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介紹法學院同事郭力祺引導學生在現實社會的新聞中,學習「侵權法」的法學理論;而且運用現實的新聞分析作為作業,也自我挑選為平常的考核;最後的紙筆考試,也是讓學生分析現實中的新聞。
理論學習 植根現實
請讀者想一想,這不是簡單的教學或者是考試方法改變。除了上周談到的,學生一開始就是在現實生活中接觸理論、運用理論、深入理論,他們的概念裏面,法學的理論就不再是純粹書本上的東西,也不純粹是前人智慧。理論是活生生的,是有生命力的。
其實,整個教育體系希望學生學的東西,幾乎全部是在現實生活中產生的;雖然有些知識與現實生活接近一些,有些會遙遠一些。大家都知道,「上游」的科學研究(即基礎的理論研究)與「下游」科學研究(即應用性的科學研究),以前幾乎是河水不犯井水,相隔甚遠。現在「上游」與「下游」的距離愈拉愈近了。
尤其是在基礎教育,幾乎所有的課程內容,都可以與現實生活緊密聯繫。由於科技的發達,許多以前無法用肉眼或者親身感受到的,現在都可以用種種的辦法顯示了。舉個例子,我們以前學和教牛頓運動定律,要靠想像;說穿了要相信課本和教師說的;現在完全可以有模擬、電影、動畫,讓學生有實感的觀察。以前將人體,也是靠圖畫,現在完全可以鑽到人體裏面詳細觀察。一些人的觀感無法捕捉到的,現在可以輕易加快、放慢、縮小、放大。近日看到有些香港學校,試用虛擬技術,讓學生走到古羅馬的街道上,親歷其境。等等。
只講理論,或者先講理論,已經沒有了多少根據。認為學生主要是學理論,而實驗室或者社會實踐,只是為了驗證理論,這種理念已經愈來愈站不住腳。醫學院的教學,從先讀厚本的理論,到從病例出發,是一個變革的起點。工程學習的提倡CDIO(概念─設計─實施─操作)教學過程,也是循着同一個方向。就是盡量拉近理論與現實的關係。
但這又不是回到中國文化大革命「實踐出真知」,摒棄理論(當時是一切都以馬列主義理論替代)。當時內地的物理課程,曾經以「三機一泵」代替所有物理知識。理由是:只要明白了電動機、發電機、拖拉機和水泵,就能夠覆蓋所有的物理原理。現在看起來當然是笑話,也絕對不是教學的新方向。
創造知識 學生有份
上周介紹的教學,也讓學生在意識上感到自己也是在參與到知識的創造,他們在延續人類積累的智慧,而不是簡單的接受傳承下來的知識。他們感到的,就不單是知識的來源與性質,而且是知識形成的過程。他們也在創造知識,而且他們也有繼續發展知識的責任。
這又牽涉到另一個道理。以前,我們以為研究,不論是自然科學還是社會科學,都是在探索真理(truth),在尋找真相(reality)。現在大家都明白,所謂理論,是人類對客觀世界的理解和解釋。理論是人類用自己的智慧,去闡釋客觀的現象,是客觀的「重造」(reconstruction of reality)。隨着時間的推移,人類也許會愈來愈深入了解客觀世界,但也因此,人類這樣產生出來的、對客觀世界的解釋,是會不斷發展的,是會發展的;也有可能推翻以前的理論。因此有愈來愈深入的「真理」,也會有愈來愈多層次的「真相」。
在這個過程中,學生更加不應該是被動的接收者。他們是人類探索客觀世界這個歷史長河中,參與的一分子。他們並不一定馬上能創造出驚天動地的「理論」,但是他們學習(前人的)理論的過程,也應該是他們運用這些理論的過程。因而也是通過他們的實踐,不斷豐富或者修改這些理論的過程。
這已經不是筆者的幻想。像上周介紹的例子,學生在討論案例的時候,一定會產生許多事先沒有人看到的東西、沒有人提過的觀點、沒有人採用過的視角。這已經是豐富理論的過程。筆者採用的「知識產品」(knowledge product),作為課程結束時對學生的考核,但是學生的作品精采紛呈,完全超出了任何課本或者教師的知識範圍。還有,本科學生參與正規的學術研究,香港開始有,而內地成熟的大學已經非常普遍。這些本科學生,完全有能力對於一些前沿的科學研究,做出可觀的貢獻。在香港,也的確有中學生,參與到大學的科學研究,而且以團隊成員的身份,參與發表高端的科學論文。
鼓勵發揮 考試何能
值得再提一次的,上周的案例,整個過程,學生有充分的選擇自由。都是時事新聞,但是學生有選擇的自由;同樣是身邊的現象,學生可以選擇自己的注意點。這就進一步打破了「學生是被動的接收者」的舊觀念。從一開始,學生就是自己學習的主人。他們要掌握「侵權法」的理論,不是固定的名詞,不是書上的條文,而是通過他們自己動腦的分析,就他們注意的社會現象,從他們自己的角度,學習理論。這完全符合學習科學其中一條原理:學習是發生在每一個人的腦子裏面的,其實是因人而異的。即使是同一個現象、同一個案例、同一個經歷,不同的人,會得出不同的分析、觀察、結論。這才是真正的學習。
以上種種,為我們提出了一個根本的問題:到底什麼叫考試?也就是說,教育裏面的考評,到底是什麼?為了什麼?為了達到什麼?考什麼?如何考?在在都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
本欄多次提到;我們慣有的觀念,考試是為了知道學生「懂得什麼?」不管以往如何,在今天,這還是有意義的概念嗎?
「懂得什麼?」假如說指訊息和數據,或者反正是需要記憶的東西,現在還那麼重要嗎?常常這樣想,要是考試允許用電腦,而且可以上網,那靠記憶的東西,還剩下多少可供考試?
這不是笑話。記得大約30年前,那時候剛有計算器,高端的TI(Texas Instrument)裏面還可以有物理公式,於是TI計算器成為了是試場禁品,弄得大家非常緊張。後來,物理試卷都提供公式,考生不再需要記憶。回想起來,那是我們在與科技的進步角力,希望拉住科技的發展。
現在又有進一步的想法:即使不需要記憶與背誦(背誦的問題,往後再議,但是「考記憶」是沒有意義的),我們考學生什麼?筆者的倡議,是考學生「能做什麼?」這又有幾個層次,一個是現在聞名的PISA國際比較研究,它的考題,基本上是要學生在從未接觸過的材料、數據、案例裏面,做運用、分析和綜合,也就是靠他們運用知識的能力。這也許是「能做什麼?」的最低層次,因為它還是要學生根據提供的材料表現自己的能力。
但是假如如上述,學生也是參與創造知識的一分子,那麼,我們的考試,是什麼意思?又或者,退一步講,我們現在的考試,是在促進學生的學習,還是在阻礙他們的學習?筆者的倡議,是「考試」應該包含四個要素:創作、應用、綜合、合作。不是去量度他們,而是讓他們去表現、表演,讓他們去奔、去飛。一下子也許很難做到,可否一小步一小步走;又或者在某些方面有一些試點。考試不改革,始終有一天社會會摒棄考試。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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