陽。法月衡對,二六相當。建長立平,其例有常。不以親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猶然,況乎執機。」這段文字,第一、二句是對皮球與球場的圓與方之描寫;第三、四句是兩軍每隊6人,12人正好12個月的均衡對抗;第五、六句謂球證(「長」)要有公平的遊戲規則、且不能隨便更改(「有常」);第七、八句是要求球證不能偏心或有私心;第九、十句勸勉球員該心平氣和、接受裁決;最後兩句,由講波到論政,寄語治國者當立例有常、無親無私。
唐代(618─907年)作為古中國另一個盛世,蹴鞠之風席卷皇室,唐中宗李顯嫁女到吐蕃(位於青藏高原的古代政體)前就要在宮中舉行球術比賽。而也就是在唐朝,人們發明「八片尖(牛)皮」中間放個豬的尿泡(膀胱),成為可充氣的皮球,古代足球從此可以有「猛虎射球」。
宋代(960─1279年)延續了前朝的風氣,太祖趙匡胤就是天字一號大球迷,有畫為證。南宋《武林舊事》的「築球三十二人」(築,與蹴是一音之轉,築球,即是踢球),可能是流存至今史上最早的一份「正選名單」,當中的排陣為:「球頭張俊、蹺球王憐、正挾朱選、頭挾施澤、左竿網丁詮、右竿網張林、散立胡椿等……」由於球例與今日的足球不盡一樣,不能把當中的位置與今日的前、中、後一一對上,然而左右中場、自由人等位置的影子已經溢然紙上,而球頭就很可能是今日的中鋒!
明清後淪落風塵
很可惜,一系列社會經濟和政情的湊合,卻使這項運動的承傳戛然而止。自元明之後,各代皇室似乎忌諱百姓強身健體會威脅政權。明朝(1368─1644年)太祖朱元璋就率先認為蹴鞠喪志,雖然他的子孫如宣宗、武宗和熹宗據說都是腳法上乘之輩,但整體上皇室對此始終有所顧忌,明末時它已經不是朝庭宴會的表演項目。到大清建國後(1644─1912年),滿人以寡治眾,更是擔心民心彪悍,在明在暗都得把之禁制。至於民間,蹴鞠的流傳,多年來仍然只是像個人手(腳)藝的傳播,師徒相傳,單打獨鬥,甚至比不上武術的成宗結派;明末清初蹴鞠就「淪落」為街頭賣藝、雜耍討錢的市井項目,用今日的話來說,是古代足球未有產業化。
由此,一個自遠古便在神州大地流存,一度是帝王與百姓共同享樂的體育娛樂項目,竟然逐漸式微,今人惋惜。
參考資料:中國古代體育簡史(2010)、體育文化十講(2018)
原文刊於《足球周刊》香港版,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