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詰」人何解?

晉 葛洪《抱朴子.博喻》已有云:「抱朴子曰:『用得其長,則才無或棄;偏詰其短,則觸物無可。』」這是勸那些身居高位者,用人時要注意用人的長處,不要偏愛「gɐt2」(責難)人的短處。

詰(gɐt2

粵語有一音「gɐt2」(音同「趌」)而義為「質問」、「責難」的詞。如說︰「我又(冇)得罪過你,我做啲同你又毫無關係,你無端白事走來(音同「離」)gɐt2我做乜啫?」就是說︰「我又不曾開罪過你,我的工作跟你又毫無關係,你幹什麼無緣無故來責難我?」原來這個「gɐt2」是古語,本字就是「詰」。

字義

先說「詰」的字義。《漢語大字典》「詰」條,義項二:「質問,反問。《廣雅.釋詁(一)》:『詰,責也。』《左傳》襄公25年:『士莊伯不能詰,復於趙文子。』《國語.魯語(上)》:『公詰之,僕人以里革對。』……《三國志.魏志.王朗傳》引《獻帝春秋》:『孫策率軍如閩、越討朗,朗泛舟浮海,欲走交州,為兵所逼,遂詣軍降,策令使者詰朗。』」又義項三:「追究;查辦。……唐 聶夷中《公子行》:『走馬踏殺人,街吏不敢詰。』」

上面《漢語大字典》所引聶夷中《公子行》兩句中的「詰」,雖然《漢語大字典》釋為「追究;查辦」,其實就此詩的上下文觀之,根本就與「質問」之義無甚分別;要「追究,查辦」就必然有一個「質問」的過程。這兩句用粵語說出來,就是:「(豪族公子)騎馬踏死人,喺街道管秩序嘅差大哥都唔敢「gɐt2 。」

另外,晉 葛洪《抱朴子.博喻》云:「抱朴子曰:『用得其長,則才無或棄;偏詰其短,則觸物無可。』」這是勸那些身居高位者,用人時要注意用人的長處,不要偏愛「gɐt2」(責難)人的短處。

讀音

再說「詰」的讀音。「詰」在《廣韻》,讀入聲.質韻.去吉切,粵語與之相應的讀書音是「kit3」(音同「揭」),不過語音讀之為「gɐt2」也不足為奇。何以筆者有此見解?且聽筆者細說。《廣韻》「質」韻的字,粵音本來大都讀「-ɐt」,如「日」、「七」、「匹」等,而送氣的「k-」音轉為不送氣的「g-」,也是有例可援的,如「羌」(《廣韻》.陽韻.去羊切,本當讀「kœŋ55」,今讀「gœŋ55」)、「齲」(《廣韻》.麌韻.驅雨切,本當讀「kœy35」,今讀「gœy35」)等,而且在《廣韻》裏一共有四個讀音的「趌」字,正有一讀是「去吉切」(即與「詰」同音),而「趌」的粵音現在是「gɐt2」(見周無忌、饒秉才編的《廣州話標準音字彙》及香港語言學學會的《粵語拼音字表》[第二版],亦可參拙著《粵語古趣談正續編合訂本》「趌、䞘」條),由此可見「詰」語音讀「gɐt2」並不出奇。可讀「gɐt2」,而義為「質問」、「追究」,自然就是我們口語中「gɐt2人」(責難或者質問別人)的「gɐt2」的本字。

知道「gɐt2」的本字是今日粵語讀書音為「kit3」的「詰」時,我們就當明白,為粵語考本字,必須了解古音與粵音的關係,否則就不能發現隱藏在粵語背後的古語了。

黃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