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學的民主牆上,為別人喪子之痛而高興的言辭, 我身邊許多朋友紛紛譴責。該校校長張仁良批評, 此等言辭已超越人類道德的底線。
我在想,這些譴責者都是中年人,會不會又惹來近年流行的「 成年人打壓年輕人」的指控呢?我很想知道年輕的成年人又怎麼說。
我必須指出,指摘「成年人打壓年輕人」的人,許多是成年人, 有些甚至是中年人、老年人。而所指的「被打壓」的年輕人, 也多是超過18歲的法律上成年的人。當然, 未到18歲的中學生也會投訴被成年人(包括父母和老師)打壓, 但這是一個幾千年歷史的爭論, 甚至是有靈長類動物以來就有的爭論, 所以年輕中小學生這方面有沒有指控,暫且擱下。
該民主牆上的涼薄言論固然令我心痛,這些年來凡說些跟「年輕人」 不同意見的話,就要被人指責。這種情況已非一日之寒。它的成因, 以至結果,其實也值得重視。
民主牆守則規定不得人身攻擊
一時三刻找不到我的年輕成年人朋友來做focus group式了解,只好了解一下教大學生會的反應。 該會表示,9月7日黃昏已發現民主牆出現人身攻擊標語, 到翌日凌晨發聲明,說「 嚴正聲明,上述帶有侮辱性之標語並非由學生會幹事所貼出, 而本會正在調查和跟進相關情況。」並引學生會會章的附則「民主牆守則」第十條「投稿內容不得帶有以下性質, 否則幹事會成員有權將該稿件除下而不作保存:
1. 人身攻擊、誹謗或侮辱性內容;
2. 粗言穢語或不雅內容;
3. 侵犯私隱;
4. 個人、團體或商業宣傳。」
而由於涉事的標語有人身攻擊及侮辱內容, 聲明說該會幹事已立即除下該標語,惟聲明沒有任何譴責該標語的文字。
不過,聲明並未止於此,附帶還說:「 雖然是次於民主牆出現之語句極具爭議, 但並不代表學校可以借機會收窄教大同學的言論自由。 本會在此亦希望校方繼續尊重言論自由, 不應在未來就本次事件以言入罪。 雖然現階段未能確認涉事者是否本校學生,然而, 若有學生因提出於道德層面上具爭議性之言論而被校方追究懲處, 相信未來將會令學生更懼怕表達個人意見、自我審查, 間接於校園造成白色恐怖。」
尊重學生自治
此外,誠如本校校長張仁良教授回應傳媒所言:「民主牆為教大學生會管轄範圍, 校方不能擅自撕走任何民主牆上的標語字句,亦需尊重由學生自治的民主牆。」
「藉機收窄」是沒有互信的用語, 前設是學校時時刻刻要收窄學生言論自由。「 希望校方繼續尊重言論自由,不應在未來就本次事件以言入罪」,那麼張仁良說要調查和追究,相信學生會會反對。至於因甚麼言所以入罪,他們大概不管。
那麼是不是所有言都不會有「罪」呢?聲明沒有表明。而只是強調「 若有學生因提出於道德層面上具爭議性之言論而被校方追究懲處, 相信未來將會令學生更懼怕表達個人意見、自我審查, 間接於校園造成白色恐怖。」其實我不明白,敢講應該敢承擔,若有不當,接受處罰,才是正直的人。
甚麼是白色恐怖,我看學生會各年輕成年人根本未了解過。 香港距離白色恐怖有多遠,他們也沒有量度。如果說,無論做甚麼,只要被追究,就會在他們心裏產生白色恐怖, 那我們的年輕成年人的心理也未免太脆弱了吧? 這樣的心理狀態怎麼承擔香港的未來呢?
我見到不少大學民主牆上許多惹爭議的言論,都不署名。至於粗言穢語,更常常肆無忌憚出現在民主牆上,根本沒有內容文字,只是粗口加口號,亦未見負責管理者移除。 現在的民主牆言論自由,好像跟我讀大學時不同。我記得從前在民主牆貼文,好像要經學生會的,也不能不署名。
言論自由,應該配上敢講敢認的正直人格,才有價值吧! 年輕成年人,請自由地表達出你的正直人格,同時,用理由去支持你的自由,不要光在民主牆上叫口號。
補充一句,民主牆好像是中國內地的產物。 當年貼出會坐牢的意見書的大陸年輕成年人,最少敢每人取姓名中一個字,組成「李一哲」作署名。
原刊於橙新聞,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