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婦CJ和美茵住在1,000平方呎的「四房式」(一廳三房)組屋單位。他們拆去了一個房間,把那空間變成飯廳,與客廳相連,跟廚房相隔的牆換了玻璃,增加了寬敞、開揚的感覺。闊落的主人房,窗外是葱翠的山景;另一個房間留給未來的小朋友,現在只放了一張椅子和一個小几。幽雅的室內布置,顯出戶主的品味和心思。
申請組屋等如求婚
五年前,CJ對美茵說:「我們一起申請組屋好嗎?」這就等如求婚,因為新加坡的公共房屋政策,夫妻一起申請組屋,有優先權。美茵笑着對我們說,她當然明白CJ的意思;她給CJ的回答是,同意一起申請組屋,但那不能算是答應了嫁給他;CJ還得正式向她求婚。從申請到購得單位,他們等了4年,這是夫妻聯合申請組屋的一般輪候時間。有了這個預算,他們便可以放心籌劃婚事了。
美茵有一個朋友叫Derrick,他和他的伴侶同樣擁有一個四房式組屋單位。不過Derrick和他的伴侶都是男性;新加坡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所以他們不能享有夫婦聯名申請組屋的優先權,只能排到單身人士申請的隊伍裏。政府又規定,單身人士要年滿35歲才有資格申請組屋,Derrick今年只有30歲,所以組屋單位是由比他年長的伴侶申請得來的。
美茵的單位,售價50萬新加坡元(差不多300萬港元)。Derrick的我們沒問,但估計會更便宜:他住在最低的G層,層數愈低,售價愈廉。購買組屋,首期和月供都可以用公積金存款支付;經濟拮据的年輕夫婦要買組屋,政府還有額外津貼。公積金拿來買了房子,退休後的生活怎辦?問題不大:子女大了,有了自己的組屋,年長的父母便可以「大屋換細屋」,賺一筆錢用來養老;況且新加坡法律規定子女要供養父母。
青年人結了婚,便可優先擁有資助房屋;這政策是不是很有效地鼓勵青年人早婚呢?我問。
「是的」,美茵答。「但離婚率也高;一對年輕人為了申請組屋決定結婚時,雙方可能都未有想透;當各自要面對人生的種種變化,包括事業、社交、生活方式各方面的轉變時,才發覺婚姻不能維持下去。有時等不及新屋入伙,兩口子已分手了;組屋買不成,白付了訂金。」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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