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加完古巴棋賽之後,國際象棋的水平提高了不少,因而在1970年獲得了香港冠軍。可是好景不常,香港來了個全國冠軍簡懷穗 (原名簡榮基),他次年就輕易地把寶座搶了過去。1971年,在無人競爭下,我獲選為香港國際象棋總會的會長。這年,棋會在討論應否接辦1972年亞洲區的個人賽時,執委會內出現了嚴重的分歧:一方認為應先尋求政府的支持,失敗了才考慮個人贊助;另一方則認為只要有人肯支持,便應立即接受,以免錯失機會。我的取態傾向前者。
欠政府支持 棋賽不如昔
我認為,國際象棋是一個文明社會應該鼓勵的活動,因此,政府有責任去支持棋會承辦這個比賽。當然,個人支持也無不可,但這是一項社會性的活動,優先權應讓給公眾。我也擔心,如果全部資源都來自一人,棋會的運作可以不受他控制嗎?當時,的確有一位在港營商的東南亞企業家,曾表示會全力支持。他曾獲香港冠軍,是一位熱心和可信賴的棋友。我其實是很樂意接受他的支持的,但我始終覺得,原則上應先尋求政府的支持。
會議沒有結論。數日後一個晚上,我先後收到三個相信是來自同一人的匿名電話,以英語表示要對我不利,叫我小心,但沒有說明理由。聽來他是隔着一塊布向電話發聲的,但傳來的明顯是標準的英國口音。這聲音我很熟悉,相信是棋會中人,但不是執委會的成員。執委會只有一位外籍人士。他是警務人員,有濃厚的蘇格蘭口音,對上述問題的觀點跟我一樣,而且我們的關係也很好,所以絕對不會是他。我隨即致電般含道警署備案,當晚便來了一名「雜差」,深入了解情況。
1972年初,棋會改選。我因為暑假後要往英國進修一年,於是乘機卸去棋會一切職務,回來後也沒有再負責棋會任何工作了。改選結果,一個英國人當了主席。在他的帶領下,棋會承辦了亞洲區的個人賽。我1973年返港後,從平遠那裏得知,棋賽搞得不很好,後來更因數目不清,出現金錢糾葛,以致主其事者跟贊助人鬧得極不愉快。
被大馬領事館留難 離職棋緣不斷
1974年底,香港參加了在檳城舉行的首屆亞洲隊際國際象棋比賽,我是成員之一,但馬來西亞領事館不肯給我發入境簽證。在我嚴厲的質詢之下,他們說,馬來西亞政府已把入境簽證權交託香港政府,因此不是他們不發,而是香港政府不讓他們發。對此,我只好說:馬來西亞是獨立國家,主權在你們手上,發與不發,你們應有最後發言權。如果我因為拿不到簽證而未能參賽,我會去函你們的棋會及世界國際象棋總會投訴。結果我在開賽前數天拿到了簽證,但在當地逗留的時限定得很嚴。
這次比賽仍然每隊六人,每場四人上陣。香港隊的成員包括:一台簡懷穗、二台冼權、三台高智、四台馮以浤、五台陳友勳、六台彭振球。比賽結果:冠軍菲律賓、亞軍澳大利亞、第三至八名依次是印尼、新加坡、紐西蘭、日本、香港和馬來西亞。香港和日本大分相同,但小分較差。我們的個人成績是:簡懷穗64.3%、馮以浤37.5%、陳友勳25.0%、冼權16.7%、高智16.7%、彭振球0.0%。
1970年代中期,港大的外籍教職員忽然興起了一股國際象棋熱,每日午膳時,都有十餘位同事聚在一起,分成六、七桌,邊吃飯邊下棋。我知道了,自然不甘後人,立即成為座上客。不久,我發現了一個奇怪現象:他們有時爭着跟我對局,有時則設法避開我。有一次,我走了一步「盲棋」,把皇后送進虎口,對手看看我,猶豫再三,終於不敢吃!
此後,到我1979年離職為止,他們一直都保持着這份興趣。他們不但午膳時在教職員餐廳手談,有兩、三位還於星期四晚上參加棋會的活動。棋會每週一次的活動我不是必然參加的,但多數會到,有時也會跟他們一起,以港大的名義組隊參賽。這關係,在我離開港大之後,還維持了一年左右。此後,因為中大的工作比較忙,我便很少到棋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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